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复姓更名考
作者:中国范仲淹研究会理事兼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李丛昕
按照常情常理,范仲淹必须是认祖归宗之后,才有可能提出安葬母亲的要求,而绝不可能是相反。由此也可断定,范仲淹必然是在其生母在世之时、在他担任亳州节度推官之时,即已认祖归宗。
范仲淹二岁而孤,当其四岁时,母亲谢氏携其改适淄州长山(今山东邹平)朱氏,取名朱说(悦)。及长,询知家世,认祖归宗,复姓更名为范仲淹。但是,他究竟于何时复姓更名?又为何更名为“范仲淹”?文献记载或语焉不详,或说法不一,以致今天依然存在不小的争议。笔者拟就这两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关于复姓更名的时间
宋史本传称:范仲淹“举进士第,为广德军(今安徽广德)司理参军,迎其母归养;改集庆军(今安徽亳州)节度推官,始还姓,更其名”。
本传说法大约源于富弼的《范文正公墓志铭》:“公既长,未欲与朱氏子异姓,惧伤吴国(按,其母谢氏赠吴国夫人)之心,姑姓朱;后从事于亳,吴国命,始奏而复焉。”富弼的说法,则源于范仲淹行状。南宋楼钥撰《范文正公年谱》,则沿用这一说法:“天禧元年丁巳,年二十九。迁文林郎,权集庆军节度推官,始复范姓。”
按说,范仲淹复姓更名的时间,据此即可定案。但在宋代的一些重要文献中偏偏还有不同说法。比如欧阳修《范仲淹神道碑铭》,只说“公生二岁而孤,母夫人贫无依,再适长山朱氏”,至于初名朱说、而后复姓更名,事涉隐私,一概不提。
较早为其立传的北宋史官张唐英说:范仲淹“幼孤,母适朱氏。祥符八年登进士第,曰朱说者是也”。他点出了朱说之名,却不提何时复姓更名。曾巩《范仲淹传》则说:“仲淹二岁丧父,而母改适长山朱氏,故从继父姓。大中祥符八年登进士第,曰朱说。后丧母,服除,始复其姓,而改今名。”曾巩向以文章名世,且曾受范仲淹亲炙,既然他称范仲淹复姓更名的时间是在“丧母、服除”之后,自然影响深远,于是成为纷纭异说的肇端。南宋王偁撰《东都事略》,便沿袭了曾巩的说法:“仲淹二岁而孤,母贫无依,改适长山朱氏,故冒朱姓,名说母丧去官及终丧,乃归宗,易今名。”
这样一来,范仲淹何时认祖归宗、复姓更名,便出现了两说:一说是在生母谢氏在世时的天禧元年(1017),一说是在丧母乃至服除之后的天圣六年(1028)。两者孰是孰非,便成了一个各自持之有故而不易扯清的话题。
笔者认为,古今争论,似乎都忽略了如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一是范仲淹生母谢氏的身份。据《范氏家乘》特别是苏州范氏总谱可知,范仲淹有两位母亲:嫡母陈氏,庶母谢氏,而范仲淹实为庶出。其父范墉死于徐州,其嫡母陈氏带着自己所生的仲温兄弟回了苏州老家。而范仲淹母子作为侧室庶子,在范家其实已无立足之地。所谓“贫而无依、更适他人”,不过是一种委婉的饰词,谢氏被迫改嫁的真实原因,还在于她的侧室身份。
