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文化―名人与酒―梁实秋抒情酒话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倾,呕吐纵横,甚至撒讽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的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斑,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知是人间所有物。美州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拿土地和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沉湎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是夏朝人,杜康是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是酿制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酒未必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地说“祀兹酒”(停止这样地喝酒),“勿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年笔者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土风流以为持螯把酒,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楼上雅座,(北京煤市街路西)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地站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得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练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眼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独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乃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督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悠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心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欢,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不自谦抑,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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