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陇文化—民间文化—鱼嬉莲
“鱼嬉莲”流传于西安灞桥区水流乡。春节时与龙灯一起组成民间社火队进行表演,由一姑娘手持莲花灯引逗两条鲤鱼灯嬉戏玩耍,寓意“连年有余(鱼)”,表达人们庆贺丰收、欢度春节的喜悦心情。
鱼嬉莲的道具,用竹篾扎制成两条长约四米的灯架,外蒙以布,绘成一红一青两条鲤鱼。每盏鱼灯各由三人分别*(左扌右周)鱼头、鱼身和鱼尾,另由一位姑娘手执莲花灯(类似龙灯中的耍宝者),在锣鼓伴奏中引逗两条鲤鱼不停地左扭右摆,上下翻滚,以表现鲤鱼在水中遨游、追逐莲花的各种形态。基本动作有“滚鱼”、“摆鱼”、“鱼绊漂”、“鱼嬉莲”等。莲花姑娘头盘双髻,身着深绿色短衫,披白纱肩,手拿粉红色莲花灯。舞鱼者身着对襟秧歌男上衣。三人动作协调,配合默契,突出鱼灯的舞动,以表达鲤鱼活泼欢快的动作特征。晚间表演时,莲花灯、鲤鱼灯里点燃蜡烛,熠熠闪亮的灯光使舞蹈表演在夜色中产生一种更为优美的意境。
当地的群众历来认为鲤鱼与莲花有一种“荣华富贵”、“吉祥如意”的含义。至今,这里的村民还保持着每逢春节蒸一锅鱼形馍,然后选出一条造型最美、形象生动的鱼馍用红绳挂在房檐下的古老习俗,以表达他们祈望“连年有余”的美好愿望。据当地老艺人胡佑杰(1921年生)介绍,水流乡的班家、摆家、马家堡等五个村庄的农民大部分是于清光绪四年(1879年)因湖北水灾而从襄樊市黄石县迁来的客户。迄今在当地还流传着具有楚风楚韵的民歌和花鼓戏,相传鲤鱼嬉莲也是此时从湖北传来的。1946年耍过之后,近五十年从没有再耍过。1987年春节,当地艺人将这一节目进行了恢复加工,参加市、区民间舞蹈调演和西安古文化艺术节表演,受到广大中外观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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