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文化—山西古货币—铸行
古代铸造方法比较粗放,殷商冶炼技术出现,铸造了仿真贝的铜贝,其范围尚有一定局限。春秋时期简单的手工冶铸作坊已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铸造工场。侯马春秋铸铜遣址出土的炼炉、坩埚以及空首布的陶范和泥内范,显示出一座古代铸币工场的规模与工艺水平。泥范由泥沙加工制成,钱币铭文反刻范内,经浇铸取出铜币,范即毁坏,一范只用一次。币材多为青铜,含铜70-80%,余为锡、铅、锌等。晚期布币多为各诸侯国所铸,铸有城邑名称,初要在本城邑内流通,后范围逐渐扩大。
秦半两亦用泥范浇铸,铸出的钱轻重相差很大,秦半两与布币不同之处在于秦半两是国家统一和度量衡统一情况下多为官炉所铸,布币则是各城邑自造。西汉铸钱技术略有提高,所铸四铢半两始采用铜范,铸出钱大小一致。汉代五铢钱铸造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已十分工整。山西有多处汉代五铢钱范出土,可知汉代山西仍是铸钱重地。山西定襄曾出土一具五铢铁范,很少见。 北魏时,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冬十二月,尚书崔亮奏请于王屋等山采铜铸钱,“诏从之。自后所行之钱,民多私铸,销就小薄、价用弥贱”。王屋就在山西垣曲县境内。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诏汉王谅,听于并州立五炉铸钱”。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仍置钱监于洛、并、幽、益等州”。到唐天宝年间,“天一炉九十九:绛州三十……”,山西已是全国主要铸钱之地。乾元二年(759)绛州诸炉“更铸重轮乾元钱”,径一寸二分,其文亦曰乾元重宝,“一当五十,二十二斤成贯”,“于是新钱与乾元、开元通宝钱三品并行”。
其时,“每炉岁铸三千三百缗(每千文为一缗),役丁匠三十,费铜二万一千二百斤、邋三千七百斤、锡五百斤。每千钱费钱七百五十。天下岁铸三十二万七千缗”。山西所铸钱约为全国的四分之一多一些。唐钱私铸多,钱滥恶,“河东旧使锡钱,民颇为弊,宜于蔚州置五炉铸钱”,“自是河东锡钱皆废”。足见当时恶钱充斥山西。
宋铸钱规定“凡铸钱用铜三斤十两、铅一斤八、锡八两,得钱千,重五斤”。初对“诸州轻小恶钱及铁邋钱悉禁之”,但难以禁住。“又请因晋州积铁铸小钱。及奎徙河东,又铸大铁钱于晋、泽二州,亦以一当十,助关中。……于是奎复奏晋、泽、石三州……铸小铁钱,独留用河东。河东铁钱既行,盗铸获利什六,钱轻货重……”。民间私铸铁钱,甚至使官炉罢铸,对这种情况,熙宁八年(1075)“诏河东铸钱七十万缗外,增铸小钱三十万缗,于是知太原韩绛请仿陕西令本重模精,以息私铸之弊”。
山西宋钱官家铸额颇大,如张州垣曲监每年铸26万贯铜钱,铸额在全国铸钱监中居前。北宋末年,“唯河东三路听存旧监,以铸铜、铁钱;产铜郡县听存,用改铸小平钱”。并“俄诏并河东罢铸夹锡钱,止用旧法鼓铸”。南宋时山西在金统汉下设有阜通监,在代州,铸大定通宝。宋钱铸行数量极大,大额交易用钱已不便,往往用银,钱只为小额买卖所用。
金元铸钱基本袭用旧制,因银、纸币行用渐渐盛行,铸钱自然相对减少。明铸造钱较少,山西有炉局鼓铸,母钱有用铜、锡制成的,铸钱用范铸,钱币轻重、成色有匠头专司其职,铸费较高。万历五年(1577)山西巡抚高文《钱法十议》中,提到铸钱费用为:工料铜价每百斤值银七两,工匠杂费二两二钱,可铸钱10000余文。明铸炉规模已扩大,每炉每年7832贯,较唐代每炉每年3300贯多了一倍多。洪武二十六的(1893),山西有铸炉40座,每年铸钱23328000文。山西明初用钞少用钱多,后钱钞兼用,以纸币为主,钱为辅;纸币膨胀跌价后,一切以银、钱支付。
