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论明朝国有军屯土地的私有化

2017-06-01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1138
转发:0
评论:0
论明朝国有军屯土地的私有化,在进入地主封建制以后,土地私有制是基本形态,但它的发展成熟又是一个过程。随着封建

在进入地主封建制以后,土地私有制是基本形态,但它的发展成熟又是一个过程。随着封建王朝周期性更替所造成的大片土地荒芜,人烟稀少,封建国家往往在这个基础上实行部分土地国有制的分配与经营。明代国有土地称作官田。官田的种类很多,其中,军士屯田占有重要成分。军屯田地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直接经营,它将地租与赋税合并征收,是国有土地的典型形态。它的民田化私有化过程虽然为朝廷所竭力遏制,官员所张惶呼救,然终如啮堤,无可阻挡。表示了封建晚期国有制已成强弩之末,土地私有制趋向成熟。

       军屯制的推行

明代军屯是卫所兵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明朝开国以后,朱元璋把军队区分为二个部分:一部分守御操练,称操守旗军,是队;一部分下屯耕种,称屯种旗军,是生产部队。操守与下屯的比例,据《大明会典》称:"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又有二八、四六、一九、中半等则例。"比例区分的原则,主要在"地方缓冲",简要说来,就是以边地与腹里为别,《明史・食货志》所说"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就是一般通例。明初军卫人数记载不一,《明史・兵制二》谓,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17个,内外卫329个,直属都司的千户所65个,以每卫5600人、每千户所1120人计,全国当有官军191.5万人。它提供"其后"的一个数字,谓内外卫493个,为276万人,这个"其后"大约指永乐年间的编制。参考其他方面的记载,大约洪武、永乐年间官军总数在200万人上下。如果以200万旗军的70%下屯计,则明初屯卒当不下140万。

每下屯旗军一名,国家拨给分地一份。军屯分地亩数各卫所悬殊不一。《明会典》称:"每军种田五十亩为一分。又或百亩,或七十亩,或三十亩,或二十亩不等。"可供分配土地的多少,土地的肥瘠、水利等耕作条件的好坏,都是制约因素。如果把文献记载加以排比,就可以发现,长江以北诸卫所,一般是每分50亩,长江以南浙江、福建、江西等地多在三四十亩二三十亩不等,地处苏州、杭州、嘉兴等地的卫所,一般在12~15亩之间。有明一代,重兵驻防在北方边陲,所谓"九边"地区,那里土地相当空旷,靠内地给养接济又十分困难,是屯田重点区,这里分地在百亩或百亩以上的不占少数。这样南北省区截长补短,大约每分平均在50亩之谱。故而《明史・食货志》径直说:"每军受田五十亩为一分"。这样洪武、永乐间140万屯军屯垦面积估计在70万顷上下。

除去分配荒闲国有土地之外,耕牛、农具、种子也由政府供给。起初由工部屯田司拨发,而后大多由地方政府解决。不过都不是无偿的,要在以后收获中扣还。耕牛倒死要赔偿,屯卒老疾户绝,牛具与屯地要一起还官。

明代士兵是专门充当军役的人户,单独编入军籍,世代相袭。凡被编入军籍的军户,至少有一丁作正军前往卫所,还要有一余丁随行,以辅佐正军,供给军装。为防止军士逃亡,也为了保障军丁的再生产,还强迫他们携带妻室前往。所以说是强迫,因为军人服役条件很苦,至少是南北互易服役地点,南人北向酷寒,北人南去瘴疠,就使他们视若畏途。在编入军户的人中,有一部分叫"谪发",即以罪充军。军人与罪犯同科,可见军人军户地位之低,遭遇之苦。总之,明代卫所兵制,不是单丁服役,而是以户为单位。就下屯旗军说,家庭也是军屯的生产单位。

国家向屯军征收的农产品叫屯田子粒,也叫屯粮。屯粮的缴纳,在洪武时尚未形成制度。永乐皇帝即位以后定制,每屯田一分,纳正粮12石,余粮12石(粮食标准是米,其他品种要折算成米)。正粮听本军支用,余粮供作本卫官军俸饷。这12石余粮可以看作是官租,大约是5成取息的设想。因为这个租息过重,实际很难达到,洪熙元年(1425)规定,免余粮一半,只纳6石,共纳正余粮18石。这个时候,正粮和余粮一样,都要缴入卫所粮仓,而后再按月支放。正统二年(1437)诏令"正粮免上仓,只征余粮六石"[①],这样,每分屯地纳租米6石就成为一种稳定制度。屯丁在形式上也由国家农奴变成国家佃农。

