湖湘文化—人文历史—中国昔时书院今何在(九)
朱熹在《学校贡举私议》中说:“所谓太学者,但为声利之场,而掌其教事者,不过取其善为科举之文,而尝得隽于场屋者耳。士之有志于义理者,既无所求于学,其奔趋辐辏而来者,不过为解额之滥,舍选之私而已。师生相视,漠然如行路之人。间相与言,亦未尝开之以德行道艺之实而月季考者,又只以促其嗜利苟得冒昧无耻之心,殊非国家之所以立学教人之本意也。”朱熹虽然在平时常摆出一副道学家的样子,以道自任,但他这番话确实说明了官方教育师生关系的冷漠,他对学校已成为“声利之场”的认识,从反面说明了教育的缺失,也由此反射出书院教育的优异,至少在师生关系上超越了世俗功利的目的。其实,在书院教育中的师友讲习中,尊师爱生的传统留下了很多佳话。最熟悉要属“程门立雪”。《宋史·杨时传》记载;“一日(杨时)见(程)颐,颐偶瞑坐,时与游酢(同门弟子)侍立不去。颐既觉,则门外雪深一尺矣。”程颢(字明道)也有“如坐春风”的美谈。《明道学案·附录》记:“游定夫(酢)访龟山(杨时),龟山曰:‘公适从何来?’定夫曰:‘某在春风和气中坐三月而来。’龟山问其所之,乃自明道出来也。”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师生关系是怎样的的境界啊。如果要说到深厚,创立心学的陆九渊和学生之间可谓深得此意。据说陆卒于荆门,那可是客死他乡。结果,他的学生将之扶柩归里,一路上浩浩荡荡将近千余人也。此情此意,震撼人心。我们不得不深思那究竟是一种什么的力量使然。
要我看来,还是在于他们的教育深入人心。他们在书院教育中,书院的课程设置一般比较简约,学生可以各有偏重,发挥各自的特长和兴趣。至于书院的成绩考核,多重平时,不仅重视学业成绩,更重德操气节的修养,易于培养“德进业广”的兼备人才。这种自由的教育理念加上历来先贤形就的一套制度,使书院教育确实发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我们可以说我们古代的先人历来重视伦理和人际关系,但书院教育中那种深沉的感情和不为功利的行为,决不是外在的五伦纲常可以一言概之的。尽管书院教育因为趋于完备的制度而发挥更大和更持久的效力,但制度的设置只是达到“传道求仁,经世致用”的一种手段而已。这种手段除了我在前面略微提及的讲会制度、“山长负责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的自学制度,还包括更能体现书院教育总方针的书院学规,它直接规定了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的基本准则要求,另外还涉及了教学内容和教法。
《白鹿书院志》的记载表明了朱熹制定《白鹿洞书院学规》的意图和目的。他说:“熹窃见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辞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今之学者,既反是已。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为熟读而问辩之。苟知礼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己浅矣。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可见,朱熹认为学规不外乎是让人向学的一种手段,他并不特别重视学规的作用,甚至认为那有违古人“学为己”之意。尽管如此,朱熹的这一学规为书院的教育的发展奠定了不可动摇的地位。事实证明,他的这一学规建设,使原先零散无序的书院教育走向了正轨的道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非常重视制度的作用。他认为一种组织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科层制度,它会发挥出更大的效率。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他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种合理的工具理性,理由是它有一套完备的官僚体制,只不过它缺少新鲜的转变能力。由此来看书院制度,不可否认,制度可能带来某种固化的弊端,但自学规制定后的书院历史表明,确是繁荣了书院教育。
对书院的教育总方针,我们从朱熹那里看出,即是修身向学,明道为己。这一点我们在前面多次提到,可以说那直接与书院的精神贯通之。至于书院的基本准则要求,则鲜明的体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这一点在书院的教育中由为学的基本步骤来贯彻之。那就是《中庸》所表述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教育的过程可以是复杂多样,各种方法充溢其间。但是如果总的来说,学习不外乎这五个基本的行为要求。由于书院的教育更多的是重视对儒家经典的阅读,这种要求偏构成教学法的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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