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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早期的都邑

2017-05-26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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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早期的都邑,一、秦邑――附庸秦嬴(非子)之邑(前891―886年之间)。 《史记•秦

  一、秦邑――附庸秦嬴(非子)之邑(前891―886年之间)。 

  《史记•秦本纪》P37:‘大骆生非子……非子居犬丘,(□正义括地志云:“犬丘故城一名槐里,亦曰废丘,在雍州始平县东南十里。”)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F渭之间,马大蕃息。孝王欲以为大骆适嗣。申侯之女为大骆妻,生子成为适。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骆妻,生适子成。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王其图之。”于是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集解徐广曰:“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也。”□正义括地志云:“秦州清水县本名秦,嬴姓邑……”)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 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

  这段话中存在两个有争议的问题:

  1、非子原先居的犬丘在何处?

  有人说:‘“非子”住在犬丘,也就是今天的陕西兴平县附近’。

  若按此说,大骆嫡子成 也该住在兴平犬丘了?

  后来“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是西戎打到兴平――周朝王畿之地了?

  再后来周宣王把“先大骆地犬丘”――兴平(?),给了西垂大夫庄公了?……

  总之“兴平犬丘”说,既不能自圆其说,也与《史记•秦本纪》正文的记载不合。

  段连勤先生认为:……秦嬴从中u至非子的八世都以犬丘(西垂)为都邑。按此八世所居的犬丘,应为今天水西南之西犬丘;今兴平东南之犬丘地近沣镐,为周朝王畿之地,且周懿王曾都之,周室决不会让非子居此养马及畜。(《关于夷族的西迁和秦嬴的起源地、族属问题》,载《人文杂志――先秦史论文集》1982年)

  段连勤先生的“天水西犬丘”之说,比较合情合理。但他的“秦嬴从中u至非子的八世都以犬丘(西垂)为都邑”的说法,似有不妥。

  周孝王赐大庶(L?)子――非子姓嬴,“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此后,才有秦人之说。也就是说“秦”之号,始于非子。非子的先祖,均非“秦嬴”,而是“嬴氏”,至造父、大骆辈则为赵氏,故周孝王赐非子姓嬴“使复续嬴氏祀”。《史•秦本o》:“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可见“秦嬴”是非子的专称,不可随便套用。另外,非子也不是“以犬丘(西垂)为都邑”,而是“邑之秦”。

  2、秦邑在何处?

  ◇集解徐广曰:“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也。”。 非也!

  秦邑是周孝王(前891―886)把非子从犬丘召到F渭之间养马,封他为附庸的封地。“秦邑”应当在“F渭之间”,并且离“F渭之会”不远。而现今甘肃张家川、清水县之间的秦亭,地处陇山以西,已经不在F水流域范围之内,非子 方五十里以下的附庸封地,不可能延伸到那么远。

  最重要的是,后来秦文公东猎“至F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秦嬴(秦嬴就是非子)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营邑之。’此话具有权威性。

  据此推断最初的秦邑应当离“F渭之会”不远,或许秦文公就是在秦邑旧址“营邑之”。 

  二、秦亭――可能是秦仲大夫的封地(前827年)

  《史记•秦本纪》P38:“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非子的重孙)为大夫,诛西戎”。《史记》中没有记秦仲封地的所在。大夫的封地比附庸的封地要大,从附庸升为大夫,据推测,其封地很有可能从秦邑扩大到“秦亭”(“秦”作为邦QS之带到]上),秦人的主要责任也由养马转为镇守西部边陲。为了方便抗击西戎,秦人的活动中心也由F渭之会的秦邑,转移到地理位置更有利的陇上秦亭。 

  三、西垂大夫庄公之邑――西犬丘(前821年) 

  《史记•秦本纪》P38:‘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庄公(前821-778年年)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长男世父。世父曰:“戎杀我大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遂将击戎,让其弟襄公。襄公为太子。’
秦仲时秦人的活动中心已西退到秦亭。庄公破西戎,收复西犬丘后,又将都邑迁到祖先久居的西犬丘。此时秦人拥有从秦邑、秦亭、到西犬丘及周围地域的控制权。秦人为周王镇守西边陲,同时也依托周王发展壮大了自己。

  目前所知秦人最早的一件青铜礼器《不其簋》(“不其”就是秦庄公[前821-778年]),就是记周宣王命白氏和不其抗击猃狁。在甘肃天水西南大胜猃狁,白氏回朝向周王献俘,不其率兵车继续追击,与戎搏战,又有所斩获。

  附:《不其簋》铭文(前815年?) 

