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的水神崇拜
一、唐代水神崇拜的对象
水神崇拜是一种很古老的自然崇拜形式,古人基于“水是万物之源”、“水是农业命脉”的朴素认识,赋予水种种神秘的力量,幻想创造出许多水神形象,并对其进行顶礼膜拜,由此构筑起了庞杂的水神世界。因此,自古以来,关于水神崇拜的信仰就非常发达。
唐代水神崇拜的对象十分广泛,从文献记载看,各地信仰的水神名目繁多,大致有以下几类:
第一,对具体直观的自然水体的崇拜。中国是江、河、湖、海、潭、沼、泉、井纵横密布的国家,水既孕育了古老的中华文明,也经常给先民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因此,“不论水有益于人类还是有害于人类,人类都敬畏它”[1](p.42),于是水便成了崇拜对象。唐代举凡有水之处,人们大都相信其有灵异,往往建祠立庙,不时拜祭报赛。人们除了将头脑中想像出来的神灵奉祀为水神外,还将历史上的实有人物以及传说中的人物奉祀为水神,如黄河水神为河伯冯夷、洛河水神为宓妃、汾河水神为台骀,最为奇特的是淮河水神无支祁,“形若猿猴,缩鼻高额,青躯白首,金目雪牙,颈伸百尺,力逾九象,搏击腾踔疾奔,轻利倏忽,闻视不可久”[2](卷四六七《李汤》引《戎幕闲谈》,pp.3845-3846)。在封建国家的正式祀典中,还形成了以“四渎”(长江、黄河、淮河、济水)、“四海”(东海、南海、西海、北海)为中心的水神崇拜,这就使水神崇拜在国家正祀中获得一席之地,从而成为唐代具有全民性质的一项重要信仰活动。
第二,对与降水有关的一切自然现象的崇拜。唐代是以农耕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社会,风调雨顺成为人们最大的愿望,因为降水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所以与降水有关的气象现象,如风、雨、雷、电、雪、雹、云、虹等都受到崇拜。对风伯、雨师的崇拜尤为兴盛,还被唐王朝列入封建国家的正式祀典当中,受到隆重的祭拜。而在民间社会,对雷公的信仰则更是敬畏有加。如在雷州,“春夏多雷,无日无之”[3](卷下,p63),所以这里有关雷公的信仰特别兴盛。“雷州之西,有雷公庙。彼中百姓每年配纳雷鼓、雷车……人皆敬而惮之。”[4](卷庚,p107)唐人对风、雨、雷、电等自然气象现象的崇拜,主要是因为它们所具有的与降水有关的自然属性。雨是水崇拜的最主要对象之一,雨水不但能够滋润干枯的农田,而且能够造成江河湖海的泛滥;雪、雹是另外两种降水的自然现象,降雪除了有利于农业生产之外,雪灾、雹灾也是比较常见的自然灾害;而风、云、雷、电、虹等都与降水有关,所以唐人对这些气象现象的崇拜实质上也是水神崇拜的重要表现。
第三,对兼职司水之神的崇拜。司雨水是各类水神的主要神职,但并非为水神所垄断。“有不少其他类别的神灵,在具有各自基本神职的同时,也兼有司雨水神职。人们除了向水神祈雨外,还向这些兼司雨水的神灵祈雨。这种现象也应该属于水崇拜文化的范畴,因为向兼司雨水的神灵祈雨,与向水神祈雨,并无本质的区别,都反映了人们对一定对象司雨水功能的信仰,包含了水崇拜的基本观念。”[5](p.184)唐代民间信仰中的各路神灵大都具有兼司雨水的职能。唐人求雨祈晴的神灵很多,像城隍、土地、山林、动物,甚至历史上的圣人都能成为祈雨对象[6](pp.153~170)。向山神祈雨尤为常见,因为高山峻岭和悬崖陡壁经常笼罩在云雾之中,加之河流多发源于山地,难免会使人产生山神兼司风雨水旱的联想,所以在民间信仰中山神被赋予了兴风雨、化甘霖的威力。不论朝廷还是各级官府,抑或民间百姓,每逢天旱雨涝都会向山神祈祷,许下各种诺言,希望山神能保佑风调雨顺,驱凶避邪,灾祸不作[7](pp.19-24)。这种对兼职司水之神的崇拜也可以看作是水神崇拜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
