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历史-汉朝军事制度
��汉朝(公元前202一公元220)包括西汉和东汉.其军制继承秦朝而有 发展。汉初,实施“与民休息”政策,百姓兵得负担相对减轻;军事体 制保持了秦朝高度集中和统一的特点。武帝时期,以“中朝”驭“外 朝”,削弱王国诸侯,加强对军权控制;在频繁用兵过程中,军队结 构、兵员征集等不断变化,骑兵上升为重要兵种.募兵制逐渐施行。 东汉初,裁撤郡国军队,取消都试制度.以募兵制渐代征兵制,使国 家军力遭到削弱。至后期,地方牧守权力增大,在农民起义过 程中产生大大小小武装集团乘乱崛起,致使国家重踏分裂。
��军事领导体制 汉初,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 处理天下大事;太尉为最高武职,掌武事,备阜帝顾问,但不行军令 之权,御史大夫佐丞相统理天下。九卿中,光禄勋(郎中令)统领诸 即,卫尉统辖卫士,中尉(执金吾)统率中尉卒,共同负责皇宫和京 师治安。地位显要的军事长官还有大将军、膘骑将军、车骑将军、卫 将军及各种名号的将军,皆掌征伐。武帝时,削弱丞相为首的“外 朝”权力,罢太尉官;加重“中胡”地位,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大 司马大将军、大司马骠骑将军参与宫中机密,平时参与决策、处理 军国要务,战时统率大军出征。后期,改设三公为最高行政首脑.大司马主掌军政,位列大司徒(丞相改)、大司空(御史大夫改)之上。 东汉相沿,大司马复称太尉,名为军事和行政首领,实际上总理国 家军政要务、直接掌握军队的中枢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尚书台。中叶 以后.外戚任大将军者操纵国政.把持兵权,成为朝廷最高军政长 官,与三公合称“四府”。此外,汉朝沿用古代监军制度,多遣中朗官 和近侍(如太中大夫、X者>监军。 凡有大的战争,则由皇帝颁沼,以虎符或“符”、“节”为凭,征调 各地军队出征;择选全军主帅和各路统帅,以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充任;将军开府置幕僚,组成指挥机构。武帝以 后,大将军及其幕府长期设置,战时指挥作战,平时参须朝政,实权 甚大。
��在地方,汉朝郡、国并行。郡置太守.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以都尉辅佐掌管兵员征集、训练、考核校阅、维持治安、率军出征,以 及武器装备的制造、管理等。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 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与郡平行的诸侯王国,以相为行政长 官,兼掌军事:臣王国中尉、郎中令、卫尉等统领军队,负责王宫宿 卫和维持王国治安。县下还有乡、亭等基层组织,各置官吏,兼掌组 织本地正卒训练和治安、邮绎、户籍、兵役等军政事务。东汉时,裁 罢都尉,其职并入太守。原来作为监察区划的州(部),逐渐演化为 郡之上的行政单位,州刺史内掌民政,外统兵马,地方官权力膨胀。 黄巾起义后,战争频仍,刺史、郡守不仅有领兵权,还有征兵、募兵 权,从而埋下了分裂割据的种子。
兵役制度 两汉兵役制度有一个明显的演变过程。汉初,承秦 制.实行征兵制。文帝时,正常征发不能适应戍边需要,晁错建议莫 民实边,使边郡常驻之民与常驻之兵合而为一。武帝时,土地兼并 日趋严重,大批小农破产流亡,豪宫之家多有免除兵役的特权,又 战事频繁,兵员需要量大,过去行之有效的征兵制度不能正常进 行,也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于是,兼行募兵制。此外,如谪兵、奴 兵、少数民族兵也被广泛使用。东汉刘,刘秀改革军制,取消郡县正 卒轮流上制度,兵员以招募为主。
��汉初,民17岁博籍(登记),成为具有兵役义务的待役人员,称 为“正”。“正”20或23岁起役.轮流应征,服现役两年。 一 年在本郡 为材官或骑士、楼船了;一年赴京师当卫士,或到边郡充戍卒(一说在 本郡为材官、骑士、楼船,是正卒;卫士、戊卒为同样性质的服役,均 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后者系摇役)。“正”不服役时,为预备役兵 员,遇有战事,须随时应征,到60或56岁止。应役年限内的免役, 分为复身(本人免役)、夏家(全家免役)两种。凡有一定军功、资历、 爵位者,饲养、捐献军马或粮食、钱币达到一定数量者,朝廷礼遇的 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者,男子身高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亡)者, 均可免役。