       屯田制度的破坏和官田私有化

洪武、永乐年间是军屯的鼎盛时期。140万人户下屯,70万顷土地被垦种,在足食足兵方面确实取得了相当成绩。《明实录》中保存了永乐元年至正德十五年(1403~1520)100多年间完整的屯粮征收数字。永乐元年(1403)即颁布正余粮各12石的第一个收获年,屯田子粒达23450799石,占本年农业田赋夏税秋粮总额31299704石的75%[②],即使以子粒的一半12石余粮部分作租额计算,屯田租税仍占全国税粮的37.5%。以200万军队计,每个士卒平均占有粮食11.7石,约略达到了每年月粮1石的自给标准。这是军屯在解决军饷和支持国家财政方面所取得的最大成绩,自然也不难看出屯军所承受的盘剥之苦。因此,第二年,屯粮就只征收了12760300石,几乎下跌了一半。以后虽有反复和回升,但自永乐十五年(1417)起,就再也不曾超过1000万石。正统以后,只征余粮6石,作为田租的子粒,就基本维持在二三百万石。屯粮的递减,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屯政的由盛到衰。

屯田面积的失额是屯政废弛的另一个重要标志。70万顷屯田在永乐末宣德初已严重缺额。至宪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明实录》所登录的数字只有285480顷,正德间落至16万顷多一点,为原额的1/5。弘治间兵部尚书马文升说:"不知始自何年,屯田政废,册籍无存","屯地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无实。"[③]嘉靖间人魏焕说:"今之屯田,十不一存"[④]。万历间叶向高著《屯政考》,照他的估计,"及嘉、隆以来,虽时盈时耗,而较其现存之数,大约损故额十之六七矣。"[⑤]这些都是约略估计,因为人们已经无从知道国家掌握的屯地真实情况,连屯田册籍何年失存都弄不明白了,但大家都清楚地观察到,屯田的大部分绝大部分已经流失易主,不为政府提供屯粮。那么,这些曾为屯军辛苦垦种为国家提供财源的土地跑到哪里去了呢?大体说来,有如下几个去处:1.抛荒,2.势豪武官霸占,3.租佃典卖。这个过程,也就是土地占有关系转移,即民田化私有化的过程。下面就略析这个过程。

1.抛荒。这是屯田失额的重要部分,在"九边"地区甚至是主要部分。土地之抛荒是由于屯卒离土,弃地不耕。屯卒之所以离土,大约不出于二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厌耕,二是想耕而无法耕。人们充军服役,被迫远离家乡,物质上严重缺乏,精神上十分痛苦。而一旦拨地下屯,开辟艰难,近便地又多被头目占种,旗军的分地往往分散diào@①远,不便耕作,加上水土不服,故而或死或窜,使田土大片荒芜[⑥]。收获物全部收归官有,使屯军与被抑配的土地处于对立状态,造成屯丁对官地的冷漠与厌弃。这是屯田始终缺少生机以至抛荒不耕的重要因素。

为了举家生存,屯军终竟不得不早暮辛勤,以博升斗之入。然而,人们想负重耕耘却又难于安身。

首先,政府言而无信,常常征调他们去应操,作战。每当边防吃紧,腹里,政府就发现,原先划定的屯操比例并不实际,队即使全员也显然配备过少。最方便的补救办法,莫过于将屯作操,使他们弃耒sì@②荷戈矛。像正统末年福建邓茂七起义,便将福建屯军几乎全部调往前线,使屯地大部荒芜[⑦]。而这等规模的腹里战乱何只千百起。边方的情况自有过之而无不及。叶向高在《屯政考》中说:"祖宗时不许他役妨其农务。其后边事渐兴,多抽屯军补伍,于是屯种之人失其本业,而田遂就荒。"[⑧]辽东"自成化以后,尽将屯军改为操军"[⑨]。嘉靖初年,大学士杨一清说:"正军充伍,余丁拨屯,例也。"[⑩]可见至迟在弘治、正德年间,"九边"地区的屯田正军已被普遍征调。正军离开土地之后,"有有军无余(丁)者,有有军余而无力不能耕者"[①①],所遗下田土,肥沃者被人侵吞,贫瘦者大凡荒弃。

其次,屯军不胜盘剥,不得已而逃亡。第一位的盘剥就是科税太重。莫说对半租,就以6石余粮说,其租率大略为:

分地数(亩)                  粮(石)                   租率(斗)

