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汉代官吏“久任”制的历史启迪
西汉吏治的宣帝时期,也是官吏“久任”制发展到较为完备的时期。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把官员“久任”的实施范围由中央大臣扩大到高级地方官员。不仅侍中、尚书等参掌朝政的亲信近臣得蒙荣宠,郡太守一级的高级地方官也多有“久任”者。其二,上述官员即便积有功劳、或有优异表现应该升迁,也不轻易提升调动,而是另外寻求对策,给良吏以物质、精神两方面的奖励和褒奖。对于亲信近臣,“至于子孙,终不改易。”结果是“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汉书·宣帝纪》)。对于郡太守,汉宣帝坦言他们是辅助天子治国理民的关键所在,是“吏民之本”,如果时常调动变易就不会被其属下尊重,上下难以相安;如果实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将长时期在职,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会“服从其教化”。对治理地方确有优异政绩的郡太守,汉宣帝常用的奖励办法是:颁布玺书嘉奖勉励;在原有的薪俸基础上增加俸禄;赏赐金钱若干;甚至拜爵至关内侯(《汉书·循吏传序》),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誉与经济利益。如胶东相王成在“考绩”中被认为安抚了大量流民,“治有异等”,就得到了明诏褒奖,并提升其俸禄为“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另外一位名臣黄霸,曾经因为有过失而被贬,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颍川太守,任职八年,郡中大治。宣帝下诏称扬,并给予“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额外奖赏。按照常规,郡太守的俸禄高者为“二千石”(低者可至“八百石”),而王成、黄霸实际享受的“中二千石”俸禄与朝廷诸卿持平。他们的职务尽管没有升迁,但是政绩得到肯定,待遇得以改善,利益得到保障。这不仅对当事人有安抚或激励作用,而且可以给后来人树立榜样,结果是刺激了政风吏治的改善,史称“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汉书·循吏传序》)。
西汉后期,官吏“久任”之制受到破坏,吏治混乱的情况随之变得明显。“为人刚直严毅有威重”的丞相王嘉,上疏哀帝,要求恢复宣帝时期官吏“久任”的成规,认为这是改善吏治行之有效的方法。他心怀忧虑地说:现在公卿以下的官员职务变动过于急促,“吏或居官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错道路。”这不仅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而且对在职官员形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中等之材苟容求全,不敢约束其下级属吏;下等之材时常担心在任内获罪,遇事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全自己的私利,而且只考虑眼前利益,苟且营私者居多。郡太守本来是地方大员,但是他们在吏民心目中的地位却日益轻贱,吏民根本不尊重他们。百姓得知他们的职位很容易动摇,小有不如意就会产生离叛之心。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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