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俗—民间葬俗—祭奠
出殡次日清早,晋南闻喜等地讲究家人送饭至墓前浇奠,表示清死者同家人再次共进便饭。翼城一带,家人次日赴坟地致祭时,要用锹往坟上添新土,使坟丘前后周正,不偏不斜,俗称“扶山”。而太原一带自安葬后,一直要等到三年之后清明祭扫时,才允许往坟丘上添土。两地习俗,相异如此。
到新坟添土、奠纸,山西大部分地方是在死者安葬后第三天,称为“复三”,又叫“圆坟”、“暖墓”。一般是死者的长子带领全家去,有的地方是凡有“服”之亲都去,如忻州河曲,亲友带上火锅、柏柴去坟地汇聚,祭奠后食毕而归。
从人死后算起,每七天必祭奠一次,称为“做七”或“过七”。其中一七称“头七”、三七又称“散七”、五七、七七又称“满七”、“断七”或“尽七”,较为重要。
“一七”,丧家设灵座,供牌位,举行隆重仪式,受唁开吊。
“三七”,死者的子女要拿着香火,到三叉路口呼唤死者,或上坟焚香接引亡灵回家。
“五七”,民间认为这一天死者亡灵回家“省亲”,丧家除举行祭奠,还要延请僧道诵经,亲友均来吊唁。晋中祁县一带,面蒸供品中,男亡多蒸一份“莲花”,女亡多蒸一份“如意”,并按亡者岁数扎制纸花、剪纸旗,另外再糊一口“升”,纸旗以谷草杆穿扎,沿路一直从家门口插到坟地。
“七七”,丧家举行隆重祭奠,亲友都来烧纸,或到坟前祭拜。
人死后或安葬100天后,即“百日”,也是一个隆重的祭供日,又称“百日祭”。到这天,穿重孝服的要改穿常孝服,一般人多除去孝服。祁县等地,纸扎要糊“斗”,俗话称为“五七升,百日斗……”
一个人死后 ,其子女要服孝三年,俗称“服三”,满一周年烧纸祭奠,叫“周年”或“烧周年”,古代称为“小祥”。第二个周年叫“大祥”,也要去坟地致祭。满三周年烧纸祭奠,死者的亲友毕至,各带供品、纸扎。三周年过后,死者的子女即可脱去孝服,改换平常衣着。所以三周年又叫“脱服”或“除孝”,古代称为“衤覃”服。按照传统的说法,丧葬礼仪至此才算正式结束。
值得一提的是,死者亡故次年的“清明”节当日或前一日,晋中一带还有一种“烧心”的习俗。这一天,家人、亲友,特别是出嫁的女儿须亲至坟地供奠。祭品除衣帽鞋袜各式纸扎外,还要蒸空心的面供和“面心”。供毕埋于墓前。“烧心”又称“安心”,其意在于告慰亡灵,从今以后勿须惦念阳世亲人,尽可以安心阴间了。
“服三”之后,对死者的祭奠转入普通的上坟,不再有特殊的忌日。上坟一年大致三次:即清明,举新火;七月十五,尝新谷;十月初一,送寒衣。也有一年五祭的,即除了以上三个节令外,再加上元旦和冬至。籍此,家人在悠长的岁月中继续保持着同死者的“联系”,并寄托自己绵长无尽的哀思。
由以上对山西各地丧葬礼仪的简略缕析,可以看出,尽管每一地区都有许多独特的习俗,但在种种迥异的形式外壳下,却蕴含着共同的内涵,即通过丧葬礼仪的举行,寄托对死者的和怀念,表达希望死者的灵魂得以安息和超度的虔诚心意。同时,丧葬礼仪反映人们对死亡的理解和态度,既不可避免地具有迷信的一面,又包含着朴素的唯物主义因素。正如论者所说:“丧葬礼仪是人生礼仪中一种独特的方式。”尽管生者对死者的去世深感悲痛,但在民间观念中,死与生一样,是一种应时必至的现象,它对于死者来说,未必不是一种颇为有益的解脱。所以民间一贯把婚事和丧礼并称为“红白喜事”,在举办丧事的指导思想上,越热闹越好。这种看法对于红红火火办丧事的民俗事象,可以说是提供了较为合理的解释。
山西的丧葬礼仪,近几十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倡导下,出现了一些新的风尚,不仅涤除了丧礼中迷信荒诞的成份,而且程式上有了很大的简化,内容上也出现了很多的变化:吊丧改为追悼会,披麻戴孝改为戴黑纱,各种纸扎改为花圈……火葬也得到了大力的推广。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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