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布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月17日,陕西省政府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4月,陕西省正式启动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工作,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陕西省政府正式批准,将西安鼓乐等145个项目列入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24个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涉及民间音乐、民间文学、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俗等9大类。
据了解,此次入选陕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具有浓郁的地方特点:或展现陕西传统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的杰出创造力;或体现出高超的传统文艺和技能,具有见证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或对维系陕西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但却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2007-05-17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政发[2007]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西安鼓乐等145个项目列入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24个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5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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