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强调加强文化生态保护 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陈至立说,在一定历史和地域条件下形成的文化空间,以及人们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艺术表现形式,共同构成了丰富多样和充满活力的文化生态。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尝试,对全面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很有意义。
陈至立指出,闽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闽南文化,是促进闽南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也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陈至立要求,一要科学论证,做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规划。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文化生态保护与自然生态保护相结合、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保持、维护自然和文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二要大力培养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并得以弘扬。三要深入开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理论研究工作,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闽南文化理论体系。四要积极促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共同促进闽南文化的发展。五要以政府为主导,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她希望福建省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上取得积极进展,为推动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文化部部长、中国文联主席孙家正主持研讨会。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国务院副秘书长项兆伦,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周和平,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以及福建省省长黄小晶,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福建省副省长汪毅夫等出席会议。
文化生态区是指在一个特定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区域中,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历史街区与乡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依相存,并与人们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和谐相处。文化生态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重要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人为载体,具有活态性,依靠人来传承,同时依存于一定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离开了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失去存活的土壤。所以,在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形神兼备,既要对区域内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也要重视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还要兼顾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保护。随着经济全球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也在迅速变化。同自然生态面临的危机一样,我国不少地方的文化生态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传统文化及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且有着深厚文化生态环境的区域,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文化生态进行全方位和整体性保护。
周和平3月31日在研讨会闭幕式上指出,文化生态保护区与当地的优秀传统文化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基础。闽南文化特色鲜明,积淀厚重,保存了众多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随着闽台人员和文化交流密切,闽南文化已成为联系两岸人民感情的纽带。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的保护,对于促进两岸的文化交流和增进两岸同胞的了解和共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很有必要。周和平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建设十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任务,但我国幅员辽阔、遗产丰富、形式多样,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和模式,因而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建设模式多样。通过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可以在较大的文化区域内,探索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经验和做法。
本次研讨会由文化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会议期间,福建省及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的代表介绍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情况,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的代表介绍了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王文章、资华筠、刘魁立、乌丙安等专家学者围绕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月31日上午,陈至立还赴漳州体育训练基地看望在那里训练的国家女排队员、教练员,勉励女排队员发扬优良传统,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力争在2008年奥运会上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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