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文化—锣鼓巷
锣鼓巷里施不全
清代民间曾有过一部有名的历史法制文学作品《 施公案》 。这位施公的名字叫施仕伦,相貌奇丑:腿瘸,手蜷口歪斜,外号人称“施不全”,谐音“十不全”, 家住在东城罗锅巷。罗锅巷,现在胡同名叫锣鼓巷,分为南北两段,是一条穿过鼓楼东大街的南北方向的长胡同,两边排列着多条齐整的大胡同。
施仕伦在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 年)出任江苏泰州知州还在北京任过顺天府尹,是被朝廷定论的大大清官,他的破案手段高明,常常出奇制胜,令人称奇。施仕伦不仅审人,甚至还审判过“神”,他的审土地爷的故事世人有口皆碑。
那是他在扬州任职时,有一天,一个姓李的村民上堂来告桃花村的土地爷。案由是,李某娶妻后,因家庭贫困,不得不外出打工。三年后,赚了五六十两银子回家转。他生性自负多疑,担心老婆在家忍不住孤寂,移情他人,就把银子埋在土地庙内大肚子香炉的香灰里,换上一身破烂衣衫去见老婆。老婆见他落魄来,不但没有半句抱怨话,反而疼爱有加,弄得这位疑神疑鬼的丈夫心中很是羞愧。次日,李某赶忙去了土地庙,他把手往香炉里这么一掏,心忽悠一下子堵到了嗓子眼,紧跟着大汗就下来了。原来,香灰里莫说银子,连银子渣都没有一粒!
李某顿时瘫坐在土地爷前头,老天!三年哪!五六十两银子哪!哪儿去了!
李某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万般无奈,把土地庙里的土地爷告上了法庭。谁叫你土地爷瞪着眼珠子把我的银子看没了?施仕伦叫他第二天到土地庙等候本官去审土地爷。
第二天,人役马夫,前呼后拥,施仕伦到了桃花村。他先到土地庙里观察了一番,只见土地爷的泥塑像,神气活现地戳在砖台上,并不见一点可疑之处。出庙一看,门外早已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想看新鲜的人。施仕伦命人将土地爷搬到众人面前,对泥胎施礼道:“你是土地爷,本应保护一方安全。怎么贵村李某的银子埋在香炉里,当着你的面被人窃去,你知情不报,是何道理?"
话刚说到这里,只听人群中有一人冷笑道:“真是糊弄人,骗谁玩儿呢?”施仕伦就等着有人说话呢,即刻命人把人带过来,问他为何嘲笑。那人答道:“本人刘二,与李某同村,前日见三年未归的李某归来,便好意上前问候。不料李某趾高气扬,装没看见我,我很生气,尾随至他家,听见他们夫妻对话,便把银子取出,想给他添堵。听老爷要审土地爷,刘二便把银子全数拿过来了。”说罢,把银两献出。
施仕伦命人点数,果然丝毫不差。
施老爷判决:李某因疑妻而引出银子失窃,刘二因负气而窃取银戏人,二人都有错。罚二人出资,为村里修桥补路,以弥补过失。案子就这么简单地破了。不过施不全到底是封建社会的官老爷,不同于今天的法官。他动辄就打衙役,打原告,打证人。把人打得“死去活来,鲜血直流”;或者“夹起来再问”,至人“昏厥,用水喷醒”,这套刑法真叫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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