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遭遇泛滥的爱
人们往往认为,有关文化遗产的话题已经说得够多了,似乎已经到了泛滥的地步。然而,文化遗产保护“泛滥”即使真的作为一种表象存在,但我们看到的却正是一些“相反”的例子。
在中国,近年来有关文化遗产保护遭遇建设性破坏的例子比比皆是,而这样的事例都几乎是在重复印证着文化遗产遭遇的痛楚。
历史文化保护区“基本都成了孤岛式”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D�D近期北京文保区内的东四八条引进了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文保所负责人用“公开表示了对这一项目的支持”做了回应。据说人们此时“才知道原来在保护区之内,还有一个可以‘新建或改建’的范围,而这个房地产项目实施的正是这样一个‘保护规划’”。
几乎同样的的“保护规划”其实在几年前就有过。北京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在2002年就曾引入过房地产开发机制,一次性完成大规模拆迁,修建仿古式商品住宅或商业用房。
以上两个事例都是拆掉一个真实的古城,然后新建一个仿古城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这种模式向来为人诟病,而且很容易引来人们诸多的争议。
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其实还有一种极端的方式,即泛文化遗产保护。这种情形虽普遍发生但至今仍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人们往往以为多加保护是一种爱,却不知当爱泛滥的时候,同样也会伤害到文化遗产。
由于爱,人们对文化遗产本身有不可复原的特性视而不见。故宫复原乾隆古斋工程、湖北复原“楚歌楚舞”、沈阳故宫复原清皇室的宫廷庆典、西湖之畔重建的雷峰塔……这些所谓的复原,真伪高低,大概人们心里都很清楚其真正的价值。
还有爱得更过分的。一些地方政府眼看着那些利用文化遗产做旅游资源的地方经济腾飞了,于是就眼红了:不管自己屁股底下那块地究竟有什么样的“古文化”。没有物质文化遗产就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真古迹,也可以现造一个出来。八仙原籍、织女牛郎爱情的发生地、《水浒》梁山的考证以及近年来各地的这节那节。
对于这些,公众有质疑,有愤怒,有谴责,甚至还有民间力量在做着各种努力。然而,就现状来看,收效并不大。
对于文化遗产保护,当到了爱到不知如何爱的时候,理性的爱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既然文化遗产有着不可复原的特性,所以就无需再和原貌较劲,尽量维持现状就是一种省力和有效的做法,而这一做法在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除了理性之外,文化遗产保护加入人文的概念也可以受到很好的效果。比如古民居,如果其后人尚在,则完全没必要迁出;对于一座古城,政府相关部门在做一些城市规划时,注重整体保护,不单能够有效保护古建筑,对于古城文化的破坏也可以降到最低。
爱到伤害就已经不再是爱。传统是我们自己的传统,遗产是我们自己的遗产。前段时间长城参选“世界奇迹”,有人忙着拉票,大有在洋人评委的苛刻要求面前蒙混过关的意思,当然,还有些人只是出于一些必要而缺乏感情的空喊一下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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