��武帝开始,兼行募兵制。初募熟悉胡、越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 当兵,不再按期更代。其后,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备征伐。用募对象 多数是农民、流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许免罪(弛刑)的官吏或百姓, 以及被放免的奴隶。又有选募,即择取身体好、胆量大、技能优的 “勇敢士”从军。有时征募不足,则发刑徒为兵(谪兵),井实行“七科 谪“,即谪发有罪之吏、无籍之人、�跣觥⑸倘�(含曾作过商人或父 母、祖父母作过商人者)为兵。西汉末年,为防匈奴,还曾招募奴隶为兵。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募兵制 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 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 员,演变成私家部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 方便。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募兵制 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 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 员,演变成私家部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方便。
��军训制度 西汉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书“武五子 怜》),不仅注重平时因地制宜、因兵种而异的训练,还坚持定期校 阅、考核,次行都试(大检阅)制度。即每年秋季,在京师,举行隆重 祭祀仪式,武官和士兵一起演练阵法。在郡国,太守、都尉及县令、 县尉组织材官、骑士、楼船,进行射箭、乘马、行船等项军事技能比 赛和考核,评定优劣,罚的还以狩猎形式进行军事演习。在边境,由太守率领万骑巡察防务情况,并实行边塞秋射制度,对候长、士史 进行射箭考核,合格者有赏,不足吉受罚。训练内容以张弩发矢为 主,也综角抵(角力、摔跃)、手博(拳技)、蹴鞠(古代足球运动)等武 术、技巧项目。东汉废都试制度。中叶以后,各种训练制度废弛,地 方兵、京师兵皆无训练,战斗力明显下降。
武器装备是战争的工具,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汉代的武器种类在先秦弓矢、殳、矛、戈、戟“五兵”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军士使用的武器已是多种多样。长兵器有殳、戈、矛、戟;短兵器有刀、剑;远射兵器有弩、弓;防护兵器有盔甲、盾牌;攻守的兵器有钩镶。此外还有锤、挝、杖、钺、斧等劈砍、锤砸兵器。在各种兵器之中,铁兵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汉初晁错所列的弓弯、短兵、长戟、剑盾、矛铤等多是质量精良的铁制兵器。近年来考古发掘的长安武器库所出兵器,除少量仍为青铜制造外,绝大多数均为铁兵器,刀、剑、戟、矛、斧、骸、盔甲一应俱全,仅铁镞就达1000余件。
��汉代军中的武器不仅品种多,而且质量高,远远优于匈奴的兵器。正如晃错所言,汉军的精兵良器用于战斗,“匈奴之弓弗能格也”,“匈奴之兵弗能当也”,“匈奴之革笥木荐弗能支也”,“此中国之长技也”。
��汉军的精良武器是由多系统、多部门制造的。考工令是西汉中央兵器制造的主要部门之一。“考工,少府之属官也,主作器械”。“考工令一人,六百石。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 ; 考工之外,西汉的尚方令也制造兵器,史载尚方今:“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汉书・韩延寿传》载:“延寿又取官铜物,候月蚀,铸作刀剑钩镡,放(仿)效尚方事”。另,《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绛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循五百被,可以葬者。”司马贞《素隐》曰:“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属尚方,放云工官尚方。”
汉代地方上制造兵器的部门是工官。“《地理志》:河南、南阳、济南、太山、颍川、河内、蜀、广汉等郡,皆有工官。徐天麟按:工官虽在外郡,而所作器械,实输京师。故武帝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以赡之也。”《汉唐事笺》卷六亦载:“汉自郡国至京师,皆有武备,在郡皆有库兵,或置工官,库兵以算赋为之,而工官与铁官,同置产铁之郡。”可见,汉代产铁之郡皆设制造兵器的机构。
��西汉的武库不仅负责兵器的贮藏,也具有武器生产的功能。执金吾届官有武库令,“主兵器”。这里的主兵器,也应包括武器的制造。 虽然西汉武器的制造机构有的在京师,有的在地方,但所造兵器皆藏之武库。从这一点看,西汉的武器生产权是由国家直接控制的。对于武器生产的规格、质量、数量都应有统一的计划。
��武库是西汉武器装备的主要贮藏部门,为了使武器装备能够及时地配给军士使用,西汉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多层次的武库网络。中央级的武库有京师长安的武库,地方郡级武库见于记载者有洛阳、河南、上郡、颍川、广汉、山阳、北海、玄�|武库,张掖、酒泉、渔阳、上党等地也建有武库。县级武库见于记载者有阳陵、居延、商县和武牢等武库。汉武帝以后全国武库大增,边防军及大将军幕府多没有武库。
