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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走“富国”之路缺乏民众支持

2017-06-02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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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走“富国”之路缺乏民众支持,作者系凤凰出版社编审公元1069年启动的、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王安石改革,本应是利

作者系凤凰出版社编审

公元1069年启动的、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王安石改革,本应是利民、利国、利朝廷的好事。然而推行的结果,百姓因未得实惠而失望;朝臣非议新法的很多;就是支持改革的宋神宗也时露不满。这场改革,在哪些环节上出了问题或偏差呢?

王安石的变法是在宋神宗的支持下推行的。随着王安石再次罢相(1076年),淡出政坛,尤其是宋神宗去世(1085年),新法终被废止。因为这次改革,王安石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受争议的人物之一,褒之者说他是中国历史上十大伟人之一(胡适语),贬之者说他是“万世罪人”(南宋理宗语)。9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重温王安石变法,从中能得到什么启示和警示呢?

“拗相公”成调侃对象

“拗相公”是王安石的绰号。因王安石是北宋宰相,人们称宰相为“相公”,又因王安石生性执拗,故人们给他起绰号“拗相公”。《警世通言》云:“因他性子执拗,主意一定,佛菩萨也劝他不转,人皆呼为‘拗相公’。”

宋人话本中有一种叫《拗相公》,据胡适说,“内容正代表元党人的后辈的见解”,即代表当初反对王安石新法的人之后人的观点。此文写王安石罢相南归,借宿于一位老妇的茅屋。次日天明,老妇起身,与一女婢将两头猪赶出门外。又将糠秕与水调和,盛于木盆,口呼:“,,,拗相公来!”两头猪闻声,就盆吃食。女婢呼鸡:“,,,王安石来!”(读州,呼鸡声。)群鸡俱至。王安石心不乐,因问老妇:“老人家何为呼鸡豕之名如此?”老妇说:“官人难道不知王安石即当今之宰相?拗相公是他的浑名。自王安石做了宰相,立新法以扰民。老妾二十年孀妇,子媳俱无,止与一婢同处,妇女二口也要出‘免役’、‘助役’等钱。钱既出了,差役如故。故此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畜养鸡豕都呼为拗相公。”

这篇话本,故事虚构,显然是攻击王安石新法的,但并非“一派胡言”。文中老妇因是“子媳俱无”的寡妇,变法前毋须到官府当差,也毋须出“助役钱”;变法后,官府对她这样的寡妇的优待取消了,她说交了“免役”、“助役”等钱,“差役如故”,当是事实。像老妇这类农民怨恨新法,事出有因。

“拗相公”的绰号,不能算是诽谤,就像苏东坡给司马光起绰号“司马牛”(牛:固执、倔犟),很难说有轻侮之意。不但王安石同时代好些名人在其笔记中写到王安石的“拗”,而且正史《宋史・王安石传》也写到了王安石的“拗”。该传云:开封府老百姓为逃避保甲有“截指断腕”的,知府韩维报告了宋神宗。神宗问王安石,安石答:“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纷乱惊异,况于二十万户百姓,固有愚蠢为人所惑动者,岂应为此遂不敢一有所为邪?”开封府出了这样的惨事,皇帝都震惊,而王安石无动于衷,反认为“截指断腕”的人是愚民,受了别人的煽动。在皇帝面前,他依然是一副固执的样子。所以此传又说: “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这是元朝官方给他的评语。

对普通人而言,性格影响事业;对政治家、领袖人物、改革家而言,性格影响施政、改革。王安石这种个性,好处是认准了方向、目标,一往无前,百折不回,有着为了国家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气概。坏处是听不进不同意见,听不进批评意见,不能在制定法令、政策时集思广益,力避疏失;不能争取尽可能多的支持者、同情者、合作者推行新法;不能根据施政和改革现的问题、弊端,对政策作调整,改弦更张,补偏救弊。

据王《默记》,王安石当初考中进士第四名后,同乡前辈、时任枢密使的晏殊寄厚望于王安石,谆谆告诫这位晚辈:“有二语欲奉闻,能容于物,物亦容矣。”意思是说,你能容众人,众人也能容你。可惜王安石对晏殊的话不屑一听,还认为晏殊讲话太没水平。其实,作为改革家,是应当具备晏殊所说的胸怀的。

“经”给“和尚”念歪了

王安石改革的“经”(法令、政策),有的本身有缺陷;有的大体是好的,但给“和尚”念歪了。此话怎说?

推行新法的官员,有些为表示自己是紧跟王安石的坚定的改革派,往往在实施新法中走极端;有的出于一己之私,曲解新法,使之变形。利民的新法,在他们的辖区,逐渐异化为扰民、坑民的虐政。改革不以王安石的愿望为转移,变成了朝廷、官府聚敛财富、搜刮民财的一种手段。

拿青苗法来说,它规定:官府在夏、秋青黄不接之时贷钱谷于农户,名为“青苗钱”,农民收获后还本,加息十分之二,与夏、秋两税一起交纳官府。推行青苗法的本意是使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以钱生息,获取巨大收入。此法在执行过程中,变成了摊派,不管是否需要借贷“青苗钱”,都得摊派。不仅在农村摊派,而且在城镇摊派。利息超过了十分之二,甚至高达十分之七八。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云:“……又所遣新法使者,多刻薄小人,急于功利,遂至决河为田,坏人坟墓、室庐、膏腴之地,不可胜纪。青苗虽取二分之利,民请纳之费,至十之七八。”

苏辙批评青苗法说:“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官员、胥吏在实施青苗法的过程中,上下其手,中饱私囊,朝廷禁止不了,奈何不得。

就连宋神宗都知道青苗法的弊端。据《宋史・韩琦传》,宋神宗在召见宰相们时,曾从怀里拿出韩琦批评新法的奏章给他们看,并说青苗法害民:“朕始谓可以利民,今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强与之乎?”他责问道:城镇没有青苗,为何要强行摊派“青苗钱”?神宗话音刚落,王安石“勃然进曰”:“苟从其欲,坊郭何害?”他说,只要人家愿意,贷给城镇居民青苗钱有什么害处呢?次日,王安石便称病不出,跟皇帝闹起别扭来了。

再拿免役法(又称募役法)来说,它规定:乡户按户的等级向官府交纳“免役钱”,可免去到官府当差的义务,改由官府雇人充役。原先不用当差的官户、女户、寺观,须按同等户的半数交钱,称作“助役钱”。乡户在交免役钱时,还要多交二分,称作“免役宽剩钱”,以备荒年不征收免役钱时雇役之用。免去当差固然好,但所征免役钱太重,到了下面又加码。这项新法,可以富国(富朝廷、官府),但不能利民。韩琦奏章所说“……又为免役之法,次第取钱,虽百端补救,终非善法,此所谓富国之术也”,就是这个意思。

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到了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任知府,有无名氏题诗于赏心亭,开头两句是:“青苗免役两妨农,天下嗷嗷怨相公。”王安石看到后,不知是什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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