二是谢氏改适朱氏之后的家庭地位。据《长山朱氏家谱》,范仲淹养父朱文翰原配初氏,亦生有数子。另据司马光《涑水纪闻》卷十:仲淹“与朱氏兄弟俱举学究”,看来他与朱氏兄弟的年龄似乎相差不大。如果初氏去世而谢氏为继娶之正室,那么,谢氏自应取代初氏而成为家庭主妇。但是,谢氏并没有住进朱家。据清初新城(今山东桓台,与长山相邻)王士祯(即渔洋山人)之《颜山杂记》,其时谢氏住在颜神镇(今淄博市博山区)。清代《长山县志》载有邑人刘孔怀所著《范文正公流寓长山考》,更明确指出谢氏住在颜神镇之秋口。谢氏为什么住不进朱家?朱氏兄弟可以过一种“浪费不节”的奢侈生活,而“朱说”却要住进醴泉寺去“画粥断齑”。两相对比,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初氏夫人尚在,谢氏依然没有取得正室地位。
三是继父朱文翰去世的时间。据常理,范仲淹之认祖归宗,只能是在其继父朱文翰去世之后。《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之一六载有范仲淹奏请朝廷回赠其继父朱文翰一官的奏章一道,内称朱为“故淄州长山县令”,这应该是朱文翰的最后一任官职。说明他是在任职长山期间或者此后不久去世。另据范仲淹《文集》及其《年谱》,皆无范仲淹入仕以后为其继父丁忧的记载,说明早在范仲淹入仕之前朱文翰已经去世。笔者曾经这样说过:朱文翰宠爱范仲淹母子,不等于朱氏全家都宠爱范仲淹母子;朱文翰在世时全家都宠爱范仲淹母子,不等于他去世之后还都继续宠爱范仲淹母子。恰恰相反,一旦朱文翰去世,作为侧室和异姓庶子的仲淹母子,很可能不久即陷入困境。因为仲淹毕竟是范家骨血,此时与朱家已无任何关系,故其境遇之尴尬和悲惨,势必远甚于在范家之时。现实之境遇,迫使他不得不力求尽快脱离。
最值得我们注意的,便是《年谱》转引《家录》的那段话:“公以朱氏兄弟浪费不节,数劝止之。朱氏兄弟不乐,曰:‘吾自用朱氏钱,何预汝事?’公闻此疑骇,有告者曰:‘公乃姑苏范氏子也,太夫人携公适朱氏。’公感愤自立,决欲自树立门户,佩琴剑,径趋南都。谢夫人亟使人追之,既及,公语之故,期十年登第来迎亲。”
这段话为我们提供的信息量很大:
其一,楼钥将它系于大中祥符四年(1011)范仲淹离开长山去南都(今河南商丘)求学之时。其时范仲淹已23岁,说明此事对他刺激很大,成为促使他“感愤”而离开的契机。
其二,“朱氏兄弟”可作两解:一是单就朱氏而言,既曰兄弟,说明不止一人,其生母应皆为初氏;二是就范仲淹而言,如果其中范仲淹有的称兄,有的称弟,那就可以证明谢氏到了朱家之后,初氏还在继续生育,由此可以断定谢氏仍为侧室无疑。
其三,朱氏兄弟之所以敢于当面抢白揭短,无非出于两种可能:一是其生母初氏尚在,他们有恃无恐;二是朱文翰已经去世,他们失去管束,才会如此出言不逊。在笔者看来,两种情形应该都有。
其四,由范仲淹之“感愤”,其母子此时处境之屈辱和艰难,可想而知。
其五,这位“告者”为何多事?他之所以将隐私道破,很可能是出于同情,对于范仲淹母子的境遇已经看不下去。
其六,“期十年登第来迎亲”,这一立誓承诺,不可小看。当时朱文翰如果尚在,或者谢氏已经成为家庭主妇,范仲淹断断不会如此发誓。如果是那样,范仲淹发誓单单要把母亲接走,岂不是既拆散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又拆散了一对老夫老妻?由此恰可反证,一是谢氏并未成为朱家主妇,二是朱文翰已经去世。
