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宋慈与《洗冤集录》

2017-05-31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822
转发:0
评论:0
宋慈与《洗冤集录》,《洗冤集录》中附刊的仰面尸图。本书为宋朝人宋慈(1186-1249)的法


  《洗冤集录》中附刊的仰面尸图。

  本书为宋朝人宋慈(1186-1249)的法医学著作。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通称《洗冤录》。宋慈,字惠父,南宋建阳(今属福建)人。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等职。嘉熙六年(1239)升任提点广东刑狱,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淳佑年间,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洗冤集录》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说”终,共5卷,53条。从目录来看,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宋代关于检验尸伤的法令;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尸体现象;各种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伤;锐器损伤;损伤;高温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尸体发掘等等。

  《洗冤集录》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尸体检验经验之大成的著作。作者在书中开篇即提出不能轻信口供,认为“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对疑难案件尤“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他还提出检验官必须亲临现场、尸格必须由其亲自填写的尸体检验原则。

  光绪丁丑孟秋浙江书局开雕的《补注洗冤录集证》官刻本

  《洗冤集录》虽成书早在1247年,但其中所取得的科学成就是很多的。举其要者,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一些主要的尸体现象,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洗冤集录》中称:“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腰腿内、两臂上、两腿后、两腿肚子上下有微赤色。验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别致他故身死。”这里所称“血坠”,即是现代法医学中的“尸斑”。本书还明确提出了动物对尸体的破坏及其与生前伤的鉴别方法:“凡人死后被虫、鼠伤,即皮破无血,破处周围有虫鼠啮痕,纵迹有皮肉不齐去处。若狗咬,则痕迹粗大”。

  (2)提出了自缢、勒死、溺死、外物压塞口鼻死四种机械性窒息。《洗冤集录》关于缢死征象的论述指出:自缢伤痕“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用细紧麻绳、草索在高处自缢,悬头顿身致死则痕迹深,若用全幅勒帛及白练、项帕等物,又在低处,则痕迹浅”。还指出:“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口吻、两颊及胸前有吐涎沫”。关于勒死,书中指出它与缢死不同之处在于项下绳索交过,绳索多缠绕数周,并多在项后当正或偏左右系定,且有系不尽垂头处。对于溺死的征象,书中强调为:“腹肚胀,拍着响”,“手脚爪缝有沙泥”,“口鼻内有水沫”等。

  道光二十三年广东但氏的坊刻本,三色套印。

  (3)对机械性损伤的论述。本书依照唐宋法典的规定,将机械性操作明确区分为“手足他物伤”与“刃伤”两大类。他物就是今天所说的钝器。书中所述的他物手足伤多指皮下出血而言。书中详细论述了皮下出血的形状、大小与凶器性状的关系以及根据损伤位置判断凶手与被害者的位置关系等。对于刃伤的特点,书中描述为:“尖刃斧痕,上阔长,内必狭;大刀痕,浅必狭,深必阔;刀伤处,其痕两头尖小。”“枪刺痕,浅则狭,深必透?(枪杆),其痕带圆。或只用竹枪尖、竹担干着要害处,疮口多不整齐。”对于刃伤的生前死后鉴别,书中也作了极为详尽的论述:“如生前刃伤,其痕肉阔,花文交出;若肉痕齐截,只是死后假作刃伤痕。如生前刃伤,即有血汁,及所伤创口皮肉血多花鲜色;……若死后用刀刃割伤处,肉色即干白,更无血花也(原注:盖人死后,血脉不行,是以肉色白也)。活人被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皮肉紧缩,有血荫四畔。若被支解者,筋骨皮肉粘稠,受刃处皮缩骨露。死人被割截尸首,皮肉如旧,血不灌荫,被割处皮不紧缩,刃尽处无血流,其色白;纵痕下有血,洗检挤捺,肉内无清血出,即非生前被刃。更有截下头者,活时斩下,筋缩入;死后截下,项长,并不伸缩。”此外,本书还对中暑死、冻死、汤泼死与烧死等高低温所致的死亡征象作了描述,对现场尸体检查的注意事项作了系统的归纳。但是,由于时代备件的限制,《洗冤集录》对某些事物的认识不能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一些死伤征象虽已认识,但不能正确说明原因。如对脑震荡、脑溢血等急死,以及由于钝器击打造成尸表完整,而内脏器官破裂而死亡的原因未能认识。关于血迹、精斑、毛发、毒物的化验对尸体检验所起的重要作用也无认识。

