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陇文化—回族历史—回族的经济和文化历史(一)
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固有的经济和文化。这些固有的经济、文化,既反映着中华民族各族在共同的历史发展中的某些共同特点,同时,由于各自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不同,势必也要显示其历史的差异,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回回民族的经济、文化也不例外。
一、回回社会经济及其发展概况
回回民族的经济基础,主要是农业。其次是手工业和商业。
(一)农业
回回人在到达中国时,最初大都被分别编入“回回军”、“西域亲军”、“哈刺鲁军”、“阿儿浑军”、“探马赤军”等各军中,并参加了灭西夏、金朝和南宋的战役。此后随着统一全国的实现,又相继被纳入经济建设的轨道,过着“屯驻牧养”、兵农合一的生活;或随地入社,被置为“编民”,取得与汉族农民同样的资格,从事农业耕作。今甘肃河西、宁夏、新疆、云南、河南、山东等地,都是当年回回军兵士屯驻耕种的重要区域。例如1281年(元至元十八年),元世祖忽必烈命各地回回炮手“悉令赴南京(开封)屯田”;①1290年(至元二十七年),令“给滕竭儿(今新疆阜康县)回回屯田三千户牛、种”;②1297年(元大德元年),“徙襄阳屯田合刺鲁军于南阳”,每户给田150亩。③1322年(元至治二年),元英宗硕德八刺下诏:“免回回人屯戍河西者银税”④。屯田活动的展开,为回回民族农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4世纪后期,明代元而兴,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例如1371年(明洪武四年),徐达令原住在北京附近的故元遗民(山后民)35800余户分散于各地卫府;⑤不久,又将在战争中掳获的“沙漠遗民”32800余户迁至北平屯田;1384年(洪武十七年),令已入京卫的北平降卒,悉放为民屯田。上述遗民和降卒中,除部分为蒙古人外,实际上包括部分回回人在内。因为居住在北京、北京附近及其以北地区的回回人数量很多,明朝初年并未将他们与真正的蒙古人严格加以区分开。又如洪武初年归附朋朝的西域人薛都尔丁,他在被封为土司后,即受命率部众屯驻于碾伯、巴州、米拉沟(今青海省民和县内)一带耕牧。今民和、乐都一带回族,就有部分为其后裔。
也有故元官员后裔,为躲避明政府扰害,隐姓埋名,投奔于僻远地区从事耕作的。例如赛典赤·赡思丁后裔,流布各省,其中就有不少后改事耕作。据说福建陈埭乡,就是由其后裔蕃衍而来的。⑥
14世纪晚期,明政府为加强西北边防,曾从各地征调大量人力到西北地区屯田,其中也包括大量回民,例如洪武至永乐年间,从江左(今江苏省等地)、海泗(今安徽省北部)一带,派人移居西宁、乐都、贵德等地。尔后青海东部出现的众多回回村寨,就是由上述移民建立起来的。
农业生产的发展与明朝政府的积极倡导和鼓励也有一定关系。15世纪以前,在甘肃河西、平凉,宁夏固原、灵州等地,广大回回人民,大多数都从事畜牧业。殷实之家,马匹成群,牛羊上万。但后来都逐渐改事农业或农牧兼营。有的还与当地汉族人民一道兴修水利,大力发展灌溉,如河西的“回回渠”,宁夏的“满达刺渠”、“纳忠闸”和“哈三闸”,就是汉、回两族人民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历史见证。
18—19世纪时,因清朝统治阶级实施民族压迫政策,西北地区的农业经济曾一度遭到较严重的破坏,但从全局看,直至19世纪中叶以前,生产仍然处于上升阶段。诚如前引毕源所奏,“人口更为稠密”,“回民大半耕种、畜牧”。
回回人民因长期与汉族人民杂居共处,其耕作技术大体上与汉族人民差不多。所谓“今居眼习俗,久同华族”,①就是上述论断的有力佐证。他们以牛犁耕,引水灌田,注意选育良种、适时耕作和施肥。农作物则因所处地域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稻米、小麦、玉米、高梁、瓜果、蔬菜以及豆类等。
从事农业的回回人,绝大多数都兼营商业、手工业或畜牧业。即使有较多土地的富裕农民、富农和地主,往往也不例外。单纯经营农业的极少。据调查,滇南沙甸村解放前有900余户人家,几乎没有一家单纯依靠耕种为生的。每户差不多都养着几头牛,一二匹马,或替客商转运货物,或养鸡鸭往个旧出卖,也有组织马帮走边区的。②另据永建回族自治县永胜乡回辉登村调查材料,该地在解放前就有60%的农民是以营商(商贩)作为主要谋生手段的,30%农户半农半商。专门从事农业经营的只占10%左右。③
