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广东的农田水利事业
明清时期广东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和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的农田水利事业,也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在丘陵地带,陂塘相继修建,水车咿哑,不绝于耳。在珠江流域,更是堤围密布,窦闸繁多,规模之大,范围之广,都在宋元之上,开创了广东利用珠江水系灌田发展农业生产的新时期。本文拟就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概况,作一简要的介绍,并对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意义及其局限性,作初步的探讨。
一、明清时期广东农田水利建设的形式
明清时期,如果按照农田水利建设的形式来划分,广东可以分为两个灌区,即以堤围为主的珠江下游三角洲平原地区和以陂塘为主的粤北丘陵山区与高雷高亢地带。堤围与陂塘的修建工程及其作用虽然有别,但是无论平原地区或丘陵山区与高亢地带,两者并建也不是没有的。如高明县,“邑水利有二:曰陂,曰堤。陂备旱,堤备潦,盖民食攸关。而堤之劳费百倍于陂,且利害尤巨焉”。①因此,上述区分是相对的,并不是绝对的。光绪《高明县志》卷一○《水利志》。
首先谈以堤围为主的珠江下游三角洲平原地区。自宋元以来,随着珠江下游三角洲地区的形成和发育,在东、西、北江下游和潭江下游的冲积平原上,淤积了不少肥沃的土地。同时,随着珠江水道的变迁,珠江下游三角洲平原地区常遭到洪水的袭击。珠江下游三角洲平原地区随着人口迅速增长,耕地不足,原来的耕地养活不了众多的人口。于是当地人民沿着珠江主干河道两岸和各支流沿岸以及沿海的海滩上,修建堤防,形成大小不一的圈子,把沙滩围圈在里面,创造了围田。这些堤防,群众称为“堤围”或“基围”。中国田制的发展,是和水利建设事业有密切关系的。
明清时期,珠江下游三角洲平原地区兴建堤围,在之前的基础上迅速向各口门和滨海地带扩展。明代,不但珠江干支流沿岸修建了许多堤围,而且连海坦亦已筑围开垦。史称“迨元至明,香山、新会等处,淤积沙坦,圈筑围田”,①使堤围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由于出海口门沙坦日渐增多,海坦围垦日盛,每当洪水暴发,河道难消,所以堤围较宋元有所增高,一般都在一丈五尺至二丈七尺左右。如“大郡围高一丈五尺,长乐围高一丈四尺,前江围高一丈八尺,独岗围高二丈七尺”。②同时,原来的土堤开始逐渐改为石砌。如“嘉靖二十八年(1549)修莲塘堤及下蒙基、谢家基,各愁(甏)以石”。③清代堤围的修建,基本上
①嘉庆《重辑桑园围志》,转引自《珠江三角洲堤围和围垦发展史》,第19页。
②民国《鹤山县志》,转引自《珠江三角洲堤围和围垦发展史》,第21页。
③同治《高要县志》卷六《水利略》。
用石砌,规模一般较小,但扩建多,速度快,分布范围更广。如顺德县自道光以后,“乡围益密……近数十年增拓愈多”。①当时,北到清远,南至珠海三灶,堤围密布,小围联成大围,大围之中又有子围,形成了堤围发展的高潮。
堤围的兴建,在农田水利发展史上意义甚大。堤围一方面将一定量的上游洪水安全地输送出海,起了防洪护田保收的作用。如高要县的水矶堤,“明洪武初筑,长三万五千四百丈有奇,捍田七百余顷”。②另一方面,堤上筑窦,以备宣波。如高要县,“弘治间,修丰乐堤,作石窦二”。③这种“窦”,有的地方称为“涵”或“涵洞”。如清初澄海县修筑的邦砂堤,“添设涵洞,吐纳潮汐”。④有的地方不筑窦,却建小石桥代替。如东莞县,永乐中,重修牛过萌堤,“中建小石桥,旱则灌,潦则塞,民甚赖之”。⑤为了方便控制和调节水源,窦或涵洞中建立闸门。如万历九年(1581),肇庆知府王泮“凿跃龙窦,导沥水,南入江,凿腾蛟窦,浚北巷人高明仓步水”,每“窦设闸通于江”,“自是启闭以时,雨则分波内潦,旱则引潮溉浸数万亩,洼亢之田悉为高腴,渠皆可行舟”。⑥清初,澄海县的新溪涵“一丈二尺,石砌其旁,中用水闸,以时启闭。旱则启之,纾中下、外(二都田)之忧,涝则闭之,免上外(村)之溢”。⑦这种窦、涵和闸门的修筑十分讲究。清初南海县规定:“新建窦闸必用长大方砧石砌筑,闸门用坚韧生松或紫荆木为之,务臻巩固。”⑧此外,在沿海地区的海
①咸丰《顺德县志》卷四《堤筑》。
②④⑦阮元:《广东通志》卷一一六《山川略》一七《水利》。
③同治《高要县志》卷六《水利略》。
⑤阮元:《广东通志》卷一一五《山川略》一六《水利》。
⑥阮元:《广东通志》卷一一七《山川略》一八《水利》。
⑧光绪《重辑桑园围志》卷一一《章程》。
堤和珠江水系支流的溪涌中,一般不筑窦,只建窦门。如乾隆十一年(1746),香山县“自釜涌西北濠入海……筑长堤,中设闸门,以备宣��”。①清初潮州的三利溪,“盖自海阳附郭而西,历潮阳以入于海……筑关置键(按:键即闸门)以节启闭,使历冬夏无旱涝无虞耕者”。②窦、涵和闸门等的修建,使劳动人民掌握了利用水源的主动权,可以兼收排洪、灌溉和行舟之利。
