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概览
湖南省简称“湘”,湘江流域过去多植莲花(水芙蓉),故湖南又有“芙蓉国”之称。省内主要有汉、土家、苗、侗、瑶、白、回族等民族,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及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洞庭湖和岳阳楼、南岳衡山、张家界武陵源风景、韶山毛泽东故居等都久负盛名。湖南保留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湘绣、江永女书、目连戏、常德丝弦、滩头木版年画、土家族织锦、瑶族挑花、浏阳菊花石雕、土家族毛古斯舞和摆手舞、苗族鼓舞等都独具特色。
制定《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2004年5月31日,湘西州制定的《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湖南省人大批准施行。《条例》的具体条款强调了对傩堂戏、民间纸扎、苗族鼓舞、苗族剪纸、蜡染、扎染、刺绣、银饰加工等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并鼓励民间艺人收徒传艺。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005年8月,湘西州人大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行审议。为保护和抢救湘西民族民间文化而制定的这一条例含有保护、抢救、认定、传承、管理、保障等方面内容,将为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预计于2006年2月出台。
湖南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5年9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办文件精神。12月30日,全省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确定2006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普查工作,并宣布江永女书等5个项目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
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
《湖南民间美术全集》出版
1996年,《湖南民间美术全集》出版,该书共分民间印染花布、民间织锦、民间绘画、民间雕刻等共8卷,较全面地反映了我省民族民间工艺美术资源状况,为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湖南民间美术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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