  唯九月初吉戊申。

  白氏曰:“不其S方N狁,V伐西俞,王令我羞追於西。NwI禽,N命女R追於[洛]。女以我宕伐N狁于高陵,女多折首逃。戎大同[]追女,女[及]戎大敦搏,女休,弗以我陷於D,女多禽折首逃。”

  白氏曰:“不其女小子,女肇d於戎工,易女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用[]乃事。
不其拜稽手,休用作朕皇祖公白孟姬尊簋,用丐多福,眉o疆,永屯K,子子OO永用享。

  四、大夫襄公的临时都邑――F(前776年) 

  《史记•秦本纪》PP38:“襄公元年,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襄公二年,(□正义括地志云:“故F城在陇州F源县东南三里。《帝王世纪》云秦襄公二年徙都F,即此城。”;康熙时《陇州志》记载:“襄公,庄公子,二年徙都F城,在陇州F源县”。)戎围犬丘,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馀,复归世父。”。

  《帝王世纪》云“秦襄公二年徙都F”,但《史记》正文未见。学者间看法也不一致。王国维在《秦都邑考》中历数秦都九地“曰西垂、曰犬丘、曰秦、曰F渭之会、曰平阳、曰雍、曰泾阳、曰栎阳、曰咸阳”[《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没有F邑。马非百在《国君纪事》襄公条下记有“二年……徙居F”,而所列《都邑表》中也没有F邑。马先生认为襄公二年仅“徙居F”,并未定都。受周平王封爵后“公既侯,居西垂”,都邑仍在西垂。[《秦集史》,中华书局,1982年版。]

  据推测:秦襄公即位后,其兄世父留在西犬丘,襄公到陇上的秦亭,兄弟二人一西一东相互支持。秦亭,介于西犬丘与秦邑之间,向西可支援西犬丘;向东可渗透关中。襄公一方面与丰王和亲,一方面以秦亭为依托,东进“F渭之间”以图发展。不料,与戎王和亲未见成效。“襄公二年,戎围犬丘,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当西犬丘被戎人包围,对秦的根据地造成威胁时,襄公被迫率主力转移。因非子“主马于F渭之间”的“秦邑”,不利于防守,故迁至附近的“F”,暂避戎人锋芒。正因为秦襄公的主力尚在秦亭和F一带,戎才没有加害世父。襄公在与戎“岁馀”的周旋中,不但扭转了不利局势,解了西犬丘之围,还可能打了胜仗,戎只得“复归世父”。世父回西犬丘后,秦襄公得以放心向东发展。在此期间,秦兵主力多在F渭之会一带活动。适逢“七年春……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借此机遇,秦襄公得以封侯。

  以上的推测,文献依据尚不足,不能以此否定其它观点。如,马非百先生的:‘襄公二年“徙居F”,但未曾定都。受周平王封爵后都邑仍在西垂。’也有这种可能。

  有些学者认为:“考古工作者在陇县东南5公里处的边家庄发现了一处春秋早期墓地,先后发掘墓葬33座。其中五鼎四簋等级的8座,三鼎二簋等级的3座,表明这是一处等级较高的秦贵族墓地。根据陵随都移的基本规律,考古工作者判定在其附近可能有与之相对应的城邑居址。后来又经考古工作者踏查,确在边家庄东南3里处的磨儿原发现一处时代与边家庄墓地相当的城址,认定这个城址当是文献中所记载的“襄公二年徙都F,即此城”所指者。这个城址在F河南岸,距陇县县城13里,和史实记载的方位基本吻合。至此,在秦史上有其特殊地位的立国之邑F当得到了证实。”( 刘明科《秦国早期频繁徙都问题的思考》)。

  但是,怎么证明这些古墓是秦襄公时期的,而不是秦文公时期的呢?……。秦襄公起先只不过是西垂大夫,五鼎四簋等级的就8座[“礼祭王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秦襄公时期哪来那末多大夫等级的贵族?又在这么短短几年都死了?说这是“根据陵随都移的基本规律”。“都”尚且不能肯定,那来“陵随都移”?再说,秦早期有“死后往往归葬故都所在地……”又怎么说呢?

  如《史记•秦始皇本纪》P74:“襄公立,享国十二年。初为西。葬西垂。生文公。文公立,居西垂宫。五十年死,葬西垂。”

  秦襄公为了暂避戎人锋芒,将都邑匆忙迁至F,只是应急措施。若在正常的情况下选择都邑,应具备以下条件:1、易守难攻;可以安置妇女、儿童、老弱……。2、自然条件较好,适宜农、牧、渔、猎、等食品生产。3、利于武器、用具的生产;能为军队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4、离别国的都邑、封地不能太近……。按照这些要求,“F”的地理位置并不理想。从现有资料看,还没有证据显示:“秦史上……立国之邑――F,当得到了证实。”。 

  五、开国之邑――诸侯秦襄公的西垂(前770年)。 

  《史记•秦本纪》P38:‘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乃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生文公。’ 

  关于西的地点,历来有分歧。

  《正义括地志》云:“三原……襄公作西……”。后来不少学者也认为西在三原。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史记•封禅书》P205: “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为主少之神,作西,祠白帝,其牲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一。其后十六年,秦文公东猎F渭之间,卜居之而吉。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祠之。’于是作~,用三牲郊祭白帝焉。自未作~也,而雍旁故有吴阳武,雍东有好,皆废无祠。”

