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化谈《论语》之"原壤夷俟"柬释
《论语·宪问篇》:“原壤夷俟。子日:‘幼而不孙悌,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原壤,人名。夷,蹲踞也。俟,待也。言原壤蹲踞以待孔子也。
孔子为甚么要这样凶狠狠地去责骂原壤,还要用手杖叩其脚胫?难道仅仅因为原壤蹲踞,没有起身迎接他么?这是不是有些过份?过去《论语》注疏者为了不损害孔子形象,对这事作了种种解释。马融曰:“原壤,鲁人,孔子故旧。”《魏书·李业兴传》引《论语》旧注亦称:“原壤,孔子幼少之旧。”我认为这种说法较为平易,也较为可取。但这里没有说明孔子为甚么要那样疾颜厉色地对待原壤。过去的注疏者总是以儒生理想中的圣人为标准,认为“圣人之或默或语无非教者”(李光地《论语箚记》)。这样就把孔子的一言一行全都化为天经地义的道德标准,他只有一本正经地宣讲大道理,而不能有和平凡人一样的言谈举止。抱着这样见解的儒生经师在为《论语》作注疏时,随时随地都要从孔子的话中找出按而不断、微言大义的根据。因此,关于原壤就有了种种不同的说法。皇侃《论语义疏》云:“原壤者,方外之圣人。”近人程树德《论语集释》驳之,称《皇疏》“囿于风气,不可为训”;认为“原壤盖习为吐故纳新之术者”。
康有为《论语注》也说原壤为“有道之士,而放于礼教者”,并且比之为希腊“裸身处桶”的芝诺内士。道些注疏者把原壤定为道家或术士,为的是使孔子责原壤既是堂堂正正的,又是合情合理的。这一点,黄式三《论语后案》说得最为明确:“养生家议儒者拘执礼法,迫情拂性,非延年之道,而自以旷达为养生。夫子言坏礼伤教,生不如死,责之深矣。此为养生家解惑,非谩骂故人也。”
朱熹《四书集注》更进一步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材料:“原壤,孔子之故人,母死而歌,盖老氏之流,自放于礼法之外者。”这样一解释,固然使孔子责原壤有了更充足的理由,但同时却露出不少破绽。孔子责原壤,责骂完了,还“以杖叩其胫”。这一动作只可能理解作责原壤踞傲、质问他为何不站起来。倘孔子责原壤丧母而歌,那么再“以杖叩其胫”,就变成多此一举了。朱子《论语或问》所引胡氏之言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既然原壤丧母而歌,为甚么孔子对此不置一辞,“今乃责其夷俟,何舍其重而责其轻?”这一问确实切中要害,不过,《或问》所记胡氏之言又自作辩解道:“盖数其母死而歌,则壤当绝;叩其箕踞之胫,则壤独故人耳。盛德中礼,见乎周旋,此亦可见。”意思税,孔子责夷俟之轻过,而放过母死而歌的重过,是由于念故人之情,不忍与之绝,完全出于一片苦心。读了以上的注疏,我总感到有些怀疑。母死而歌,不见于旧注,此说本于《礼记·檀弓》。朱子移来作为原壤夷俟章的注,可能是为了使孔子责原壤合理化。宋儒注经多有此习。如《诗经》中关睢一词,汉人注为“鸟鸷而有别也”。宋儒认为不能用来比喻夫妇之德,而改注为鸳鸯。《离骚》中女一词,汉人注为“屈原之姊”。而宋人认为不尽深义,改注为“楚国贱妾之称,以比党人”。
我认为这些注疏未必都是言必有徵的,不论是《或问》所谓“盛德中礼,见乎周旋”,还是《后案》“为养生家解惑”,都留下一个问题有待解决。原壤既是孔子故旧,何以责之如此之深?《论语》所记古隐者楚狂接舆、石门晨门,荷蒉者、长沮、桀溺、荷蓧丈人之流,也都是放于礼教的。他们曾当着孔子弟子的面,对孔子进行了尖锐的嘲讽。为什么孔子并没有像对待原壤一样去对待他们,而只是对弟子说:这些人很果敢,对我不了解就加以指责(“果哉,末之难矣”)。或者:我和这些人道不合不相为谋,我不以我道易彼,亦不使彼道易我。(“鸟兽不可以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这些话充分显示了孔子的容人容物之量。孔子不好辩,也不像孟子那样对于异己思想取严峻排拒态度。《后案》与《或问》诸说,大抵是按照自己预定的模式去进行图解的。
不过,原壤夷俟章也确实有些蹊跷。据我浅见,也许正因为原壤是孔子的故旧,所以孔子才这样对待他罢。如果我们不是认为孔子的一言一行都必须符合规范,而是认为孔子也是有七情六欲的人,那么,这个问题或许容易理解一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以轻言说重话,有时也会反过来,在严肃的形式中蕴涵着轻松的内容。是不是可以把原壤夷俟这一章用后者来理解?孔子并不是真正在生气、发怒、打人。(这岂不比夷俟更不合于礼法?)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也会以表面似乎十分严重的口吻或动作去对待自己极熟识的朋友。这只是在亲昵中含有微讽。如果孔子也是同样的话,那才能像黄氏《后案》所说:“非谩骂故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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