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陇文化—西夏法制地理—关于契丹、党项与女真遗裔问题(二)
(3)文字
1990至1992年,云南契丹后裔调查组从施甸等地明清时代的碑刻中发现了21个契丹小字,其中时间最晚的一方墓石立于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孟志东和杨毓骧分别对这些契丹小字做了考释。[23]闻讯前往考察的契丹小字研究专家陈乃雄教授认定这一发现是完全可靠的,并将施甸县长官司发现的阿苏鲁墓石上的两个契丹小字“穴”释读为“太守”或“有司”,正与阿苏鲁曾任长官司正长官的经历相吻合。[24]其后另一位契丹小字研究专家刘凤翥教授在为《云南契丹后裔研究》一书所作的序中也对这些契丹小字予以充分的肯定。过去人们普遍认为契丹小字的使用下限是在西辽,而出土的契丹小字碑刻时间最晚者为金代中期,出土地点则仅限于内蒙古、辽宁、河北等北方省区,所以此次在云南发现晚至十九世纪中叶的契丹小字,确实令研究者们兴奋不已,被认为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用人类遗传学的手段探索本人的族源,1994年1月,中国科学院遗传研究所郝露萍等三位学者会同云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调查了施甸县木老元乡哈寨村104名本人的四个红细胞血型系统分布,并将其基因频率与九个南方少数民族及包括达斡尔族在内的八个北方人群进行遗传距离和聚类分析。结果表明,“本人”与几个南方少数民族遗传距离较近,并最先聚合,而与几个北方少数民族及黑龙江汉族的遗传距离较远。但郝露萍等人认为,这个结果并不能否定本人源出于契丹,因为本人之间历来互不通婚,而只与当地其他民族婚媾,所以他们的契丹血统势必已经变得十分微弱。[25]这个解释是合乎情理的。由此我们可以断言,今天的云南契丹后裔从血统上来说早已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早已被南方民族所同化,有人说他们的体形还保留着北方民族的特征,与当地民族有显著区别等等,[26]大概是一种想当然的说法吧。
综观上述调查研究结果,我觉得有两个问题需要指出。
第一,施甸等地发现的契丹小字,被认为是确定云南契丹后裔族属的最有力证据,但实际上它却是最成问题的。据我初步研究的结果,这所谓的21个契丹小字,恐怕没有一个能够成立。
这些“契丹小字”最初是这样被发现的:调查者们将他们取得的碑铭拓片上凡是不认识或不理解的字都拿去与《契丹小字研究》[27]所列出的原字相对照,只要能够找到相似的字形,即被认定为契丹小字,然后对其字义加以附会解说。在已认定的21个“契丹小字”之外,还有3个不认识的字,因为在《契丹小字研究》一书中找不到相似的字形,才未作结论,但怀疑它们也是契丹小字。[28]
这21个“契丹小字”之所以被误认,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属于堪舆家言,因今人不理解而误认为契丹小字。如孟志东编号为①、②的“穴”,见于阿苏鲁墓石,石上共刻有以下三行文字:[29]
甲山庚向穴
皇清待赠 | 孝友和平 | 阿苏鲁千秋之 墓基 |
一世祖讳 |
道光癸卯年十二月初四 日蒋姓子孙重修
左侧第一行小字“甲山庚向穴”是用于标记此墓的形势格局的,龙(即山)、向、穴、砂、水是堪舆家所谓的地理五要素,穴指土中气脉凝聚处,“”是一个符号,用以表示此穴的形态。如果说“穴”是代表阿苏鲁官衔的契丹小字,怎么会附在“甲山庚向”之后呢?又如编号为③、④的“丙—”,见于施甸县长官司的一段残碑,左侧第一行为“卯龙入首甲山庚向丙— ”(以下残缺),这也是一句典型的堪舆家言,全句当为“卯龙入首甲山庚向丙□分金”(“丙”字后面应该是十二地支中的某一个字,而“—”则显然是一个残字),山、向只能表明大的方位,墓穴的具体朝向要用堪舆家的罗盘来确定,罗盘上的准确定位称为“分金”。《云南契丹后裔研究》附录的《蒋德昌墓志》中就有“用丁山癸向丙午分金名焉”这样的话。据我看来,在21个“契丹小字”中,大部分都与堪舆有关。