(二)手工业
手工业在回回民族的社会经济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回回工匠在元代是受到蒙古统治阶级的特殊照顾和保护的。最初他们中大多数都在官营作坊中从事建筑、纺织、兵器、制革、制金银器等各种劳作。只有少数被分配给各级王公贵族、后妃为奴。据《元史·哈散纳传》载,窝阔台在位时,哈散纳就受命统率阿儿浑军、并回回工匠3000户驻荨麻林(今张家口市西洗马林堡),设局织造“纳失失”(丝织品)。④尔后,弘州(今河北省阳原县)纳失失局建立,又以西域织绮文工300余户,教习从中原各地签派前来的各族工匠,继续织造该织品。元初,官手工业局设“撒答刺欺”⑤提举司时,忽必烈命扎马刺丁率领工匠织造撒答刺欺和丝绸。⑥从1298年(大德二年)到1328年(泰定五年),元政府又征诸路各色人匠总管府为上都皇室宫殿、皇帝影堂织造地毯。“回回剪绒毯”,就是当时一种质量精良的地毯。
从事兵器制作的人也很多。忽必烈统治(1260—1294)初年,为发兵进攻南宋,就曾征炮匠于西域。伊利汗阿八哈遣阿老瓦丁和亦思马因入朝。二人都是当时西域有名的制炮工匠。所造回回炮能发射75.5公斤巨石,较中国原有抛石机优良,在夺取襄阳、潭州、静州等的战斗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元朝政府为发展回回炮,还专门设立回回炮手总管府,以加强对回回军匠的管理。
1279年(至元十六年),又调集蒙古、回回、汉以及两淮造回回炮新附军至大都,置回回炮手都元帅府。⑦
在建筑方面,很多回回工匠还参加过漠北地区城市以及大都的建设。据载,窝阔台兴工建造和林城时,曾役使各族工匠1500余人,其中回回工匠有500多人,内置有宫殿、官员邸舍、仓库、街区和寺庙,历时10余年始竣工。此外,窝阔台在和林迤北迦坚茶寒湖建造的扫邻城(春猎行宫)、于城南置设的图苏湖城(迎驾殿)也是由回回工匠建筑的。回回著名建筑家也黑迭儿丁在其担任茶迭儿局总管府达鲁花赤时,还同张柔共同负责创修大都宫城,凡“魏阙端门,正朝路寝,便殿掖庭,承明之署,受厘之词,宿卫之舍……以及池塘、苑囿,游观之所,崇楼阿阁,缦庑飞簷”,①皆逐一加以筹理,从而为北京故宫建筑奠定了基础。据说他还主持创修大都琼华岛(今北海)工程,历时3年而成。
明朝代元而兴,原有的回回人和回回工匠大都归附于明朝。于是原来在官营手工业作坊工作的工匠,大都成为个体工匠或转入其它行业。随着明代封建经济的发展及回回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一些具有回回民族特色的手工业也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壮大。在回回民族中,具有重要影响的手工业生产主要是:
1.制香业。制香业是和回回传统的香料贸易业相联系的。福建泉州蒲家,自元以来就一直从事制香行业。明初时因受,逃亡永春、德化等地。但在到达永春、德化后,仍然继续经营制香业。如蒲氏14世孙蒲世茂在永春创置的香浦室,一直延续至解放以后。北京的“香儿李家”,其祖传制香业,据说也有数百年的历史。
2.制革业。制革也是回回人的传统手工业,最初主要集中于西北河州和张家川两地。此后又逐步发展至河南省周口、朱仙镇、孟县桑坡,山东省济宁,甘肃省平凉等地。②从业人数既多,技术力量也极雄厚。据说河南省的制革和皮毛生产,差不多全为回回人所垄断。而河南的制革,又以桑坡最有名。俗有“人知桑坡,而不知孟县”之说。
3.制药业。回回医药,元代就已驰名遐迩。
1270年(元至元七年),元政府在大都就设有“广惠司”,专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为诸宿卫士治病。1292年(至元二十九年),又设“回回药物院”“掌回回药事”,③影响之大,不难窥其一斑。在陕西、山西和江浙一带,从元、明以来,民间还出现过不少靠卖药为生的人。如丁鹤年,一生颠沛流离,为谋生存,就“寄居僧舍,卖药以自给”。④又如屯田于钧州的回回人,也有不少经营制药业的。据传云南孙继鲁家族,就是一个医药世家。其子创置的“万松草堂”药店,直到近代,还以秘制丸、散、膏丹闻名。北京王回回膏药、金回回膏药、马思远药锭,扬州夏子恒制作的明眼药、止咳饼、神功救急丸等,都名闻遐迩。常州沙氏,还因善泡制中药,在北京开设许多分店。此外,如洗染、制盐、制皂、磨面加工、铜锡、采矿等也有一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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