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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文化―徽学―杏花村实属安徽贵池(五)

2017-05-31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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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文化―徽学―杏花村实属安徽贵池(五),在南京市“文物古迹”和“名胜游览地”的名单里,均未列“杏花村”。在江苏科技出版社

在南京市“文物古迹”和“名胜游览地”的名单里,均未列“杏花村”。在江苏科技出版社1993的12月出版的由萧梦龙主编的《江南胜迹》书中,所列南京市区198处和江宁县32处“古胜迹”,均无“杏花村”之名。该书却将贵池“杏花村”和“杏花村古井”列入江南名胜古迹内,并加有文学说明。1995年3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潘百齐、赵龙祥编著的《唐诗精华365首》书中,在杜牧《清明》诗后注曰:杏花村“即安徽省贵池县西部,以产酒著名”;并称绝不是其他什么地方的杏花村。   


 三

    《金陵掌故》书中的《杜牧诗吟杏花村》文中提到“湖北麻城有人提出,麻城宋埠歧亭镇北门外有杏花村遗址”,有人坚持说杜牧《清明》诗指的就是麻城歧亭之杏花村。经湖北省黄冈市委办公室帮助,送我一份《杜牧与歧亭杏花村》的署名文章。办公室同志信中称,这是作者“过去考证文章”。

    《杜牧与歧亭杏花村》文中首先肯定:麻城歧亭“齐梁间为赤亭县”,唐武德八年(625)并入麻城。现为麻城市西南重镇,“历为水陆交通之要冲,经济繁华之商埠”。“北郊至今仍酒肆林立,杏花繁荫。”歧亭杏花村在历史上也很有名气,此处“葬有北宋大文豪苏轼曾为之作《方山子传》的好友陈季常墓,杏花古刹中悬挂着清乾隆皇帝钦赐金匾”,清张之洞曾为宋贤祠题有匾额。其二,“杜牧离京外放”有“政治上受排挤的因素”。唐会昌二年(842)春天,时任比部员外郎的杜牧改任黄州刺史,他是带着“悲愤而凄凉的心境”,“自长安经洛阳至汴(河南开封)”,再“越豫南经麻城之阴山关”,“经过两千多华里的跋涉于清明时节抵达歧亭杏花村。正逢连绵春雨,触景生情,写下这首著名的《清明》诗”。杜牧《题齐安城楼》诗也可以为证。其三,从清明时节的气候、物候对比后指出,“山西杏花村断不是杜牧所指之杏花村”。从杜牧在池、黄二州的心情心境对比后指出,“赴黄州途中才是杜牧‘欲断魂’的伤心之旅”。据作者考证认定:“真正为杜牧诗中牧童遥指之‘杏花村’,乃今麻城市歧亭北郊之杏花村。”

    该文认定“杏花村麻城说”,笔者以为主观推测成份多于文献资料佐证。从古代《黄州府志》和《麻城县志》记载来看,难以认定杜牧《清明》诗所指的是歧亭北郊之杏花村。理由是:

    其一,麻城市歧亭镇北郊确有杏花村,始见于北宋年间。清光绪《麻城县志》卷七“古迹考”记有:“杏花村在歧亭,有杏林杏泉,陈V隐居处,旁为东坡桥。”陈V墓葬于杏花村。陈V,字季常,号方山子。少年时与苏轼交往甚笃。苏轼在《歧亭五首》序中曰:宋“元丰三年(1080)正月,余始谪黄州,至歧亭二十五里山上,有白马青盖来迎者,则余故人陈V也,为留五日赋诗一篇而去。明年复见之……其后数往见之必作诗……凡余在黄四年,三往见季常,而季常七来见余,盖相从百余日也。”苏赠陈V诗多首,并撰有《方山子传》。清潘元会在《歧亭修官廨记》中曰:“宋元丰三年,以东坡访故人陈V于此,留五日赋诗而去得名。”于成龙在陈墓侧建宋贤祠,在《建宋贤祠引》中曰:“由来人以地传者十一二,地以人传者十八九……迨东坡一过杏花村,坐萧然环堵中,依依有故人情。一旦使其地与人并传千古,是黄州之有歧亭,因季常之一寓。而歧亭之有季常,又因苏子一识,故夫之得名,良有以也。”《麻城县志》中有王元士《歧亭山川古迹考》和胡钅宏《歧亭杏花村记》。记中曰:“歧北三里许有杏花村,陈季常隐居处也。季常洛阳人,好宾客,喜声妓,号龙邱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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