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点
自此以来,采取种种措施,在台湾省以外的全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保护活动,取得了显著成就。它们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持实施的为期10年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由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主持实施的为期17年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又称“国家口头与非物质遗产名录”工程);在文化部艺术研究院设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国家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文物局、国家宗教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等九部委局“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部际会议”;成立由国务委员陈至立任主任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确定每年6月第二个周六为国家遗产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161名民间工艺大师;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评定首批165名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共同制定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其中,并作专章规定……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呈现出了如下特点:
起点高 这次世纪之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是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进行,并非游离于国际社会之外。它是全球性多元文化热的产物,是发达国家200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成果与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的硕果,充满了时代气息的国际理念、标准、技术、规范从中得到很好的应用。
理念新 当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中国人民保护优秀文化传统的自觉行动,它既有一定普世性理论的引领,还有许多特殊的新理念创造。如中国过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侧重于以文本为本,现在则采取了文本为本与传人为本并举的方式和动态与静态同步保护的实践,并采取了国际保护、国家保护、生产保护、生活保护、生命保护、教育保护、法律保护、产业保护等多种手段,使保护的主体更加多样、范围更加广大、力度更加强大。
技术强 在中国,既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仅止于文字记录、文本收藏,而今却将数字技术、多媒体、录音、录像等多种新技术引入其中。例如:河南郑州大学建立了中原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数据库;文化部、艺术研究院设立了中国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北京、江苏、山东、河南等地的新闻媒体纷纷加入到用电视手段抢救性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动之中;北京、浙江、湖南等地致力于将动漫技术应用到将口头文学转换成卡通片的工作并卓有成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编的《中国木版年画的集成》、《中国服饰文化集成》等成果,动用了当前最前卫的设计工艺,而且都各附光盘对有关图文作动态展示。新技术、新工艺的利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为立体、真实、全面,大大降低了它的信息失真与失落,使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达到新的水平。
组织严 当前,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的领导下严密组织、有序进行。在政府层面上,国务院成立了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全国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所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制定政策、协调关系、确定规划、监督实施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之下亦成立了各行政区层级的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开展保护工作。
在民间,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承担。从2003年起,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已组织起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领导小组,其下设立了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全国专家委员会与全国工作委员会,组织本系统的力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是本层级民间文艺家协会开展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最高领导机构,其下所设的各工作委员会由本层级与这项工作相关的文化、财政、文物、旅游、民族、宗教等政府部门负责人组成,各专业委员会则由本地、本级相关专家组成。
就具体组织形式而言,文化部主持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采用了总专家委员会对具体项目编委会负责的方式,先由各产地进行项目申报,然后申报成功者直接在全国领导小组及其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依靠当地政府文化部门进行相关保护工作。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持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则分三种形式组织具体抢救工作:一是全国性项目;二是区域性项目;三是地方性项目。第一种形式有《中国民间故事全书》、中国民俗志丛书、全国民间文化遗产普查。它在全国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领导下层层分解、组织有关编委会,最终落实到每个县(自治县、旗、区)具体实施,然后取逆向层层升级审订,最后由总编委会审订结项;第二种形式以分布于若干省份的民间文艺现象为主要对象设置专项;第三种形式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及其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按照各地实际设计实施有关专项。
投资大 从中央到地方都对目前正在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仅就“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而言,中央财政从2003年至今就提供了4000多万元人民币专项资金;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亦从上级主管部门得到400多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资金,而且这种支持正在持续进行、不断加大。除了中央财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其市(自治州、专区)、县(自治县、旗、区)政府亦分别配合各自的文化大省、大市、大县建设,为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拨付专款,仅江苏省每年的投入就有近5000万元人民币。更为可喜的是,各级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文化建设投入主体,大量的民间资金已引入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展旅游、文化产业开发相结合,激发了各地企业家、旅行社、传媒等的投资热情。目前,仅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运作到的各类资金就多达数十亿元,远远超过了国家的财政支持。
参与广 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除了科研院所、文艺团体、文化部门之外,更有政府机关、法律、教育、产业、传媒等参与其中。除了仍以文化工作者为主外,还有官员、律师、实业家、教师、学生、记者、编辑、农民等加入到保护行列之中,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几乎成了一场全民参与的“文化运动”,使之极具广泛性与群众性,也使全面保护全国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可能。
成效好 就社会效益而言,当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成了一次广泛发动全社会重视文化传统、尊重先人文化创造、重新审视文化价值、重视和谐文化建设的文化运动,使全民族的文化自觉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有关文化体制改革、人才培养、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都随之出现重大起色。
就其本身的成就而言,目前,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40个试点专项进展顺利,已有部分专项产生初期成果,其首批名录158项已经公布,第二批名录已在征集申报之中;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最终将产生17个系列15000种图书成果,成为中国历史上自《四库全书》以来最大的文化积累。
本着原产地保护与分专业管理相结合、发展队伍、壮大保护主体力量的原则,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还在全国各地建立了123个民间文化之乡、民间文化保护基地、民间文化传承基地、民间文化研究中心、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及民间文化专题博物馆,全国性会员正以每月100人左右的速度发展之中。与之相配套,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及时组织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展演为内容的艺术节、博览会、研讨会、对外交流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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