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纱帽底并非无穷汉:古代官场也分甜官与苦官
本文摘自《天下衙门》,完颜绍元著,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
徐珂汇编《清稗类钞》里,辑有这样一则故事——
雍正年间,内阁里有个小办事员(供事)蓝某,上班做事很巴结。雍正六年(1728)元宵节晚上,同事们都回家过节去了,只有他一个人留在机关里,对月独酌。正喝得带劲,突然有个冠服华丽者闯了进来,蓝某当他是内廷值班官员,前来巡查的,忙站起迎接,还请他一起喝酒。来人欣然就座,问他当什么官。蓝某说:“不是官,是小小的供事。”来人问了他的姓名后,又问具体做哪些事,有多少同事,都上哪去了。蓝某说,供事做些收发文牍之类,有同事四十余人,现在都回家过节了。来人问:“那你为什么留在这儿?”蓝某说,“朝廷公事綦重,若人人自便,万一事起意外,咎将谁归?”来人又问:“做供事有好处吗?”蓝某道:“将来差满,有希望选一个小官做。”来人问:“小官有乐趣吗?”蓝某笑道:“假如运气好,选做广东河泊所的所官,那就是大乐趣了!”来人不解:“为什么称大乐趣呢?”蓝某道:“那个河泊所近在海边,舟楫来往,多有馈送呀。”来人听罢连连点头,又喝了几杯,才告别而去。
一夜无话,第二天大臣们去金銮殿上早朝,清世宗(即雍正)和大家谈完公事后,忽然问道:“广东有没有河泊所?”大臣们说:“有啊。”清世宗道:“可以内阁供事蓝某补授河泊所官。”大臣们磕头领旨,退朝后都惊诧莫名,还从来没听说皇上“”河泊所官的,何况那么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供事姓名,又怎么会“上达天听”呢?于是托一位小太监仔细打听:原来,昨天晚上那位去内阁查夜的人,就是清世宗!
一会儿,皇上蓝某人为广东河泊所所官的圣旨,被送到内阁。蓝某领旨后喜得打跌,同事们也都羡慕不已。
这又是一种“未入流”的小官,可是有甜头可尝,所以叫“甜官”。像这种均属州县长官统属指导的“甜官”共有多少名目?我们以明代的州县官署编制为例来看看——
河泊所官,专门管征收渔税;闸官、坝官,专门管水闸水坝的启闭蓄浅。洪武十五年(1382)时,“定天下河泊所凡二百五十二”(《明史》卷75),一年可征税达粮5000石(折合计算)以上的河泊所,设官3人,1000石以上的设官2人,300石以上的设官1人。
税课局大使,专管商贾、侩屠、杂市类常税征收。
批验所大使、副使,专管茶叶和食盐专卖。
同河泊所官一样,这些小坝官、小税官、小专卖管理官等,都没有品秩。甜头肥水有多少,就看各人的良心和“本事”了。
与“甜官”恰成对照的是“苦官”,那就是驿官,即掌管地方邮运和官办招待所事务的官员。以明朝为例,综合性的驿站至少每个州县都有一所,此外还普遍设置急递铺;若是地处交通干线通衢大道,还有专门的水驿、马驿、递运所等。如黄州府所辖一州七县中,共有急递铺101处,每处均有厅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邮亭一座,铺门一间,牌门一座,墙垣一围,桌椅什物俱全(弘治时《黄州府志》);水驿和马驿的设置以里程分段,以预备马匹和船只的数量区别规模;递运所是运送军需物资和贡物的专线,弘治十年(1497)时,全国有递运所324处。驿、递、所三个系统,相对来讲都是独立的,各司其事,但三个系统之基层主管即驿丞、铺司和递运所大使、副使,却都是官员中的起码货,并且全受州县长官统辖。
驿官类的职掌,按明朝制度规定,是“典邮传迎送之事;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稠帐,视使客之品秩,仆夫之多寡,而谨供应之”(《明史·职官志》)。一听就知道是侍侯人的苦差使,所以当时人就有“秩莫卑于驿官,事莫纷于邮务”的说法(刘广生主编《中国古代邮驿史》)。特别是那些王公贵族、达官显宦辈,不仅不把驿官当官,甚至也不把他当人。还是以明代为例,曾发生过多起住驿官员打死驿丞的事。如正统五年(1440),陕西右参政郝敬乘传过华清驿,驿丞张耕野刚巧不在驿馆,郝敬大发雷霆,派随从去他家里将其捆绑来,殴打至死。
当然,话说回来,所谓“苦”官,也是指大体状况而言。据《西园闻见录》载,明朝时委派驿丞,有上、中、下三缺之分,上缺是指有油水可捞的肥缺,约占全国驿站的十分之一二;中缺约占十分之三,指条件一般的;下缺则是的的确确的苦差,要占到十分之六。明代著名的理学大师王阳明,就当过贵州龙场驿的驿丞,因为他得罪了权宦刘谨,所以把他贬到这苦缺上来尝尝滋味。史书或古代小说上,往往把“降五级使用”当成笑话,试想一个七品芝麻官连降五级,不就是降到平民百姓中去了,还怎么“使用”呢?其实,这至多只能说是吏部在“议处”时给当事人开的玩笑,因为九品十八级以外,还拖着这么一串“未入流”的尾巴,让你当个驿丞,不正是连降五级后依然留在“官”员的范围内“使用”吗?正德时,浙江道监察御史周广上疏,切谏明武宗,结果先被贬为怀远驿丞,再被贬为竹寨驿丞,这也是一种惩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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