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到底与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有什么样的重要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如何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即将到来的“文化遗产日”与去年相比有什么不同的特点?正值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记者采访了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
记者:您好!短短几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政府的推动下迅速成为全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话题,吸引了许多老百姓的自觉参与。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新时期文化建设的热点。您认为其内在原因是什么?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以“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主题,文化遗产保护与我们今天的时代发展又有什么样的重要关系?
周和平: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物质形态的“有形”的文化遗产,如文物、典籍;又有主要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下来、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等等。文化遗产中“有形”和“无形”、物质和非物质的不同形态,共同构成民族文化遗产的整体,缺一不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生命力十分坚韧,像“水”一样,至柔而至刚。它的传承方式主要是民间的、口头的,所谓“口传心授”。正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泛存在于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因而以独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对保持中华文明的延续,起了重要作用。中华文明成为世界几大文明中唯一绵延至今从未间断的文明,中华民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功不可没。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各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体现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审美趣味和艺术风格,表现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向心力和恢宏的气度。它产生于民间,生长于民间,繁荣于民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无论其价值观念还是呈现形态上都与人民大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它蕴涵着深刻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理念,以及爱国为民、重诺守信、勤劳勇敢、聪明智慧等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因素,因而是当前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文化资源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文化基础,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表现出来的极大热情,正表明它是深入人心,深孚民意的。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期,原有的农业文明状态下的文化形态和方式在现代化的冲击下面临更大的困境。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对我国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并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与否,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能够保持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我们要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薪火承传,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维护健康的文化生态,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这也正是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以“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为活动主题的目的和意义。
记者:从这几年的采访工作中我了解到, 中央财政从2003年开始投入专项保护经费,2005年国办和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两个文件,2006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我国积极参与国际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国际地位明显提高。经中编办批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正式出版。今年四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第一次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获得了极大成功!这一切都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取得了很大进展。
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工作中,我注意到今年的工作重点有两项,一是传承人的保护,二是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您能谈谈为什么要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出发点是什么?
周和平:今年“文化遗产日”期间,我们要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批准建立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可以说,这两项工作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深入开展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手段,也是保护工作从总体保护框架的建立到具体保护措施实施的纵深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千百年来生产、生活的智慧结晶,它以人为载体,以口传心授、约定俗成的方式一代代传承下来,那些精湛技艺、民间传说、生活习俗、历史记忆都留存在一个个老艺人身上,我们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活态的,正是因为它的承载者是人,没有这些人的存在,特别是那些有代表性的传承者的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文化部今年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目前已经确定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五大类、226名传承人。今后文化部将分类分批地公布传承人。同时,起草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以及资助等做出了规定。这一《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公布。
传承人的认定采取不定期公布的办法,主要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我们要对传承人的技艺进行全方位的记录、整理,为他们收徒、传承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探索现代生活环境下以口传心授为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的继承与发扬。同时,也鼓励传承人到大中小学授课、广泛传播,对于生活困难的传承人要给予适当补贴。总之,要根据不同项目不同特点,研究制定传承人保护办法,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根脉出发,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相传。
文化生态保护区也是我们正在探索中的新的保护机制和办法。《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目标。今年3月30日至31日,文化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厦门共同举办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研讨会”,明确了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讨论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建设情况。我们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了多次论证,提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要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着手,进行规划。要对保护区内文化遗产的数量做到底数清楚,要对濒危项目实施优先保护,对于生存状态良好的项目如木偶、南音、歌仔戏等,要大力弘扬,同时加强文化交流,举办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等等。总之,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找到最科学、最有效的保护方法,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开展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评审工作。
记者:您认为当前在工作中还存在那些困难和不足,下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何打算?
周和平: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重道远。但这一工作毕竟刚刚开始走上全面、系统性的保护阶段,工作中仍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地工作开展还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工作进展缓慢。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全国性的保护法规尚未出台,大多数省区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人员较少,经费投入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落后,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有的地方在未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的情况下,盲目地进行开发,急功近利,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严重破坏。针对以上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继续推进普查工作。全国普查工作至2008年底基本结束,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二是要加快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争取在2010年建立起从国家到省、市、县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三是要抓紧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措施。要抓紧编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根据各门类项目的不同特点,一项一策,有针对性地制订保护措施。特别要加紧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保护。四是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抓紧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所需各类人才,同时,要充分依靠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积极推进科研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科学保证。
记者:去年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文化部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如,“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大型文化遗产展演文艺晚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文明的守望�D�D中华古籍特藏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和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专题的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等。今年的“文化遗产日”与去年相比,有些什么不同特点?
周和平: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将在“文化遗产日”期间,在全国各地举办一系列非物质文化保护专题展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表彰奖励和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名录项目,以进一步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地进展。和去年相比,今年“文化遗产日”的活动更加深入,群众的参与更为广泛,各地围绕着四级名录的建立,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而对传承人的评定、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先进个人与集体的表彰,都体现出保护工作越来越落到实处。
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急迫形势和总体要求相比,应当说,我们的工作还刚刚起步,还有许多事情等待着我们去做。但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普通老百姓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标是唤起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引导人民群众自发地保护、珍视我们自己的文化遗产,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当代的文化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家园,做出我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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