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期间东北文化教育的发展
清朝建立以后,到光绪年间,二百多年来,东北的文化教育事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明代旧有儒学的地方,逐渐兴复;新设的郡县,也都有了书院、义学、社学;奉天宁古塔、伯都讷、三姓、阿勒楚喀、拉林、珲春、乌拉、额穆赫索,黑龙江墨尔根、齐齐哈尔等地,还有八旗官学,专教旗丁。不过,清政府只在奉天设立学政,兼管吉林岁科各试,黑龙江生童就近附试。清末新政开始后,光绪二十八年(1902),东北地区有了学堂,光绪三十一年,设立了学务处。不久,清政府决定停止科举,裁撤学政,广立学堂,设提学使管理学务,东北的文化教育事业出现了很大变化。徐世昌总督东三省后,按清政府有关规定,改学务处为学务公所,健全建置,并以“无学不足以成人,无人不能以立国”[1]为宗旨,推广教育会、劝学会,多设劝学员,宣传上学的好处。他还遴选视学员,严定视察章程,加强督察,对私塾进行改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东北地区的文化教育取得了显著进步。据统计,奉天学堂在光绪三十三年以前,有40余所,光绪三十四年增至2100余所;吉林学堂光绪三十三年有40余所,光绪三十四年增至180余所;黑龙江学堂在光绪三十二年有30余所,光绪三十四年增至150余所。[2]派遣留学生的工作也有所开展。锡良就任东三省总督后,在各种学堂的建设上又采取了许多新的措施,推动了东北文教事业的发展。
那么,清末新政期间,东北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怎么样呢?下面,从设立教育行政机构,兴办学堂,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创立图书馆和报刊等方面,做简要概述。
首先是设立教育行政机构。一是提学使和学务公所。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奉天将军赵尔巽开始设立学务处,同年十一月,学政李家驹分设教务、书记、庶务、编辑、调查、会计、收掌、游学八科,学务日渐推广。不久,科举废除,学政裁撤,各省设提学使司,有提学使1人,掌教育行政,稽核学校规程,征考艺文师范。署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6科,科长、科员分治之。学务处改为学务公所,有议长、议绅讨论其事。学务公所是提学使司行政之所,一省学务的总汇。[3]奉天学务公所成立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内设普通课,兼办专门课事务,设议绅4名,具体办事。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徐世昌改课为科,设总务科佥事1员,原有课长课员分别改派为一二三等及额外科员,添置编校员、译员,设学政案牍科,专办裁撤学政衙门应办之事。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学政案牍科归并总务科,学务公所组织机构按学部有关规定,基本确立下来。总务科分机要、案牍、庶务3股;普通科分教务、庶务2股,兼办专门科事务;实业科也分教务、庶务2股;图书科分编译、储备2股;会计科分度支、建筑2股;编校员掌编校教科书、教育官报;译员掌翻译往来公文、书牍及编译书报;省视学员承司使命令,巡视各府厅州县学堂;议绅佐司使参画学务,并备督抚咨询。
吉林在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始设立学务处,光绪三十一年设提学使1人。光绪三十二年学务处改为学务公所,设总务、普通、图书、会计4课。光绪三十三年,徐世昌增设佥事,改课为科,各科科长为一二三等科员,又设置专门、实业2科,分别选任议绅省视学及统计、编辑等员。后来,学务公所内开办学术研究会,分文理二科,督率科员每日研究,并刊发教育官报,每5日出版1次。
黑龙江在光绪三十三年设提学使,提学司署例设学务公所。延请议长1员、议绅4员,以备咨询。分总务、专门、实业、普通、图书、会计6课,各设正副课长、课员。后改课为科。设科长4员、正科员5员、副科员6员。总务、实业、普通、会计4科事繁,均设科长及正副科员,每科3人。图书科兼发行、绘图,设正副科员各1人。专门科只设副科员1人,兼省视学。光绪三十三年,设满蒙译员,后归并议绅办理。省视学定额6人,其中,以2人省视省城,改良私塾、简易识字学塾;以2人负责稽查;别有宣讲员1人。[4]二是劝学所。新政期间,清政府规定,各府厅州县应设劝学所1处,管理本府厅州县的学务,地方官监督;另设总董一员,以本地士绅充任。每学区设劝学员1人。各区筹款、兴学等事均由总董禀承地方官督率劝学员办理。光绪三十三年,奉天省除洮南一府外,其余各属均设立了劝学所,海城、铁岭、辽阳、承德的劝学工作还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吉林省在光绪三十三年在省城设立了劝学总所,派监督、会办、委员、司事及劝学员若干人经营其事。光绪三十四年,又在省城内外学区改设吉林府劝学所,作为示范,以推动该项工作的进行。结果,全省又有17处地方或改进或成立了劝学所。黑龙江省在学务公所内,设劝学员2人,负责学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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