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需要“留有余地”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留有余地”就是相对于实体之外的虚空间而言。当“余地”被纳入城市环境的统一体时,它的形象的具体表现也就必然成为人们感知、欣赏和评价的对象。设想一下,如果城市中只有密集的房屋,没有可通行车辆的街道,也没有集会和散步的广场和绿化场地,填满整个城市的都是建筑物,那城市就像囚禁人的监狱一样。而“留有余地”才能使城市空间灵动富有生气,虚实的合理配置,是城市美基本的要素。
一 公共生活需要的场所
余地”能容纳各种人群,为市民的户外生活提供场所,感受到生活的美好。那些通过公园去上班的居民,然后是区外来此工作的,以后是跑腿办事者和带孩子的母亲们,还有不少的购物顾客……傍晚年轻的朋友们来此游乐,广场上自始至终有些孤身的老人在闲逛……在公共场所中生活的点点滴滴虽然平淡,但这里确实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一个人如果无法参与公众活动,只能在狭小的封闭环境中活动,或是由于害怕拥挤和喧闹,尽量将外出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而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必不可少的外出过程,就有可能导致幽闭恐惧症的发生。要防止病态心理的产生,除了应适当扩大生活和工作的内部空间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控制建筑的密度,在整个城市的布局中合理安排空间,要有足够的“余地”。
二 近似于留白之美
留白,指在艺术创作中为了更充分地表现主题而有意识地留出“空白”。求其空灵,使艺术品虚实相映,形神兼备,从而达到“无画处皆成妙境”的艺术境界,给人以启迪和美的享受。在艺术创造和表现中“空白”与有形的物像等内容都是艺术品的有机组成部分,虚实相生是艺术创作意境中的规律和宝贵经验。
从整体上看,如果没有“余地”,把一个城市或者一张图画、一个舞台塞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那么它作为审美对象来看,就显得板实和呆滞。在城市设计中“留有余地”,让主体建筑与公共场地和谐配合,对象结构才显得多样统一,才会有空灵的品格,生动的气韵。任何事物如果结构上是单一的,其内部缺乏对立面,就会失去存在的依据,不显示美了。
三 沟通自然的桥梁
自然美是自然界中存在的秩序,同主观想象力相一致时则感到优美。如三山五岳、落日夕阳等,无一不和人们的生活与感受息息相关。自然美不是艺术,艺术是人们把美的感动形象化了。艺术的东西虽源于自然,却高于自然,林造景中的理水、置石、假山、驳岸都追求在自然的基础上加以提炼。除了造园之外,自然已进入了城市的每个角落,成为城市的装饰。当代城市人们对自然的追求,己表现为城市绿化:如公园、庭园等,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空间,还可以改善城市生态与环境。
美是一种社会现象,如果没有人,没有人类社会,作为人的对象物就无所谓美。如果自然不与人的感情、精神发生任何联系,自然就不可能有美。中国园林景物的布置,亦要有疏有密,有虚有实,如颐和园前山建筑密集,后山建筑疏落,有实体有余地,这就使全园布局疏密有致。在古典园林中,常采用实中有虚的办法,来造成景深的错觉。如在狭小的天井一侧,粉壁墙前,种植竹子、芭蕉,配几块假山石,构成一幅立体图画,使人忘记视线的局促。景墙开窗,使墙外景色半隐半露,扩大了空间,加强了景深。
四 让城市充满活力的美
“情境”,是人们理解客观世界的一种方式:社会环境中的一切事物,只有与个人的意识发生联系后才成为情况,并影响个人的心理。充份考虑各种社会场合及其背景,即什么人在哪里,什么时候,怎么做……诸如此类的情景化的空间的缔造,都是为了适应不同的人群的需要。在城市设计中充分考虑这种因素,让建筑实体与“余地”适应这种多样性,城市就变得更完美了。
人是环境中的主体,如果缺少了人的参与,环境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在城市设计中充分考虑和照顾人与建筑、人与公共场地的活动需求就显得极其重要了。“余地”的设计不但要与周围的建筑相互协调,更重要的是适应人们的活动需求。
特定的场所会吸引特定的活动和用途,如文化广场不同于商业市场一样,而行为和活动也倾向于发生在适宜的环境中,甚至对环境产生能动作用。所以环境脉络与线索表达的特定意义非常重要。特色化与风格化的环境支持特色化的行为,从而形成更加生动的表象,城市“余地”的合理规划不仅是对生活认识的一种反映,也不仅只是生活环境的需求,同样是我们精神生活展现的舞台。
五 小结
“留有余地”之美从古至今都是值得我们珍爱的,在城市设计中,我们应该重视“余地”所发挥的作用,使城市空间灵动富有生气,而不会沦为死气沉沉的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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