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12月13日至18日,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福建省泉州市文化局承办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暨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培训班”在福建省泉州市开办。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在开班仪式上致辞并开讲第一课。
周和平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今年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并对新一轮保护工作的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他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一项细致而艰巨的工作,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全国普查工作从2005年6月启动,2008年年底前基本结束。因此,今明两年是普查工作全面、扎实推进的关键时期,希望各地抓紧时间,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已正式成立省级保护中心的10个省区,普查工作要取得突破,争取尽快发表成果,走在全国前列,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文化部将于2008年陆续开展普查验收工作,对成绩突出的省份给予表彰奖励。
周和平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内容,要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建立。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建立在省级名录的基础上,只有列入省级名录的项目,才具备申报资格。文化部已于今年7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通知》,提出2007年6月30日作为申报工作的截止期。各地要早安排、早部署,提前做好准备,扎扎实实做好申报各项工作。在申报中,对申报项目的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保护规划与实施措施等要组织专家认真研究,予以明确。要组织专家尽早介入,对一些疑难问题、重大问题要尽早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周和平强调,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一是要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活态性,因此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这项工作明年要有突破性进展。文化部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和义务将做出规定。对认定为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为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场所和条件。二是设立“十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生态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各地要对保护区进行研究和策划,制定详细的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三是建设博物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征集工作。各地在普查中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的登记、建档和征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建立博物馆或展示中心,抢救流散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
周和平特别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做好2007年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策划和准备工作。第二个“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建设和谐文化”。文化部将在北京举办更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题展览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系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周和平说,明年5月底,将在我国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这是我国承办的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会议,我们要予以积极配合,争取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此外,周和平还就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理论研究力度等提出了要求。
开班仪式由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副司长屈盛瑞主持。有关领导专家以及来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线的工作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了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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