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春秋战国历史-春秋战国间军事训练制度的变化

2017-05-26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784
转发:0
评论:0
春秋战国历史-春秋战国间军事训练制度的变化,春秋时代军事训练制度的特点是在农闲时进行,名为“春�L、夏苗、秋�A、冬狩”
  春秋时代军事训练制度的特点是在农闲时进行,名为“春�L、夏苗、秋�A、冬狩”。这种与田猎结合在一起的训练形式,又称为“教于田猎以习五戎”,是殷周时代传统的军事训练方式。在旧时的军事训练中,以“冬狩”最为隆重,时间也最长,因而这种制度又被称为是“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每隔三年,必有一次大的军事演习,叫做“三年而治兵”。这种训练方式是由军事制度所具有的“兵农合一”性质决定的,也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相适应的。 

  战国时期,由于常备军的出现,经常化的军事训练已被列入军队建设中的首要问题,所以“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的古老训练方式宣告中止。

  旧的军事训练由司马和各级村社组织实施,通过“�L狩”活动,采用集团方式训练。而新的军事训练则是在各级军官的指挥下进行,抛弃了“�L狩”活动的形式,直接按军事编制系统进行。“伍长教成,合之什长。什长教成,合之卒长。卒长教成,合之佰长。佰长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 合之裨将。裨将教成, 合之大将。” 这是一种分级训练方式,即先由“什伍”等基层单位开始,然后逐次提高,直到全军。分级训练在军营中进行,最后才“合之大将”,进行全军训练,陈三军于“中野”,从事实战演习,称为“教成试之以阅”。经常性的专门训练,使列国培养出的士兵各具特色,战斗力很强。

  荀子说:“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锱金。”“技击”即武艺,齐国的士卒个人技艺很高。但齐国的技击之士,不如魏的“武卒”。魏国的武卒,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轴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而魏国的武卒还抵不住秦国的“锐士”。“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与婴儿也。”秦国勇猛顽强、天下无双的锐士,是经过更加“酷烈”的方式训练出来的。 

  军事训练的经常化为选拔勇士作突击部队的作战方法,提供了有利条件。战国时列国在军中都要建立突击部队。《吴子兵法・料敌》称他们为军中的“虎贲之士”。《孙膑兵法・威王问》把他们称为“选卒之士”。《吕氏春秋・简选》称他们为“选练角材”。列国的突击部队无不是冲锋陷阵、赴汤蹈火的主力军,身系战争胜负之任,所以被称作“军命”。他们自然都是由经常化的军事训练培养出来的。 

  战国军阵的复杂化也要求军事训练的经常化。战国时的军阵已相当复杂,有方阵、圆阵、疏阵、数阵、锥形之阵、雁行之阵、钩行之阵、玄襄之阵、火阵、水阵等各种形式。并且每一处军阵又有“圆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后之,分而合之,结而解之”等多种变化。士卒只有熟练掌握军阵阵法,才能执戈上阵,从事战斗。如果士卒缺乏训练,不掌握军阵作战的技能,是注定会吃败仗的。

  战国的军阵训练是相当严格的。首先,它要求士卒能够适应各种阵法的变化和高山、大川等各种复杂的地形条件。不论敌人布下方阵、圆阵、斜阵,都要勇于去争取胜利。不论敌人在山、在渊,都能敢上敢下去攻击,“求敌,若求亡子”。其次,它要求战士熟悉军中的各种号令,掌握各种战斗动作。作到“出卒陈兵有常令, 行伍疏数有常法, 先后之次有适宜” 。在战斗时“位欲严,政欲栗,力欲窕,气欲闲,心欲一”,全力以赴去争取胜利。

