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如何解决违章建筑问题?
从唐代长安到北宋开封,中国的大都会从坊市制演变为街市制。在这背后,是官府的禁街与百姓的侵街,是官与民争夺城市空间的一幕幕大戏。总的来说,官府对街市的管理渐趋宽松。
禁街与侵街,是自唐朝以来官府与百姓在大都市争夺空间、反复博弈的重要内容。
唐朝的长安城是中国古代城市坊市制的典范和顶峰。宫城是皇帝起居和办公之所,皇城是中央各官署集中区域,外郭城则主要是居民区、商业区和寺观等建筑区。外郭城的主干街道南北十一条,东西十四条,最宽的是南北向的中央御街——朱雀大街,宽155米;最窄的顺城街,约20米;与外郭城各城门相通的街道宽都在50米以上,将外郭城分隔成一百多个坊区和两个市区。坊有坊墙,市有市墙,出入各有坊门和市门。除官署、寺庙和三品以上官员的住宅外,坊内住宅一律不得临街开门,商业活动也必须在指定的市场进行。
每到晚上,鼓声响过后,城门、坊门、市门按规定都要关闭,全城实行宵禁,没有官府的特殊证明,一律不得在街上行走,违者将受到拘捕和处罚。街道也不允许私搭乱建。每次皇帝出行,盛陈仪仗,沿途静街,禁止行人,所过旗亭、市楼垂帘外蔽,更不允许普通百姓居高临下观望。由于长安城比较大,有的居民从城外回家,进了城门后,晚鼓擂动,城门、坊门、市门都纷纷关闭,不敢违反官府的禁令,只好躲在桥下蜷缩一夜,待天明晨鼓擂响后,再上街返回家中。
这种封闭的管理体制,给居民的生活和商品交易活动都带来极大的不便,唐朝中叶,随着都城人口的膨胀和商业的繁荣,出现了各种“侵街”之举。
有的居民违反不得临街开门的规定,住宅大门朝街开;有的居民凿墙破洞,将屋舍扩建至街道;有的居民和军将占用原来警卫部队在街道执勤的房舍,并且大肆修造和扩建。在街道上,小商小贩日益活跃,卖胡饼的、卖鲜鱼的,都出现了。更有甚者,晨鼓未响,坊门已经先开;晚鼓已擂,坊门、市门仍不关闭,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还有的居民,置禁令于不顾,在道路上穿坑取土。
当时负责街道管理和治安的官员主要是左右街使和御史台。有关官员曾经多次上书,反映情况,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下达了多次拆迁令,强行拆除私搭乱建的房舍,对涉案官吏予以处罚,违法向街开启的门一律填塞。但由于人手有限,很难全面禁止。而京城以外的大城市,侵街现象更为严重。如扬州,地处水陆交通冲要,各地工商业者云集于此,侵街造舍极为普遍,以致街衢拥堵,难以行车。
在禁街与侵街的博弈中,北宋的开封从坊市制演变为街市制,禁街的条令已经大为宽松。
《清明上河图》是描绘北宋东京(开封)的画卷,生动展示了从封闭的坊市演变为开放的街市后,帝都的繁华与勃勃生机。从画面上看,因临街不得开门的禁令已经废止,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不再有固定的市场,街旁、桥上、巷内,都可以经商和交易。街鼓制度和宵禁制度也都被废除,夜市、早市接踵,商品品种丰富多样,尤其是食品种类繁多,少男少女沿着大街一路走一路吃,从早上吃到半夜,可以不重样,夜市才撤,早市又开。正如在北宋开封府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孟元老所撰《东京梦华录》中的描述:“其阔略大量,天下无之也。以其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所谓花阵酒池,香山乐海。别有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之万数,不欲繁碎。”
街道的管理宽松后,侵街的现象也日益加剧。与唐朝长安的宽阔街道相比,北宋开封的街道狭促了许多。按规定,主要街道大约宽三十米,道路两旁还有排水沟和绿化树木。街道两边林立的店铺,因招徕顾客和商业经营的需求,常常将经营范围向道路中间“挺进”,加上市民、游人如织,道路的拥堵可想而知。皇帝出行,因不再禁街,从而也失去了往日的威严,随行的上至侍从百司官属下至厮役都“杂行道中”,“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
“侵街”的日趋严重,给城市的管理和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多问题。一是引起交通拥堵,给出行带来不便;二是临街店铺侵占街道,也侵占了排水沟、绿化带,造成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三是违章建筑多为木构材料,容易引发火灾,开封城多次大火,临街店铺往往一烧就连成片,损失惨重;四是侵街的违章建筑不易管理,人员混杂,导致治安案件增加。
面对着日益加剧的“侵街”现象,北宋朝廷采取了分别酌情的处理办法。
首先是皇帝的出行仪仗队主动减少随行人员,缩小规模;
其次谨慎对待违章建筑,关系到基本民生则不强行拆除;而对贵族、官吏、商人非法侵街的行为,或强行拆撤,或对商人因“侵街”而增加的商业利润征税。
城市在扩大,人口在增加,“侵街”屡禁不止。对城管和流动摊贩之间的博弈如何评价、如何协调,仍然是中国大城市目前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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