12                             6                        5.0

20                             6                        3.0

30                             6                        2.0

50                             6          &nbs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论明朝军制的演变
朱元璋以武力夺取政权后,统一全国武装力量的编制、体制,建立了一系列军事制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本文仅就正规军的兵役制度、组织编制、领导体制和军饷供应等方面的变化作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至于地方武装力量的变化另作讨论。一明朝实行三种兵役制度:世兵制、募兵制和征兵制。明初没有募兵制和征兵制,只有世兵制。世兵制的军士编制在卫所中,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守卫地方,一是屯田生产。守卫地方城池的称守军,进行屯田生产的称屯军。屯军以屯田生产的收获供给自己也供给守军。整个军队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武装集团。因此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注:《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二,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世兵制和自给制是明初军队的两大特点,有其价值。但这两种制度本身的弊端则决定了卫所军必然走向衰败。军队是一个武装集团。它担负着对内百姓反抗,对外抵御外敌侵犯的任务,需要不断增强战斗...
· 论明朝的内阁制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空前加强的封建朝代。内阁制是其中央集权举措中最关键也是与其王朝兴亡相始终的制度,之后的清朝也加以继承并进一步完善改进。内阁制的确立导致了一千多年丞相辅主政治的消亡,他是两千多年封建王朝“不朽性”理念追求的产物。而无论什么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内阁制为明王朝带来了所谓的“稳定”,但也扼杀了冲破封建即成理念,从而走向停滞不前,不断衰落的道路。明朝的内阁制始于洪武,成于永乐(海外学者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成于洪熙,即仁宗),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正月以“谋不轨”之罪名诛杀左丞相胡惟庸之后,裁撤了中书省,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听命于皇上,直接对皇帝负责。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太祖进而宣布,以后嗣君不许议置丞相;大臣如敢奏请者,处以重刑。但事实证明,中央集权发挥到极致所产生的必然矛盾就是权力的无条件单独享受与个人精力之间的矛盾。洪武皇帝在废相之后,繁重的政务与冗长的...
· 论明朝的宦官专权
宦官制度是中国文化体系中最可耻的产物之一。周灭商后把这一兽性的残酷制度带入中国,直到帝王制度的的消灭才消灭。在中国历史上,宦官专权的时代发生在东汉、唐、明三个朝代。但影响最大的还是明朝.到明朝的时候,以通过极端专制主义的行为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其中包括废除丞相制度,设立厂卫等特务组织。明朝初年,朱元璋鉴于前代宦官专权的弊病,又立铁牌于宫门,铁牌上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还严禁宦官读书认字,交通外官,那时,宦官是无权可专的。到了明成祖时期,由于他夺取帝位时得到过宦官的支持,同时由于反对派的众多,宦官开始受到重用。到明朝中期,随着上层统治集团日渐腐朽,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去更多的使用皇权,于是一些已经获得皇室信任的宦官开始利用自己与皇帝朝夕相处的有利条件,对皇帝施加各种影响,取得皇帝的信任,形成宦官专权。以太监控制军队,当监军.明朝的太监是听命与皇帝的.明朝的宦官专权最严重是英宗时期...
· 土地的圣经
《人树》是澳大利亚作家帕特里克·怀特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他的成名作和代表作。《人树》叙述了斯坦一家从拓荒创业、生儿育女到最后斯坦去世的故事。斯坦和他的狗刚到达之时,这里是被森林覆盖的一片荒地,但是,随着迁居的人不断增加,这里成为悉尼郊外的一个城镇。斯坦和他的妻子艾米经历了水、火、旱灾的侵袭,度过他们的蜜月,也尝过貌合神离、的滋味。他们的儿子雷自幼乖戾,成年后堕落为罪犯,最终死在枪战之中。女儿塞尔玛顺着社会的阶梯爬了上去,做了律师的妻子,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故事脉络清楚,表面上看去,并未有什么惊人的起伏。然而就是这么一部没有动人情节的小说,却让我耽读不已,至今已细读三遍了,爱不释手。一般垦荒小说,容易写成人与自然的征服与被征服关系,而怀特却着眼于人在垦荒时与土地建立起来的亲和关系和根性关系:人不仅开发着土地,也开发着自己——人的情感、思想无不因土地的开发而生发,人能感受到土地的脉...
· 论明朝灭亡的原因
明朝灭亡的内因其实在明朝初建就形成了,历史上还没有哪个王朝像明朝那样建立之初就已经奠定了其灭亡的基础。就好比是按上了一个定时炸弹,时间一到,必炸的粉身碎骨。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促其灭亡的内因吧。首先,皇权空前加强,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上发挥了很坏的影响。明朝皇帝不明白政治平衡的必要性,简单地以为只要大权绝对在自己的手中,江山就会永固。殊不知不受牵制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这一点上,不能不承认明朝是远逊与汉唐的。政治上,皇权的绝对化,导致了法律形同虚设,大臣失去应有的气节。法律形同虚设,必然会使决策朝令夕改。官员与平民皆无所适从,全凭人主的主观想像与个人好恶。这就是为什么明朝反贪最严,却越反越贪;禁吏最厉,却越禁越猖。而且,每当皇位发生传接的时候,都会发生政亡人息的悲剧。太祖严防宦官,到了他儿子成祖的时候,却开始大量起用宦官。明代宦官专权,实源于成祖朝。明代也是对大臣...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