  《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一部比较系统地总结尸体检查经验的法医学名著。它自南宋以来,成为历代官府尸伤检验的蓝本,曾定为宋、元、明、清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在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起过重大作用。本书曾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深受世界各国重视,在世界法医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宋慈和洗冤录
宋慈:法医学鼻祖“狱事莫重于大辟(死刑),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洗冤集录》序里的开头语。作者大声疾呼,告诫一切司法人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业。因为法医的检验决定人的死生,一定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这位作者,就是被后世誉为“世界法医学奠基人”,央视一套黄金档正在播出的大型古装剧《大宋提刑官》的主角宋慈。小吏出身有志济民宋慈,字惠文,福建建阳人,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公元1186年),生于一个中等的官僚家庭,父宋巩官至广州节度使。宋慈少时拜朱熹的弟子吴稚为老师,受朱熹理学思想影响很深。又与当地名流学者杨方、黄干等交往,咨询经典,广记博览,颇能融会贯通。青年时期进入太学,史籍称他“善辞令,据案执笔,动辄千言,”平日喜欢诸葛亮著作,常以“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自勉。宋慈31岁中进士,正式开始仕宦生活。那时南宋已江河日下,外有蒙古军连年南侵,内有贾似道等奸臣当道。...
· 宋慈与最早的法医专著《洗冤集录》
宋慈《法医宋慈》《洗冤集录》中附刊的仰面尸图。本书为宋朝人宋慈(1186-1249)的法医学著作。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通称《洗冤录》。宋慈,字惠父,南宋建阳(今属福建)人。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等职。嘉熙六年(1239)升任提点广东刑狱,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淳佑年间,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说”终,共5卷,53条。从目录来看,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宋代关于检验尸伤的法令;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尸体现象;各种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伤;锐器损伤;损伤;高温致死;中毒;病死和急...
· 宋朝科技:出现了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洗冤录》
宋代,在整个社会经济、文化推动下,科学技术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两宋的科技成就不仅成为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上的一个高峰,也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中国四大发明,在宋代得到改进并应用。提到两宋科学技术时,人们还常常提到沈括及他的《梦溪笔谈》。如李约瑟博士把沈括誉为“中国整部科学史中最卓越的人物”,而他的《梦溪笔谈》则是“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在其他方面也有颇多成就,如医学方面,医学从此前的三科分为九科,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洗冤录》。针炙有了很大发展。《经史证类备急本草》所收药物比《唐本草》新增四百七十六种。宋朝的历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宁宗庆元四年颁布的《统天历》。该历法由杨忠辅创制。它与现代所测数值只相差26秒,而与现行的公历所采用的数据相同,比西方《格里历》的颁行早383年。但因推测日食等不验,《统天历》只使用到开禧三年。同年又造《开禧历》代替统天历,行用于世4...
· 潘阆诗集摘录
潘阆诗集潘阆(?-1009)字逍遥,大名(今属河北)人,一说广陵(江苏扬州)人。太宗至道元年(995)召对,赐进士第,授四门国子博士。后以“狂妄”罪名被斥,飘泊江湖,以卖药为生。真宗时释其罪,出任滁州(今安徽滁州)参军。与寇准、王禹、林逋等交游唱和。尝往来于苏杭,现存词几乎皆是歌咏杭州西湖景色,颇具浪漫色彩,笔调清新,多有佳句,其中以《酒泉子》(一)、(二)、(三)为最著名。《酒泉子》(二)描写钱塘江潮,气势宏大,惊心动魄,令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堪称古今“潮诗第一”;诗中的弄潮儿形象激励人勇往直前,充满了力度,极其令人振奋。有《逍遥集》,词集为《逍遥词》。酒泉子(一)长忆钱塘,不是人寰是天上。万家掩映翠微间,处处水潺潺。异花四季当窗放,出入分明在屏障。别来隋柳几经秋,何日得重游。酒泉子(二)长忆观潮,满郭人争江上望。来疑沧海尽成空,万面鼓声中。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别来几向梦中看,...
· 宋慈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建宁建阳(今福建建阳县)童游里人。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进士。初任信丰县主簿,再任长汀知县,因改善盐业管理方法,受官府及百姓的普遍称赞。端平十年(1235年)为魏了翁幕僚,颇有建树。后任广东、江西、湖南提刑,多有政能,理宗淳祐八年(1248年),任广东经略安抚使,知广州,卒于任上。宋慈为官清廉,每到一地,政声颇佳,吏民赞誉。宋慈是南宋时著名法医学家。他提出“狱事莫重于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之说,乃司法刑狱之真知灼见。总结历代法医经验和他本人多年的实践,于淳祐七年(1247年),写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记载论述司法检验的专著《洗冤集录》五卷,创立了如何由骨骼、血液等情况来辨别死亡或受伤原因的理论。《洗冤集录》是一部有极高价值的奠定了法医学理论基础的专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名著,对法医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有重大贡献。此书曾被译成朝鲜、日...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