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湖湘溯源—湖南在哪里?(历代湖南辖区)(三)
元
元行行省制,湖南绝大部分地区属湖广行省,小部分隶于四川行省。湖广行省,始设于至元十一年,治鄂州,十四年改治潭州,十八年,复迁州。湖广行省分置江南湖北道、岭北湖南道、岭南广西道、海北海南道。其下辖30路、13直隶州、3直隶府、15安抚司、3军。计属府3、属州17、属县150,番民总管1。地域包括现今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各省。湖南地区分隶江南湖北道和岭北湖南道。共置有14趼贰?条直隶州,计47县、12州,在“诸溪峒”则另设土司。
明
湖南属湖广省。省下改路为府,府领州、县,部分州直隶布政司,也领县。湖南地区有7府、8州、56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设土司。7府为岳州府、常德府、长沙府、衡州府、永州府、辰州府。8州为澧州、茶陵州、桂阳州、道州、武冈州、沅州、郴州、靖州。56县中,有平江、慈利、桃源、龙阳、湘阴、湘潭、浏阳、醴陵、益阳、湘乡、攸、耒阳、常宁13县,元为州,明降为县;新置的有:嘉禾;新田;城步,共计3县。其余均为元故县。元故县,明省并的有:澧阳、新城、平阳、营道、永平、卢阳。此外,湖南是明分封藩王的主要地区,共达51人之多。其中有英宗第七子就藩长沙的吉简王见浚、宪宗第十三子就藩常德的荣庄王枢、神宗第七子就藩衡州的桂端王常瀛。从地域看,先后开府于武冈州的共11个藩王;封于湘南、湘西边远少数民族地区。
清
清初承袭明朝制度,湖南属湖广总督和湖广布政使司,总督、布政使均驻武昌。康熙三年,分湖广右布政使驻长沙,同年,移偏沅巡抚驻长沙,为湖南建省之始。雍正元年改湖广右布政使司为湖南布政使司,次年,改偏沅巡抚为湖南巡抚。湖南正式成为中国本部18行省之一。省以下沿袭明府、县建置,府上增设道一级,便形成道、府、县的行政体制。雍正七年置永顺府,升原岳州府属澧州为直隶州。雍正十年升原衡州府属桂阳州为直隶州,均直隶布政使司。乾隆元年升原辰州府属沅州为府。嘉庆二年升原辰州府属乾州、凤凰、永绥3厅为特别行政区。嘉庆二十二年析沅州府芷江县地置晃州直隶厅。至近代,光绪二十一年,又割华容、巴陵、安乡、武陵等6县地,增设南洲直隶厅。到此,清代湖南行政区划基本固定下来。全省计分4道、9府、4直隶州、5直隶厅、67县。
民 国
民国三年,湖南废府、厅、州建置,县级厅、州亦均降为县,仅保留道一级,将清朝的长宝、岳常澧、衡永郴桂、辰沅永靖4道,依次改名为湘江、武陵、衡阳、辰沅4道,所辖地不变,形成省、道、县3级建置。民国五年又撤武陵道,所属15县中,11县划归湘江道,4县划归辰沅道。当时全省分为3道75县。民国十一年,湖南道一级撤废,仅存省、县两级。二十二年析县置长沙直辖市。二十四年设立湘西行政督察区。二十七年将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三十二年析衡阳县置衡阳直辖市。民国初年的75县中,裁并或改名的有27县。民国十七年,析零陵、宁远、祁阳等6县部分地置阳明县,民国二十年,改为阳明特别区,但不久又撤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