另外一种情况是因为不认识碑刻中的异体字而误认为契丹小字。如编号为⑧的“凢”,见于《保阿墓志》:“今合族公议,凢在族党嫡孙,悉皆后裔。”文中的“凢”即“凡”字的异体,梅膺祚《字汇》几部:“凡,俗作凢。”又如编号为⑥的“ ”,见于《蒋德昌墓志》:“苍龙入海,金羊 癸甲之灵。”“ ”即“收”字,此乃碑版中常见的异体字。这句话也是堪舆家言,清尹有本注《催官篇》卷四云:“右旋龙必自艮丑癸子壬亥逆行,俱属癸水,生卯旺亥库未,此金羊收癸甲之灵也。”[30]
总之,云南发现的所谓契丹小字均属误解。试想,在契丹文字已经消亡六七百年之后的十九世纪,在通篇用汉字写成的碑文中,怎么会夹杂一两个契丹字呢?这实在可以说是异想天开了。我准备在另外一篇文章中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在此只举例说明如上。
第二,孟志东在《云南契丹后裔研究》一书中对云南契丹后裔的世系做了详细考证,将阿莽蒋一支的世系追溯至东丹王耶律倍和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这里面存在着不少纰漏。
根据现存的族谱和碑刻资料来看,阿莽蒋的谱系只能上溯到元末明初的阿苏鲁,而《元史》记载的忙古带后裔又只到其子火你赤为止,作者将阿苏鲁推定为火你赤之孙,即缺乏可信的依据。又据《元史》记载,忙古带曾祖耶律秃花金末降于蒙古,秃花父脱迭儿仕金为尚书奏事官,祖撒八儿为金桓州尹,而《辽史》、《金史》中有一位辽末曾使金议和的契丹人突迭,于是作者便毫无根据地认为秃花父脱迭儿就是突迭。试想,辽末金初的突迭怎么可能会是金末元初的秃花之父?更使人不解的是,辽金文献中对突迭的身世本无任何记载,而作者却无端地认定他是阿撒之子。让我们看看作者的推理过程:《金史·太宗纪》有这样一条记载:“天会九年,……和州回鹘执耶律大石之党撒八、迪里、突迭来献。”作者据此推论说,这里提到的撒八就是脱迭儿之父撒八儿,因为撒八、突迭既然同随耶律大石北走,必是父子;其次,撒八亦即耶律淳之子阿撒(奇怪的是,撒八和阿撒这两个人名怎么能划等号?),理由是耶律淳擅立遭到天祚帝斥责,故其子、孙随大石北走顺理成章。这段考证煞费周章,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和阿撒之父、辽宗室耶律淳拉上关系。这样的考证不禁令人感到惊讶。
尽管从本人的血统中找不到与北方民族之间的亲缘关系,尽管可以肯定在云南发现的契丹小字纯属误解,尽管对阿莽蒋的世系考证不可信据,但我并不否认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在今天的云南确实生活着一部分契丹人的后裔,他们的祖先是元朝南征的一支契丹军队。
二
公元1227年,蒙古灭西夏,党项人遂成为蒙、元属民,系色目人之一种。蒙古语译党项为唐兀(《元朝秘史》译作唐兀惕或唐忽惕),故元代以唐兀氏指称党项人及其所建立的西夏。因西夏领土主要在黄河以西,汉文文献称之为河西,自蒙古语转译,又作合申,故拉施特《史集》谓“蒙古人称做合申的唐兀惕地区”。但元人所说的河西人是泛指所有的西夏遗民,不专指党项族,故河西又有“蕃河西”和“汉河西”之别,《新元史》卷二九《氏族表》(下)曰:“其俗以旧羌为‘蕃河西’,陷没人为‘汉河西’。”有的学者认为,在西夏统治的近二百年间,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元代用“唐兀人”、“河西人”、“西夏人”来指称这个民族共同体,而“党项”之名却再也不见于载籍。[31]我不能同意这种说法。党项一名之所以绝迹,不过是因为蒙古人已将党项改称为唐兀罢了,唐兀和河西虽然都可以用来指称西夏,但在指西夏遗民时,唐兀人与河西人、西夏人还是有所区别的。由于党项族的族称在各个历史时期颇有歧异,为了行文的统一,本文仍采用其初始名称党项,以党项遗民来指元代的唐兀人,以党项遗裔来指元以后的党项人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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