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湖湘溯源—傩文化:湖湘文化源
湘乡历史简史
湘乡的历史变迁
湘乡居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支流涟水自西向东贯穿县境中部。
湘乡历史悠久,早在新时器时代晚期(约四千多年前)就有人类活动于这富饶的土地《书·禹贡》“荆及衡阳唯荆州”,湘乡正值衡阳之北,则湘乡在九州中属荆州。商日荆楚,周成王封熊绎于楚,湘为楚之南境,则湘乡属楚国。秦置连道县属长沙郡,即今湘乡、双峰、涟源一带。汉初连道属长沙王国,后析为二:一为连道(原湘乡西隅,现双峰、涟源的大部份),一为湖南,治所在今湘潭县西。按《元和郡县志》:湘乡本汉初湘南县地。《汉书·王子侯表》:哀帝建平四年(公元前三年)封长沙王之子刘昌为湘乡侯,湘乡之名始见于此。“湘”是指湘江沿岸而言,“乡侯”是爵位。(汉设侯爵封赏皇族子弟和有功之臣,乡侯、亭侯为其较小者。)
东汉初始析湘南县置湘乡县,属零陵郡,县治即设于今日之县城。三国时,建安二年(公元215年)蜀与吴分荆州,以零陵、武陵归蜀,《蜀志》载蒋琬零陵湘乡人也,是湘乡仍属零陵郡。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吴袭取蜀荆州,零陵、武陵归吴。吴孙亮太平二年(公元257年)分长沙西部都尉置衡阳郡,湘乡、连道俱属之,湘乡为衡阳郡治所。南朝宋武帝永初三年(公元422年)立湘州,辖衡阳郡,后改郡为国,将连道并入湘乡,为湘乡男国。按《宋书》:戴明宝,丹徒人,大明(公元457年----464年)中封湘乡男;《南齐书》:吕安国,广陵人,建元(公元479-----482年)间改封湘乡男。南齐衡阳复为郡,至梁、陈湘乡复为县,属衡阳郡。隋平陈后,废衡阳郡,并将湘乡并入衡山县。唐初置潭州,高宗武德四年(公元612年)析衡山复置湘乡县,属潭州(天宝至乾元初年即公元742年----759年之间,曾一度改名长沙郡),湘乡县治迁龙城(注),不久迁回原址。按《五代史·职方考》:“楚凡十州,其一潭州,辖湘乡县。”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封马殷为楚王建楚国,改潭州为长沙府。宋太祖乾德元年(公元960年)仍置潭州。元乾元贞元年(公元1259年)以湘乡民至万户升为州,属湖广行省潭州路(天历二年即公元1329年改名天临路),明太祖甲辰年(公元1364年,即元朝至正二十四年)改天临路为潭州府。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湘乡复为县,洪武五年(公元1371年)改潭州为长沙府。清代依明旧制,湘乡属长沙府。
辛亥革命后,改府、州为道,湘乡属湘江道。1916年废道,各县直属于省。1937年湖南全省划为十个区,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专署),所辖地区称专区,湘乡属第五区即益阳专区。
1949年8月12日湘乡仍属益阳专区,1953年冬改属邵阳专区,1965年7月改属湘潭专区,1983年撤湘潭专区,改属湘潭市。
清嘉庆丁丑(公元1817年)修湘乡县志载:湘乡县旧隶十五都八十五里,后唐清泰二年(公元935年)割安乡九里玉潭镇温泉里入宁乡,宋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割常安、长乐二乡之半八里入安化,只有十二乡,合并为四十六里三坊。清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编为四十四都三坊,各都坊冠以名,仍立十二乡以统之(见附表一)。清咸丰以后分全县为上、中、下三里,下里为县治所在,故称首里。知县驻县城,设县丞分驻永丰,设巡检分驻娄底。民国初年,为派款均匀,将县城、永丰、娄底三个市场各作为一都计算,故又称为五十都坊。1932年划全县为十个区,首里为一、二、三、四、五区,中里为三、六、七区,上里为八、九、十区。1934年分五镇、九十乡。1937年改为三镇、四十七乡,乡域以原四十四都,三坊为基础,且乡名亦大都采用原都坊名(见附表一),故群众仍习惯称都坊。
1949年后,湘乡区乡依旧,只将湘涟镇改为城关区。1950年划乡建政,区数仍旧,全县划为三百一十五个乡、七个镇。
1951年划三、六、七区计一百一十四个乡、镇,新建为双峰县;将九、十区计六十六个乡、镇划归新建的涟源县;将泉湖村划归紧邻的宁乡县,湘西亭村划归紧邻的湘潭县。
湘乡将原一、二、四、五、八区及城关区计一百三十五个乡、镇,改划为十三个区和城关区。1952年划为十五个区(城关区为第十五区)计三百三十个乡,划为四十一个乡、两个镇。以后,又几次调整,至1956年撤区并乡,划为四十一个乡、两个镇。
1958年全县成立十四个人民公社,区、乡全部取销。1961年调整为四十五个公社,以后几分几合,区级建制也时设时撤。到1978年末全县为八区、一镇,计四十六个人民公社。
1956年撤区并乡时,新壶天乡所属原十字乡和岩江乡划出一部分给涟源县,新涧山乡从涟源划入四十一户,划给涟源九户。1964年杉山公社的华石大队划给涟源县。白田区大坪公社和白田公社祝赞大队划给韶山区,总面积约六万亩。1977年天门公社的连山大队划给双峰县瑞公社。1973年双峰县丰瑞公社的红旗大队、坪上大队的一半划入棋梓区天门公社。1976年棋梓区坪花公社的鞍山、坝塘两个大队划给双峰县增桥公社,同时将增桥公社泉塘大队的新塘生产队划给坪花公社坪山大队。1977年3月,湘乡横铺公社从湘潭县环山公社划进江夏大队。
1981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棋梓镇(区极)和潭市镇。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全县四十六个公社均改为乡。1985年虞唐、山枣、白田三乡建制改为镇,并将潭市镇改为区级镇。至此全县设八个区、三个区级镇,四十三个乡,三个乡级镇。
注:龙城,据《水经注》:涟水绕连道故城东下,故城在湘乡西一百六十里处。又据《读史方舆纪要》:唐初移湘乡县治于龙城,即连道故城。因其地近龙山,故名龙城。现在不知何处。有人认为六区三十五都围城子、又名仙人城(现双峰县太平寺附近),正在县城之西,里数亦合,距龙山不远,涟水支流又经过这里,可能是连道故城,即龙城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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