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旅游保护欲开发能否并道齐驱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旅游业,在自然保护区中大规模修建道路及其他旅游设施,往往会对自然保护区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由于风景区旅游开发不善而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严重破坏的事例并不少见。
著名森林生态学家、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特聘专家罗菊春教授透露,目前来看,我国至少有80%的自然保护区在开展旅游,由此而引发的人类活动对自然保护区构成了巨大威胁。“国家要求做生态旅游规划,但是地方管理却跟不上,旅游现在成了自然保护区破坏的重要因素。”
在越来越多自然保护区走上旅游开发道路的当下,如何协调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罗菊春认为,我国需尽早出台相应的保护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限制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的破坏性旅游开发,促进以自然观察为主的生态旅游发展模式,以保护好这些意义重大的生态要地。
他指出,真正的生态旅游才能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发展,也才可以促进保护,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违规建设破坏保护区生态
许多自然保护区为开展旅游,甚至在核心区修建道路及其他旅游设施,对保护区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我国共建立自然保护区2669个(不含港澳台地区),总面积149.6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5.59%。
我国自然保护区面积虽然在逐渐增加,但随着经济发展,自然保护区并没有被严格保护起来。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以在实验区开展旅游活动,但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严禁建任何生产设施。但许多自然保护区都有意或无意地违反了这一规定。
2011年10月,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核心区野蛮修路事件被后,引发广泛关注,修路被紧急叫停,当事方承诺会积极开展工程复绿,并保证不会通车。但由于破坏使植被尽失,已伤及土壤层,未做土壤修复的复绿效果并不尽人意。目前,那条路如人脸上一道长长的伤痕,使保护区景观大打折扣。而有关专家估计,其造成的生态破坏至少需百年以上才能修复。
作为一名旅游规划设计人员,见过很多自然保护区因旅游开发而导致生态被破坏的案例,痛心但却无奈。
列举一个让人痛心的例子。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南水北调的中线,为保护水源不受污染,本应对库边的森林进行严格保护。但在2011年,坝首所在县发展旅游业,在水库边修了公路,伸向水库中的3个岛上森林被伐光,建起了宾馆和大观音菩萨像,游客如织,水边处处可见垃圾。
按照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发旅游要先做规划上报审批,但在这里却是大肆修路盖房后的第三年才上报规划,而且规划中隐瞒了对3个岛屿生态破坏的内容。对此,专家们感到十分气愤却无可奈何。我们经常接到地方自然保护区申请做旅游的规划书,但很多规划不合格,其中修路问题就很大。
一位在交通部做公路环评的工作人员透露,他们经常接到自然保护区的公路规划环评项目,“我们在做环境影响评价时,经常会发现公路会穿过核心区,这样的规划环评肯定通不过,必须改道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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