清代制钱在山西的铸造可上溯到顺治年间,当时户部设宝泉局,工部设宝源局,铸顺治通宝钱,并“颁行各省,开炉鼓铸”,钱文为汉、满两种,正面铸“顺治通宝”四个汉字,北面铸“宝泉”两个满文。“直省则以局名……山西曰原”。“雍正七年更定各省钱文……山西曰‘宝晋’”,此后,山西铸钱局名“宝晋局”。宝晋局原设六炉,乾隆五十九年(1794)以后“只开四炉”。道光四年(1824)后因银贵钱贱,全国铸炉渐减至道光九年,山西铸钱炉“一并停止”,后道光二十三年又“遵户部咨,先以四炉开铸”。咸丰初年,全国各铸钱局开铸当十到当千大钱。宝晋局在咸丰四年(1854)亦开铸当十大钱,因“成本过重”,“每年共亏折钱五万九百余串,合银二万余两”。只得暂行停铸,并“移炉就铁,……在平定州设局安炉,铸铁钱解京”。“原由户部派员督办,在准部改为晋省接办”。铁钱铸出“无法畅使,难以流通”。后铸炉时有停开,光绪十三年(1887)山西“宝晋避遵旨派员赴天津买铜(进口铜)开炉鼓铸”,“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先开一炉”,“光绪二十六年添一炉鼓铸制钱”。以后,制钱渐被铜元所代,各省竞相改铸铜元,制钱铸炉即告终结。
清白银地位更加重要,山西多有银元宝铸造,上嵌有县名,由当地银炉铸造,尤其是五十两一锭的大宝,山西所铸数量之多居全国之首。
清末民初银元渐多,广为流通,银两虽依然在山西部分地区使用,但已不如以前,制钱仍有少量行用,据载民国6年(1917)流行在山西境内的制钱经约有3亿枚左右。
山西铜元铸于民国5年(1916),当时阎锡山为适应市场流通需要和从中取利,在陆军修械所内设铜元局,用制钱改铸铜元,当十铜元(即一枚铜元相当制钱十文)共造451608172枚,当二十铜元共造23257023枚。银元铸造目前发现山西仅有二角银辅币一种,因制作粗劣,当为私铸。
纸币印行可上溯至宋,据记载,潞州设交子务专管山西交子一应事务。
金是先印行纸币,纸币交乐印行权交由各路单管,交钞上印有准流通区域,并规定兑换之州、府,如陕西东路交钞可在河中府(今永济)、潞州(今长治)兑换;平阳、太原府路印行交钞可在平了、太原路官倒换钱券。元代纸币印行也袭旧制,但其借贷、劳务、物价、交易都用银,并以银作纸币发行手段,低币印制用木版或铜版,加盖印鉴。元各种钞发行额较大,并已不限流通年月。官票宝钞“先于京师行用,后流通渐广……颁布各省,一律遵办”同时对民间的银钱私票行用仍听其便。
清官票宝钞行用于山西,已是咸丰十一年(1816),其行用也不是当做完全法偿币,商民缴纳厘税、官兵俸饷都是只能搭用几成,一般是三成左右。晚清山西交纳田粮赋税,分为银四成、制钱三成、米豆三成,内中三成制钱即准搭用钞票,就是这样,钞票的行用依然令“商民恐慌,市肆混乱”。及至咸丰末年,对官票宝钞不得不加以清理。到同治年间,除捐税、纳官、赎当偶有搭配使用外,基本上已停用。值得一提的是大清宝钞负责制多用山西白色双抄毛头纸。金、元、明、清山西纸币发行机关多为政府或稍后的官钱局、官办银行等(如大清银行)。民国初年统计山西官银号官钱局发行纸币2077236元。稍后,山西纸币更加复杂,种类繁多,币值各异。直至民国8年(1919)山西省政府统一币制后,才禁止各种杂钞的发行,由山西省银行及铁路垦业、盐业银号发行的晋钞取代。山西四银行号发行的钞票垄断山西货币市场达2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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