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景观生态规划与综合旅游服务基地规划设计
从某种意义上讲,风景名胜区规划就是对其地域景观组分进行调控和优化组合,景观生态规划是应用景观生态学原理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研究景观格局与生态过程以及人类活动与景观的相互作用,在景观生态分析、综合及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景观最优利用方案、对策及建议。风景区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包括:(一)自然优先原则;(二)持续性原则;(三)针对性原则;(四)多样性原则;(五)综合性原则。因此,综合旅游服务基地规划设计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决定了其过程应该始终遵循景观生态规划的相关原则。
综合旅游服务基地的空间结构和景观动态
综合旅游服务基地由于服务接待等自身功能性的需求,规划建设的规模化人工景观必将对风景原有名胜区自然景观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形成新的景观形态结构,以满足未来物质流,能量流及信息流的流通转换。
因此,综合旅游服务基地规划应遵循生态安全的景观格局组分:①“源地”,指作为物种扩散源的现有自然栖息地;②缓冲区(带),指围绕源地或生态廊道周围较易被目标物种利用的景观空间;③廊道,指源地之间可为目标物种迁移所利用的联系通道;④可能扩散路径,指目标物种由种源地向周围扩散的可能方向,这些路径共同构成目标物种利用景观的潜在生态网络;⑤战略点:指景观中对于物种的迁移或扩散过程具有关键作用的地段。
首先,划分出集中分布的“源地”及“缓冲区”,加以重点保护。其次,保持原有主要廊道的通畅性。再次,在前两步完成的基础上对人工景观的主要元素――建筑进行布局选址,布局选址的过程中再具体结合地质地貌及空间形态,依据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多样性的景观。最后,在人工景观的基质中嵌入绿地、植物等小型自然植被斑块,以部分弥补因人工景观的建设而对原有生态系统功能造成的损失。
综合旅游服务基地规划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加景观的多样性,合理布局的人工景观斑块,新建廊道不仅能够满足游人接待等功能性需求,同时保持整个系统运行在良性的轨道上,通过日后的细化景观管理,促使基地整体上实现良好的景观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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