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朝的铸大钱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财政已十分困难。1851年太平天国起义爆发,清政府开支又迅速增加,而赋税收入却因统治地区缩小而减少,银铜等货币材料又因主要产地受战事造成的交通阻隔而无法运出,这更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危机,整个王朝处在经济恐怖之中。
在这种情况下,1852年11月四川学政何绍基奏请“铸用大钱”,他认为。今必欲得一物以易银,有其用而无弊,惟有大钱而已矣。”咸丰帝的朱批是:“若有可行时,不妨采择入奏”。对铸大钱实际上已经批准了。不久御史蔡绍络、邢部尚书周祖培也上折请铸大钱,在这些官员的鼓动下,面临财政燃眉之急的咸丰帝终于孤注一掷,断然实行了各种通货膨胀措施,铸大钱就是其中之一。
1853年8月户部开始铸造“当十”、“当五十”的大钱。时人描述当时流通的情况道:“今行大钱,颇见便利,尽喜新厌旧,人情一概,及不旋蹱,弃如敝屣。”
这种利用增大币面价值来解决财政危机的手段无异是饮鸩止渴,这是严重违反经济规律的做法。对此当时的户部右侍郎兼钱法堂事务的王茂荫独持异议,他指出:“国家定制,当百则百,当千则千,谁敢有违,是诚然矣。官能定钱直。而不能定物直,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直百,民不敢以为千。”
但是咸丰帝并未采纳他的意见,命令户部继续发行大战。1854年又铸“当百”、“当五百”,以至“当千”的大钱。
王茂荫又上书指出:铸大钱必然会造成“物价腾踊,商民恐慌,群疑朝廷为不可信。”他尖锐地指出了铸大钱必然。
王茂荫的正确意见始终未被采纳,并受到“严行申饬”。被调离户部。但铸大钱的后果却被王茂荫言中了。
这种铸大钱的政策,只行于京师,一出京师即不可用,而在北京也只限城内,城外就大为稀少。加之民间盛传“此项大钱日久必停”,因而严重妨碍了京城与外界的贸易,造成北京城内粮食缺乏,食物昂贵,民不聊生。加之因私铸有厚利可图,即铸当十大钱,也有五倍至十倍之利,所以许多人冒死私铸,一时成风,更加重了通货膨胀。
纵观中国历史许多朝代都曾私铸大钱,结果都很快归于失败。咸丰朝也不例外。所铸的“当五百”、“当千”大钱,还不到五个月就不能流通了。1861年11月16日朝廷宣布停铸一切大钱。
“铸大钱”并未能使咸丰朝摆脱财政危机,反而自食恶果,财政危机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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