第四,龙神崇拜。龙是我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古人认为龙能兴云布雨,影响晴雨旱涝,所以至晚从汉晋以来,民间就有祭祀龙神祈雨的风俗。从唐代开始,由于佛、道两教的兴盛,龙神的地位不断提高,被尊奉为龙王,各地的江、河、湖、海、渊、潭、塘、井,凡是有水之处皆有龙王。如洞庭湖的水神本是传说中舜帝的两个妃子娥皇、女英,合称潇湘二妃,钱塘江的水神是历史上实有人物伍子胥,但到唐代,龙王也成为洞庭湖和钱塘江的水神,唐代著名传奇小说《柳毅传》中提到的“洞庭君”和“钱塘君”就是一对龙王亲兄弟[2](卷四一九引《异闻集》,pp.3410-3417)。唐代还出现了人死后为龙王的传说,据《报应录》记载,僖宗乾符年间(公元874~879年),有僧人曾于白帝城江面见一人,自称姓许名道坤,“唐初为夔牧”,今为滟灏堆龙王已二百四十年矣[2](卷一一二《乾苻僧》引,p.780)。各地修建了许多龙王庙和龙女祠,如“汾水贯太原而南注,水有二桥……由是架龙庙于桥下”[2](卷四二三引《宣室志》,p.3443)。渭水边建龙王庙,“合土为偶龙……蜿蜓鳞鬣,曲尽其妙,虽丹青之巧,不能加也……里中有旱涝,祈祷之,应若影响”[2](卷四二三引《宣室志》,pp,3442-3443)。随着各地龙王庙普遍兴建,龙王崇拜也逐渐兴盛起来,成为水神信仰中最为重要的神祗。
从以上四类水神来看,唐代水神崇拜的对象十分广泛,信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唐代开始,龙王崇拜逐渐兴起和普遍,对中国民间信仰中的水神崇拜产生了巨大影响。从此以后,在所有的祈雨对象中,龙成为最具权威性的水神,龙王庙也因此遍布全国各地,甚至穷乡僻壤。另外,在唐代的水神崇拜中,有不少是年轻漂亮的女性水神,即使是在龙神崇拜中,也有许多有关龙女的传说,这大概和水被人们赋予阴柔美的品格不无关系。
二、唐代国家祭祀中的水灵崇拜
祭祀是古代社会中的国家大事,唐代是国家祭祀典制规范化的重要时期。唐朝建立后,在继承前代祭祀礼制的基础上,开始着手制定国家礼乐典制。到唐玄宗时期,撰成《大唐开元礼》颁发全国,标志着统一完备的国家祀典正式形成。
唐代的国家祭祀分为三等:“若昊天上帝、五方帝、皇地祗、神州、宗庙为大祀;日月星辰、社稷、先代帝王、岳镇海渎、帝社、先蚕、孔宣父、齐太公、诸太子庙为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众星、山林川泽、五龙祠等及州县社稷释奠为小祀。”[8](卷四《尚书礼部・祠部郎中员外郎》,p.97)同时确定了每岁常祀之制。由此可见,唐代的国家祭祀是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囊括天神、地祗、人鬼以及先圣先师等几乎所有重要神灵在内的国家典制。其中水灵崇拜占据重要位置,像岳镇海渎、风师、雨师、山林川泽、五龙祠等祭祀,就属于典型的水灵崇拜。
