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湖北“红河谷”新型城镇化规划模式
《加快构建红河谷城市组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合作协议》)近日在武汉签署。红河谷是指湖北汉江经济带上三个相邻的县级市。“红河谷”中的“红”指丹江口市(“红”通“丹”),“河”指老河口市,“谷”指谷城县。 “红河谷”城区连绵成片后,面积有望超过20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有望突破1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并通过探索“就近城镇化”,形成县域综合体,成为鄂西北一个跨地市的新兴增长极。 从城市规模来看,丹江口、老河口和谷城三地均属于小城市,均存在部分功能缺位的问题。丹江口市城区建设密度偏大,江南和江北的城镇发展差距较大,尤其作为水源保护地,城镇规划建设在空间和规模上受到一定限制。老河口市的城镇发展主要沿交通公路布局,用地条件较好,但市域狭小,缺乏腹地支撑。谷城的区位因素与老河口基本相似,但由于城区规模较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效益受到限制。 正基于此,三县市与其各自单打独斗,不如抱团发展。《合作协议》在促进产业发展一体化方面便提出,要加大工业园区之间的合作力度,发展飞地经济,探索建立企业、项目跨行政区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合作协议》提及的具体合作产业领域仅为旅游业和农业,包括旅游资源整合和产品编排,及整合区域内的农业优势资源,并未提及红河谷三地的支柱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但实际上,处于十堰、襄阳两大汽车城的红河谷三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作为其支柱产业,都面临着内部同质化竞争的难题,削弱了区域整体竞争实力。作为鄂西北人口集中、城镇密集区域,丹江口、老河口和谷城三地组团建设就是要在县域这个微观层次探索区域融合发展的方式和路径,形成县级地域综合体,为更高层次的区域合作提供“样本”。 2012年,丹江口市城镇化率为46.33%,老河口市城镇化率为47.54%,谷城县城镇化水平为41.35%,在湖北省80个县域城镇化排名中分别位列第28、23、40位。如果将丹江口、老河口、谷城作为一个城市组群综合考虑,城镇化率则为44.98%,仍低于全国(52.6%)、湖北(53.5%)的平均水平。 与众多中西部县级市的情况相似,红河谷地区亦是外出务工人员的重要输出地,主因是本地城镇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城市规模扩张后,能极大刺激第三产业的发展,同时教育、文化、医疗、交通等事业部门的效率也倍增。通常认为,50万人~200万人规模的城市综合效益是最好的。 “丹江口、老河口、谷城三地,分开来任何一地都难以达到50万人以上的城市规模,但合起来则可轻而易举跨过"大城市"门槛。”秦尊文说,迈过这道门槛,城市规模效益得到彰显,吸引就业的能力大大增强,就会吸纳更多本地和附近人口聚集,通过这种“就近城镇化”模式改变中西部落后地区“扶持”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现象,有益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当下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这一判断是就其现实意义而言的。从长远看,新型城镇化的意义非常广泛,概括来说,它是完成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途径。 无疑,十几亿人口的城镇化,将是人类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史诗,在这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必将涌现出如群星般璀璨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科学家,他们将均匀分布在广大城乡,从而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和完成后的中国人提供精神动力和精神食粮,并塑造未来中国文化的崭新特质和巨大魅力。 由此而来,新型城镇化的规划需要从中国社会转型的战略高度去制定和实施。 首先,必须更加注重发展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民营经济。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以个人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塑造独立人格的最有效手段,是建立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础。新型城镇化也需要国有经济的参与和推动,尤其是在起步阶段,政府推动的经济社会建设重大项目会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没有发达的民营经济,城镇化就不可能最终完成。 其次,更加注重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基层民主制度更必须表现为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没有十分具体细致的法制体系,新型城镇化也是不可能的。无疑,完善的法律制度绝不可能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一定是社会公众对自身治理社会的方式的规范。因此,新型城镇化必须是居民自己的城镇化,而不是长官意志的城镇化。 第三,更加注重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规划绝不能仅仅是经济建设规划,也绝不能以种种清规戒律去阻碍未来新文化的成长。如何在新型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布局,必须成为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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