其次谈以陂塘为主的丘陵山区。北江自韶关以下的粤北山区和高雷的高亢地带,是低丘盆地谷地相间的丘陵区域。古代劳动人民根据丘陵起伏的地貌特点,筑堤贮水形成陂塘,以便引水灌溉农田。这种陂塘工程和堤围工程相比,规模较小,劳费较少,如上所述,适用于耕地分散的丘陵地区,其经营为一般地方民力所能及,故兴建陂塘自古以来便是丘陵地区农田灌溉的主要形式。根据雍正《广东通志》记载,粤北地区早在三国时期就已经“在连州(今连县)辟龙腹陂,开渠溉田五千余顷(按:“顷”似为“亩”之误)”,③到了明清时期粤北山区和高雷的高亢地带,陂塘蓄水灌溉工程已相当普遍。当时,陂塘蓄水工程分私陂塘和官陂塘两种。私陂塘主要由个人或集体兴建。如肇庆府新兴县南三十里的黄莫陂,就是景泰年间乡人梁子斌修筑的。阳江县的大洞陂,原是康熙三十八年(1699)生员费瀚所修,后来崩坏,“由土人醵金同筑”。④官陂由地方官集资倡建。如新兴县南的赤子城陂,是正统年间知县雷晏组织修筑的。陂塘的规模,大小不一。最大的如肇庆府新兴县东南二十里的社墟陂“溉田五百余顷”。⑤最小的如鹤山县附
①阮元:《广东通志》卷一一五《山川略》一六《水利》。
②阮元:《广东通志》卷一一六《山川略》一七《水利》。
③转引自谭汉林《试论古代珠江水利发展的特点》,《人民珠江》1983年第5期。
④⑤光绪《肇庆府志》卷四《水利》。
城都“雅窑坑陂,顺治二年(1645)筑,溉田三十余亩”。①陂塘的建筑技术亦较以前有所进步。从明代开始,原来的泥土陂塘,逐渐改用石修建,甚至由陂塘引水灌田的圳沟或水窦亦改用石筑。如肇庆府高明县的罗塘陂,“在县东南杨梅都,明永乐间乡民筑,凿石为圳,水流二十里,灌田一百五十余顷”。②嘉靖年间高明县乡民修建的“荔枝坡,凿石为窦,引水灌田”。③同时,在远离水源的地方,人们克服山岭阻隔的困难,建成陂塘溉田。如鹤山县的“长翼陂,在禄洞村,东南乡人李行中凿山穿岭,引日字潭水数里,溉田十余顷”。④如果在近水源地方筑陂塘,则采取堤陂结合的办法。如清代开平县“石涵水在长静都,用土筑大堤,长五十余丈,以漳大河之水。堤中砌石涵,下用松桩,上用方石,涵广二尺六寸,高三尺余,使用不得泛滥。下复筑坡,激水入埒,溉田二十余顷”。⑤这样不仅可以防洪,而且可以溉田,一举两利。
明清时期广东利用坡塘蓄水灌溉农田的方法,因地势不同而异。低洼农田,采取开圳或窦闸引水即可解决。高亢山地,低水高送,则设陂于傍河地带,利用水车引水来解决。这种“坡”,就叫做“车坡”。清初德庆州,“旱洞二坡,在金林、立保村,皆广三百余丈,制高车转水人笕,溉田六十余亩”。在立保村,就有“三车坡”。⑥这种高车一名水,又叫做大棚车。当时,粤北山区普遍地采用它来灌溉山地。如清代清远县,“大陂下沿河水车陂,
①④⑤⑥光绪《肇庆府志》卷四《水利》。
②光绪《肇庆府志》卷四引《大清一统志》。
③光绪《高明县志》卷一○《水利》。
在迥歧善化乡,自三坑墟下沿河设立,其制如大车轮,旁系水筒,水激之上,虽高岸可资灌溉”。该县使用这种水灌田,据不完全统计,仅“头塘陂,在黄口泛上,为诸坡之首,沿河直上,计水车百余乘”。①至于珠江三角洲下游平原地区,也多采用。如在开平县,“车坡,长静、双桥二都皆有之,蓄水运车升水灌概”山地。②“番禺多高山虞旱,则为水车转轮激水以上高原,俗名车坡,所在有之”。③可见这种可能自唐代就开始使用的水,④到了明清时期便在广东珠江流域广泛应用了。
二、明清时期广东农田水利工程的经营和管理
明清时期广东随着农田水利事业的勃兴,水利工程的经营性质亦渐渐由民间转移到官府,特别是大的堤围水利工程,一般都由官府主持和组织人力施工。如肇庆府高要县景福围内的水矶堤,就是洪武初年知府王全主持和组织人力修建的。新兴县的赤子城坡,也是正统五年(1440)知县雷晏主持和组织人力修建的。明初重要的农田水利工程,还由中央政府工部直接派出专员监督施工。如鹤山县坡山村的古老大围,“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乡人梁文善等赴告,工部差官刘永旋修筑,溉田二百二十三顷”。⑤这是明初朱元璋特别重视农田水利的例外情况,以后中央政府一般不派专员,而由督抚及地方官主持,委以当地士绅负责施工。
①③光绪《广州府志》卷六九《建置》六。
②⑤光绪《肇庆府志》卷四《舆地・水利》。
④这种水,与元代发明的卧轮水转不同,参见元王祯:《农书》卷一八《水转筒车》。刘仙洲先生根据唐刘禹锡《刘宾客文集》上机汲记一文所记情形,认为似乎就是水转筒车(参见《中国古代农业机械发明史》,科学出版社,1963年,第55页),因此可能唐代就已开始使用。
其施工的组织和经费来源,各时各地不同。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大水,高要县的景福等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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