四是认祖归宗与复姓更名的关系。两者密切相关,顺序有先有后。就是说,范仲淹必须首先提出认祖归宗的意愿,并且征得苏州范氏家族的同意,而后才可复姓更名。范仲淹提出的时间,据楼钥《年谱》:“祥符八年,年二十七岁,举进士礼部选第一,遂中乙科,初任广德军司理,后迎侍母夫人。至姑苏,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公坚请云:‘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始许焉。至天禧元年,为亳州节度推官,始奏复范姓。”楼钥记述的这段曲折经历,与前揭“期十年登第来迎亲”相呼应,正可反映范仲淹认祖归宗的迫切心情。
五是范仲淹自己的表白:
其一是范仲淹的奏表。在中国,认祖归宗、复姓更名,是件大事。作为朝廷命官,还必须得到朝廷核准。《年谱》曾摘录范仲淹这道奏表:“其表略云:‘名非霸越,乘舟偶效于陶朱;志在投秦,入境遂称于张禄’,用事最为亲切。”对此,我们难免会引起好奇:奏表究竟说了些什么?其文集为何不加收录?同时我们也不难想象:奏表既然专为请求朝廷批准他复姓更名之事,那么,他当初离开范家的原因、经过以及认祖归宗的理由,就必须向朝廷报告清楚。这就必然要涉及范仲淹身世方面的那些隐私。请想一想,这些隐私,除了不得不向朝廷如实报告之外,他会以此“苦出身”作为向世人炫耀的资本吗?所以说,不论其奏表写得多么工巧典雅,哀感动人,范仲淹也决不会将它收入文集。这里所应留意者,还有“偶效”、“遂称”两个词语。作为文言虚词的“偶”“遂”,都含有“为时不久”之义,也可说明范仲淹入仕不久即向朝廷提出了报告。据此也可推定,范仲淹认祖归宗的时间,不大可能拖延到十多年以后。
其二是范仲淹写给范仲仪的信。据其《尺牍》卷下《与仲仪待制》第三帖云:“昔年持服,欲归姑苏卜葬,见其风俗太薄。因思高、曾本北人,子孙幸预缙绅,宜构堂,乃改卜于洛。”这段话明白无误地坦陈了他当初考虑如何安葬母亲的心路历程。就是说,昔年持服期间,他不是不想把母亲安葬于苏州范氏祖茔。只是由于那里“风俗太薄”,才不得不改葬洛阳。对此,我们必须考虑办事的顺序:按照常情常理,范仲淹必须是认祖归宗之后,才有可能提出安葬母亲的要求,而绝不可能是相反。由此也可断定,范仲淹必然是在其生母在世之时、在他担任亳州节度推官之时,即已认祖归宗。
“朱说”为何更名为“范仲淹”
不少现代学者认为,“朱说”之更名为“范仲淹”、字“希文”,与他推崇隋末大儒文中子王通(字仲淹)有关。笔者对此颇不以为然。一是因为我们从范氏文集中找不到他特别推崇王通的文字,二是在其同代人中,也无人言及“范仲淹”崇拜“王仲淹”。
那么,当年的“朱说”究竟为什么更名“范仲淹”?其实很简单:既然回归范家,就要改姓为“范”,没有选择馀地;“仲”字是范家既定的辈分排行,他也别无选择;可供他选择的只有第三个字,馀地也很有限。因为宋人取名有一习惯:亲兄弟小排行常从汉字同一部首中选取。既然范家兄长仲温等取名从“氵”,那么他也只能从“氵”。“氵”部可选字甚多,让他最为满意的,应该就是这个“淹”。为什么?笔者猜想,因为这个字不仅内涵丰富,义兼褒贬,而且最能切合“朱说”的实际。一方面,淹迟、淹泊、淹没、淹留、淹滞、淹塞、淹蹇等等,最能反映他的坎坷不幸;另一方面,淹贯、淹通、淹识、淹博、淹该、淹雅、淹穆、淹华等等,最能代表他的志向追求。一字之选,涵义双关,兼顾褒贬,既可反映他的过去,又可代表他的将来,既可反映他的不幸,又可代表他的企盼,真可谓匠心独运,妙不可言。笔者并不否认,这里有可能受到了王通字仲淹的启发,但主要还应归结于他的睿智、博学和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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