  战国时期军事训练的经常化,还促进了一些军事体育活动的发展,如“技击”、“角力”、“蹴鞠”、“扛鼎”等,培养出了像乌获、孟贲、任鄙这样一批勇士,也训练出了新的骑兵、弩兵等技术兵种。而这一切,都是旧的、“农隙讲事”的训练方式所办不到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春秋战国--军事中医史
军事医学始于古代。自从出现了战争,就产生了救护和医治战争中伤病员的需要,军事医学不是一个独立的医学领域,它是建立在一般医学及医学专科的基础上,并利用它们的知识和技术,从预防、诊断和治疗角度,保障军人的健康。各时代军事医学的发展和现状,都取决于社会的、军事的、医学的诸因素,更主要的是取决于当时社会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状况和该时代的战争特点,如兵器的使用、战争的性质、兵制的建立、军事思想、以及军事技术的发展等等。军医组织起源于独立的常备军出现的时候,由于铁制器具的开始使用和畜力耕作的逐步推广,为各国建军扩军提供了物质条件,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都建立了自己的常备军,在春秋时代战争是由数量较少的军队来进行的,军事行动的范围较狭,战争的胜负主要靠车兵,在较短时间内就可决定胜负。到了战国时代,由于地主政权建立,武器的进步,和军队以农民为主要成份,军队人数大增,军事范围较前扩大。战争方式由车阵作战,改...
· 春秋战国历史-春秋战国时期城市的兴起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广泛使用,极大的推动了以农业文明为鲜明特性的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外加之商鞅、吴起等改革的影响,奴隶社会迅速瓦解,以仕大夫等新兴地主阶级为代表的封建制度迅速发育。生产力高速发展,商品交换高度繁荣,同时也催生了货币的广泛使用。更推动了春秋战国时期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城,为了抵御外寇,便于管理,集中居住的地方。外围用木栅栏、土墙或石墙围起来,称之为“城”。“市”,人们用于商品交换的地方,长期固定下来之后乃称之为“市”。“城”,以政治、军事为中心的形态存在。“市”,是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形态存在。人们为了便于政治、军事的管理和商品交换,将“城”“市”设在一起,即城市的产生。当时的城市不但规模大,而且人口众多,商业繁荣,据《战国策・赵策》记载:“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百家之邑相望也,”一万户人家的大城市与三百户人...
· 春秋战国历史-战国军事刑罚制度的发展
军事刑罚制度是我国古代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古代刑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军事刑罚产生于夏殷时代,从古代文献上看夏代有《禹誓》,殷代有《汤誓》。所谓“誓”就是一种临战而设的简约军事刑罚条文。西周春秋时,军事刑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种类趋于复杂化,内容趋于多样化。周代军事刑罚的复杂化主要表现是军“誓”的种类有所增加。夏、殷两代的“誓”,主要是临战设誓,周代保持了这个传统,如《尚书》所载的《牧誓》,《国语・晋语》所载的“韩原之誓”和《左传》所载的“铁之誓”等。但是,周代增加了:(1)战前总动员的“誓”,如《尚书・费誓》。这是周初鲁公奉命征讨管、蔡等叛乱时所做的“誓”。是一篇总动员令,其中提出对违令者要处以“常刑”和“大刑”。(2)军事训练和军事演习中的“誓”。据《周礼・夏官・大司马》,西周和春秋时,在春、夏、秋、冬四时之田中,都用“誓”来约束民兵,对于违犯军令者,一律惩处,重者诛、...
· 秦训练制度及军事法
训练制度及军事法秦重视现役军人训练。材官、骑士服役期间,要进行集中训练、考核,主要内容是发弩、射箭、驾车技术。秦律规定,发弩不中靶、驾车不熟练,战马不合格,主管官吏受罚。秦建有一套较完整的军事法。内容包括兵员征集、武器生产与保管、军粮储备与供应、戊边等。对违法的严格处罚,如包庇逃避兵役、装备不完善、冒领军粮、延误征发日期、耽误值勤等,主管官员和当事者都要受罚。军事法的核心,是商软变法后沿袭下来的以《军爵律》为代表的军功爵制。军功爵制以军功为授爵的依据,不同的爵级享受不同的待遇;还规定了爵位授予、剥夺以及以爵抵罪等制度。
· 春秋战国历史-楚国的前期历史
楚国是周朝的子爵,但并不是周朝的属国。事实上,楚在商代就已经是南方大国,商为笼络楚,封其为侯,但与西方的周一样,实际上是仅是承认商在中原霸主地位,而不承认是周的属国,大概相当于今天美国和中国,俄罗斯的关系。商未年,周,楚在分别在西方和南方兴起,对商朝形成威胁。商自帝乙起,即筹划应对周楚的威胁,主要措施包括:威吓周国,并在西方崤山建隘建城,既阻周东出,也是的前进基地;在南方遏制楚的发展,并给予一定的打击;而重点向东征服东夷领土,扩张国力,保障对周楚的整体综合国力的优秀。从整体上看,商无力同时对付周楚,但对某一方,还是有明显的优秀,却不足以灭国。帝乙未年,乘周新兴,两次以会约为名,要胁周君;周逼于商强周弱的局势,示弱尊商,自为外臣;而实际上却坚定了与商为敌的决心,从此时起,周即筹划攻商之战。商以为周朝屈服,便把打击重点转向南方,打败楚国,杀其君主,逼使楚国势力南移。在暂时压服楚国后,商即把主力...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