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西洋新法历书》与《时宪历》的颁行
顺治元年(1644)七月,礼部左侍郎李明睿上书,提出“查得明朝旧制,历名大统,今宜另更新名。”显然依照历代改朝换代另立新历的惯例,清政府迫切需要一部新历。此前不久,原在明历局参与编纂《崇祯历书》的德国传教士汤若望曾仔细推算了当年八月的日食,并上书说:“臣于明崇祯二年来京,曾依西洋新法厘定旧历。今将新法所推本年八月初一日日食,京师及各省所见食限分秒并起复方位图象进呈,乞届期遣官测验。”汤若望的做法正好迎合了编制新历的需要。八月初一,清政府派大学士冯铨和汤若望共赴灵台验测,事后冯铨复奏:“用大统术、回回术所推,交食食刻均差,独按西洋新法所推一一吻合”,肯定了汤若望的预测结果,同时也肯定了西洋历法。此后,清廷谕示:“旧法岁久自差,非官生推算之误。新法既密合天行,监局宜学习勿怠玩”,并决定由汤若望主持,按西法推算编制新历。新历完成后,摄政王多尔衮奉旨批准将新历定名《时宪历》,颁行天下。同年十一月,汤若望被任命为钦天监监正,第一次由外国人执掌了钦天监。新法成为清政府的官方历法。
在随后的一两年里,汤若望将原有137卷的《崇祯历书》删改压缩成103卷,更名为《西洋新法历书》,进呈给清政府。他在上呈新法的奏文中说,“臣创立新法,规制仪象,以测诸曜视行”,“臣阅历寒暑,昼夜审视,着为新历百余卷”,而没有提及明末徐光启和历局中众人的工作。《西洋新法历书》是当时钦天监官生学习新法的基本著作和推算民用历书的理论依据。以《西洋新法历书》为基础,取天聪戊辰(清皇太极天聪二年,1628年)为历元编制的《时宪历》,在清初除中间五年外,前后行用了八十余年。
罗马教廷和耶稣会派遣传教士来华的根本目的是要不断扩大天主教在中国的影响,以便获得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明末清初,天主教在华势力确实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如据毕嘉统计,在1651~1664的14年间,新受洗入教者已超过十万人。但是,传教士和教徒们的一些言行触犯了封建统治者的尊严,天主教义也与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不合,同时围绕历法改革的“新旧之争”也一直在继续进行,终于在清政府钦天监引发了一场激烈的斗争。顺治十七年(1660),安徽歙县人官生杨光先向礼部上《正国体呈》,说《时宪历》上有“依西洋新法”五字,是“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只是当时汤若望受宠正深,礼部未予上报。康熙三年(1664)七月,杨光先在鳌拜、苏克萨哈支持下再向礼部呈递《请诛邪教状》,汤若望等传造妖书,窥视朝廷机密,内外勾结,教会二十年来收徒百万,布党京省要害之地,图谋不轨等。又附上《摘谬论》和《选择议》,指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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