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陇文化—回族语言文字—习俗的发展演变
回族由于历史的原因,经过长期的发展,现在基本上使用汉语言文字。但回族在本民族内部交际时,特别是在举行有关宗教仪式、经堂教育和交流思想当中,仍有其本民族的一些语言表达方式和习惯。所以,笔者也把它作为回族民俗的一个组成部分,加以概述。
回族语言文字习俗的发展演变
早在唐、宋时期,从波斯、阿拉伯等国来华贸易的穆斯林商人,他们生活在广州、泉州、扬州、杭州、长安等城市,把自己原来的波斯、阿拉伯语等语言自然而然地带到了中国。代岳珂在《程史》中写穆斯林“称谓聱牙”,刻的“异书”“如篆籀”,就是指讲的阿拉伯语,刻的阿拉伯文。《天下郡国利病书》载:“自唐设结好使于广州,自是商人立户,迄宋不绝。诡服殊音,多流寓海滨湾泊之地,筑石联城,以长子孙。”从此可以看出,当时来华贸易的穆斯林商人确系操着“殊音”。
元代,由于成吉思汗西征,大批的波斯、阿拉伯、中亚人被迁徙到中国来,且分布在全国城乡各地。其政治地位也比较高,据《元史百官志》记载,当时朝廷专门设立了“回回国子学”、“回回国子监”这样一种学习研究回回语言文字的机构,教授“亦思替非文字”(即波斯文)。徐霆的《黑鞑事略》把当时元朝通行波斯文称作“回回字”。
据《泉州教石刻》元代遗留下的石碑载,上面刻有阿拉伯文字,说明当时阿拉伯文流行也很广。元代陶宗议在《南村辍耕录?嘲回回》一节中,也记载了回回语言“阿剌,其语也”。通过上述文献记载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于元代的开放政策,回回人不但讲阿拉伯语、波斯语,朝廷还为回族使用阿拉伯和波斯语言文字提供了有利条件。直到元末明初,虽然有一些政治、经济、文化的上层回族人士,为了仕进,学习汉语,但在整个回族内部,主要还是使用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这一时期,在回族当中还出现了阿汉对照的各种公文、门牌等。明代在“四夷馆”和“会同馆”内专设“回回馆”。明朝后期至清王朝,对外实行封闭政策,对内特别是对回族实行了强制性的汉化政策,不准回族内部相互通婚,不准启用回回姓氏,回族语言自然也受到限制。如安徽巡抚鲁国华向皇帝告御状,说内地回民“异言异
服”,请求取缔。清王朝还采取措施,强迫回族迁徙,与汉族杂居、通婚。这样使回族语言逐渐衰落,而因逼迫和交际需要学习汉语的越来越多,最后以汉语为回族的共同语。现在只有海南岛三亚市羊栏区回辉乡和回新乡的四千三百多回民,除了会讲汉语海南话和广州话以外,在本民族内部仍保留着一种跟国内任何民族都不一样的语言,暂定名为“回辉语”。这种语言的语音系统、词汇、语法跟汉藏语系语言有相同之处,但又有自己的特点,至今已保持了数百年。除此以外,现在全国各地的回民都讲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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