唐王朝对江河湖海等自然水体的崇拜主要体现为形成了以“四渎”、“四海”为中心的水神崇拜。所谓“四渎”即长江、黄河、淮河、济水;“四海”即东海、南海、西海、北海。对海渎的祭祀由来已久,至晚在西汉已形成对大江大海的定期祭祀制度。到唐代,对“四渎”、“四海”的祭祀礼制进一步提高,海、渎相继被加封为王、公。唐玄宗天宝“六载(公元747年),河渎封为灵源公,济渎封为清源公,江渎封为广源公,淮渎封为长源公……十载正月,以东海为广德王,南海为广利王,西海为广润王,北海为广泽王”[9](卷四十六《礼典六・山川》,p.1283)。对四渎水神和四海海神分别按春、夏、秋、冬四季祭祀。立春日于莱州(今山东莱州)祭祀东海海神,唐州(今河南桐柏)祭祀淮河水神;立夏日在广州祭祀南海海神,益州(今四川成都)祭祀长江水神;立秋日在同州(今陕西大荔)祭祀西海海神及黄河水神;立冬日于河南府(今河南济源)祭祀北海海神及济水水神③。祭礼非常隆重,“其牲皆用太牢,笾、豆各四。祀官以当界都督刺史充”。有时朝廷还派遣两京官员和中央官员分命祭祀。如天宝六载,朝廷派遣卫尉少卿李燃澜渎,京兆少尹章恒祭河渎,太子左谕德柳芳阑翠拢河南少尹豆卢加祭济渎,太子中允李随祭东海,义王府长史张九章祭南海,太子中允柳奕祭西海,太子洗马李齐荣祭北海[10](卷二十四《礼仪志四》,p.910、p.934)。除对“四海”、“四渎”定期祭祀之外,唐王朝还根据现实需要不断扩大对江河湖海的加封祭祀,如武则天垂拱四年(公元688年)封洛水神为显圣侯,享齐于四渎;唐哀帝天v二年(公元905年)封洞庭湖君为利涉侯,青草湖君为安流侯[11](卷四十七《封诸岳渎》,pp.976-978)。唐王朝对一些河渎湖海的加封,其目的是强化和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所谓“星辰岳渎,是天地之臣也,秩视人臣也”;“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山川视伯、子、男”[11](卷二十二《岳渎》,p.499)。同时也从客观上助长了唐代水神崇拜之风。
唐王朝对与降水有关的自然现象的崇拜主要体现在对风伯、雨师的祭祀上。关于风伯、雨师的祭祀,唐代礼制明确规定:“立春后丑日,祀风师于国城东北;立夏后申日,祀雨师于国城东南。”[8](卷四《尚书札部・柯部郎中员外郎》,p.98)天宝四载(公元745年)颁布了祭祀风伯、雨师的规制:“诸郡风伯坛,请置在社稷坛之东,雨师坛在社稷坛之西,各稍北三十步。其坛卑小于社坛……所祭各请用羊一,笾、豆各十,簋、俎一,酒三斗。应缘祭须一物已上,并以当处群公廨社利充,如无,即以当处官物充。其祭官准祭社例,取太守以下充。”天宝五载又将雷公列入国家祭祀当中,“其以后每祭雨师,宜以雷师同坛祭,共牲别置祭器”[11](卷二十二《祀风师雨师雷师及寿星等》,p.495)。这样就在国家祀典中形成了以风伯、雨师、雷公祭祀为中心的自然现象崇拜。
唐王朝对岳镇、山林川泽以及其他神灵的定期祭祀都含有祈求风调雨顺的动机在内。据《旧唐书》卷二十四《礼仪志四》载:“京师孟夏以后旱,则祈雨……先祈岳镇、海渎及诸山川能出,皆于北郊望而告之。又祈社稷,又祈宗庙,每七日皆一祈。不雨,还从岳渎。旱甚,则大雩,秋分后不雩。初祈后一旬不雨,即徙市,禁,断伞扇,造土龙。雨足,则报祀……若霖雨不已,H京城诸门,门别三日,每日一祭。不止,乃祈山川、岳镇、海渎;三日不止,祈社稷、宗庙。其州县,H城门;不止,祈界内山川及社稷。”至于天旱时祭祀祈雨、水涝时祭祀祈晴的活动更是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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