��汉代武库规模巨大,位于长安长乐、末央二宫之间的长安武库,四周有高大的围墙,考古证实东西长710米,南北宽332米,墙厚1.5米,总占地23万平方米。武库内共发现七处库房遗址,各库所存放的武器种类不一,有的存放铠甲,有的专贮弓箭、簇矢。该武库自汉初兴建,终西汉一代始终沿用。地方上的武库也有相当的规模。遇有战事,这些武库网络便可以及时地为数以万计甚至十几、几十万的军队提供装备。
��西汉王朝十分重视对武器装备的管理。武库令(长)和武库亟等经营武库之官吏,一般由皇帝亲信为之。武库有严格的籍簿登记制度。从居延汉简可以看出,当时库藏武器装备的品种、数量及出入情况都有详尽的登记,其登记簿册名为“器物簿”。为了保证武库的安全,武库有“库卒”昼夜巡逻值班,名为“直符”。西汉中期燕刺王刘旦曾对群臣诡称:“寡人赖先帝休德,
��获奉北藩,亲受明沼,职吏事,领库兵,任重职大。”汉武帝太子为江充陷害被迫起兵时,曾“桥(矫)制赦长安中都官囚徒,发武库兵”,皆说明动用武库兵器必须有皇帝制沼才可行,武库兵器的发放十分严格。武库控制在皇帝手中,既反映西汉对武器装备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也体现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下军事权力的高度集中。
武器管理�两汉武器以钢铁兵器为主。中央由少府所属的考 工主管全国兵器制作。冶铁业比较发达的郡,设工官、铁官,主管兵 器制造并输送京师。长安、洛阳及各郡设武库,由武库今负责兵器 储存和发放。
军队构成 汉朝军队包括京师兵、郡国兵、边防兵三个部分。 三者结合,构成军队的整体。
��京师兵即中央军。历来不少学者认为,汉初京师兵主要指南北军,因驻地分别位于长安城内南北而得名。南军的主要任务星负责 保卫宫廷,成员有卫士、郎官之别(南军组成,常见的还有二说:一 是南军即刀尉所领之卫士,―是南军仅指郎中令所领之郎官)。卫 士是郡国轮流服役的正卒,由卫尉统领;郎官由高官子弟和品学出 众之士组成,属郎中令统领。北军主要任务是警备长安及京畿地 区,士兵多征调三辅正卒,一年一更换,初由中尉统率。非常时期, 南北军由皇帝指定重臣统领。武帝时,南军增设期门、羽林和羽林孤儿;北军增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愤八校 尉兵,分驻京城内外。南北军由此扩展成为皇帝亲自学握的一文重 要军事力量。东汉时期,形式上沿袭南北军制度,但已无南军之称 呼,光禄勋(郎中令改称)统辖七署朗官,卫尉统领各宫卫士。北军 分作两部:一部内执金吾(中尉改称)统领;一部(主力)由五校尉 (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分领,置北军中候一人监军。灵帝时 增置西园八校兵。 企考两汉文掐,汉朝京师兵是其军队的精锐,主要负责宿卫皇 宫韧保卫京师,按任务可分为三个系统:①省殿卫军。汉初由郎中令统领的郎官充任。郎官分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新入仕途而 非服兵役的高官子弟、品学出众之士和有某种特长之人组成。主要 侍从护卫皇帝,警卫省殿门户,又备皇帝顾问和差遣,待遇优厚。汉 武帝时改郎中令为光禄勋,为加强宿卫与侍从,先后置期门(后改 体虎贲郎)、羽林(初称建章营骑)和羽杯孤儿,充任省殿宿卫和执 兵送从的主力。期门、羽林选自西北六郡能骑善射的良家子弟,羽 林孤儿由作战死亡将士遗孤组成,皆长期服役,地位较高。②宫城 卫士。由卫尉统领,职掌宿卫殿外宫门和巡逻警备宫内,保卫皇帝、 皇后、太后、太子所后宫殿及中央宫府的安全。卫士由各郡回轮番赴京师宿卫的正卒充当,每期一年,期满回籍。⑶京师屯兵。任务 是屯戌京师,保卫京师及近畿治安。大体包括三支部队:一是南北 军。汉初京师屯兵的主力,通常由将军、卫将军或贾臣统领。如吕 后以吕禄为上将军,领北军;以吕产为相国,领南军;丈帝元年(公 元前179)“拜宋吕为卫将军,居南北军”(《汉书・文帝纪》)。文帝 二年即罢卫将军之军。至此,南北军并存的建制不夏存在。武帝初, 恢复北军组织.并扩大北军为北军八校兵,即中垒、屯骑、步兵、越 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兵。日常事务由中垒校尉兼掌,另 派监军使者监领。东汉裁并八校为五营(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 声),置北军中候一人监军,屯戍和出战任务加重。二是中尉卒。由中尉(后改称执金吾)统领。主要负责京师,维持治安;曳帝出 巡时,则随行护驾,侍从左右。三是城门屯兵。武帝时始设,置城门 校尉统领,以外戚、近臣充任。下有司马和十二城门候,领兵分守长 安十二城门。东汉相沿,洛阳十二城门亦设城门屯兵警守,兵员略 有减少。东汉末年,外威、宦官拥兵割据。外戚大将军何进旱北军 五营及期门、羽林后,宦官集团逐募京畿丁壮,创设西园八校尉军。 各置校尉一人统领,总领于上军校尉,从而形成外成、宦官分 掌京师兵的局面。
��郡国兵即地方兵。汉初,高祖令各郡国选择勇武有力者,因地 势所宜,置材官、骑上、轻车、楼船,各有员额。平时参加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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