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耕火种话玉刀
“刀耕火种”,亦作“火耨刀耕”,是新石器时代残留的农业经营方式,又称迁移农业,为原始生荒耕作制。1973年原中国版画家协会主席李桦创作的套色木刻《刀耕火种》,纵55、横85厘米。此作品共印制6幅,其中一幅被国家博物馆收藏。观赏作品,不见先民使用持刀耕作的形象。读刘禹锡《畬田行》、北宋王禹偁《畲田词五首》的诗句,可知唐、宋时期偏辟山区的农民还保持着“刀耕火种”的耕作传统。“畬田”,即山民在初春时期,先将山间树木砍倒,等倒下的树木干燥后,便在春雨来临前一天晚上放火烧光,“藉其灰以粪”作肥料。《易·系辞下》:“包牺氏殁,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大下。”由此看来,耜、耒是上古时代翻土锄草的农具,“耕”并不依赖于“刀”,“火”也起到了作用。故“刀耕火种”,仅是在文字上将这种表述方式演成互文的定义。
十三孔石刀
1979年安徽潜山县薛家岗遗址M44:11墓葬出土新石器时代十三孔石刀,长50.9、宽9—11.6、最厚处0.6、孔径1厘米。粉砂板岩质地,土黄色,平面呈斜体形,器体扁薄,一端窄,一端宽,窄端第三孔处为斜断裂痕。双面磨刃,磨制较精,平刃略内凹,刃部锋利。近背处采用单面钻,呈喇叭孔状,一字排开,共钻有十三孔,均为管钻。孔的上方原绘有红色带饰,未见使用痕迹。据考古学者研究,薛家岗石刀的多寡及石刀孔数的多寡与陶器的多少成正比,且随着墓葬的分布位置,石刀孔数的多少由北向南递减,多者位北,少者位南。此现象表明,石刀孔数的多寡与墓主人生前社会地位高低相关;十三孔石刀在世界考古史上未曾出现过。
成语“刀耕火种”典自《旧唐书·严震传》:“梁汉之间,刀耕火耨。”唐代罗隐《别池阳所居》有“黄尘初起此留连,火耨刀耕六七年”的诗句;陆游《雍熙请机老疏》:“山宿山行,平日只成露布;刀耕火种,以今别是生涯地。”南宋张淏《云谷杂记》:“沅湘间多山,农家惟种栗,且多在岗阜,每欲布种时,则先伐其林木,纵火焚之,俟其成灰,即布种于其间,如是则所收必倍,盖史所谓刀耕火种也。”《史记·平淮书》:“江南火耕水耨。”裴胭集解引应劭曰:“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荃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所谓火耕水褥也。”古代先民无论种粟、植稻,都要先烧草作为肥料。而水稻又得“水耨”,除去杂草,沤于水中作肥料,保证水稻生长。汉代江南耕作种植水稻,称“火耕水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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