  根据“自未作~也,而雍旁故有吴阳武,雍东有好,皆废无祠。”,就可以推断西不在雍(三原)。若襄公已在三原作了西,司马迁就不会说“皆废无祠”了。再说,假如秦襄公已经在三原“作西,祠白帝”,秦文公也不会在同一地点,再“作~,祭白帝”。

  《史记•封禅书》P210:“唯雍四上帝为尊,其光景动人民唯陈宝。故雍四,……三年一郊。……西、畦,祠如其故,上不亲往。”。‘汉兴,高祖……二年,东击项籍而还入关,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对曰:“四帝,有白、青、黄、赤帝之祠。”高祖曰:“吾闻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莫知其说。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命曰北。有司进祠,上不亲往。”’。“汉孝文帝……曰:“朕即位十三年(前167年)……有司议增雍五路车各一乘,驾被具;西、畦禺车各一乘,禺马四匹,驾被具;其河、湫、汉水加玉各二”。

  《汉书•郊祀志》:“……今雍 ~、密、上、下,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

  以上文字说明,秦雍四为“~、密、上、下”。西不在其中。

   秦雍四之中的密,在渭水之南。而三原在渭水之北,故三原的“三”应是:秦文公十年(前756年)作的~;秦灵公三年(前422年)作的吴阳上、下。

  根据《史记》“秦襄公既侯,居西垂,作西,祠白帝”,西应在西垂。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襄公受封后即回西垂(即西犬丘)作开国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祭祀:1、制作符合诸侯级别礼仪制度的各种礼器。2、作西,祠白帝。3、改建宗庙、祭祖。4、选址建诸侯级别的国都、建西垂宫…… 

  秦襄公为何不留在“F”,而回西垂行开国大典呢?可能原因有:1,秦的祖陵、宗庙都在西垂。祈求上天和祖先的护佑,是当时的大事。2,周平王东迁之后,雍、岐一带,戎人势盛,在这种形势下,暂返归故里更为有利。3、要巩固西垂老根据地,扩大势力,以解决东进关中的后顾之忧。4,“F”的位置不理想,不合适作国都 。

  开国就绪后,秦襄公于前766年率军从西犬丘出发,经秦亭、逾陇山至F,补充休整后进行伐戎,欲从戎手中夺取“岐以西之地”。由于戎势力仍较强大,襄公又在伐戎至岐时阵亡了,所以秦人只得暂停伐戎,回西垂安葬襄公。

  秦襄公在短短的12年间,冲破戎的压力,扩大势力范围,渗透关中。并因护周有功始封为诸侯,实现了秦人建国的愿望,为秦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前770年“秦襄公既侯,居西垂,……作西,祠白帝”,到前763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至少在这八年内,秦的都邑仍旧在西垂。 
 
  六、文公之邑――陈仓(前762年)

  从前770年襄公始国,到前766年襄公率军伐戎。作为太子的文公,可能一直留守在西垂,《国语•晋语一》有:“君行,太子居,以监国也”。

  《史记•秦本纪》38:“文公元年,居西垂宫。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襄公卒,文公三年丧毕后,开始东猎,只率领七百人的卫队**,说明从西垂到F渭之会,都在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或者在F渭之间(F邑),仍驻有秦兵大队人马。(**后来秦军将帅卫队的人数大大增加。杨宽先生《战国史》:秦军指挥官之卫队――短兵:每个五百主可以有“短兵”五十人,统率二个五百主的主将和享受一千石俸禄的县令都可以有短兵一百人。各级官长所拥有短兵的数目是和俸禄多少相适应的,八百石俸禄的可以有短兵八十人。国尉有短兵一千人,大将有短兵四千人。)

  《史记•秦本纪》P38:“四年,至F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正义括地志云:“d县故城在岐州d县东北十五里。毛苌云d,地名也。秦文公东猎F渭之会,卜居之,乃营焉,即此城也。”)即营邑之。十年,初为~,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十九年,得陈宝。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赐谥为x公。x之长子为太子,是文公孙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集解徐广曰:“皇甫谧云葬公于西山,在今陇西之西县。”)x公子立,是为宁(宪)公。”、“宁公(宪公)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

  《史记•秦始皇本纪》P74:“襄公立,享国十二年。初为西。葬西垂。生文公。文公立,居西垂宫。五十年死,葬西垂。生静公。静公不享国而死。生宪公。宪公享国十二年,居西新邑。死,葬衙。”

  正义括地志云:“d县故城在岐州d县东北十五里。”这种说法和《史记》正文不符。d县的位置在岐山东偏南约五十里(“d”早在西周时就建县,周宣王时作的《诗经•大雅•崧高》中就有“王饯于d”)。《史记•秦本纪》明白地记载:“至F、渭之会……即营邑之”。F、渭之会的地理位置,在现今的宝鸡县,也就是秦之陈仓。因此,文公营邑在空间上不可能“在d县东北十五里”。从时间上看也不可能:文公四年营邑时,岐和d尚在戎的控制之下,直到十二年后“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岐、丰之地才复归周”。再从道义上说,“岐以东献之周”,文公也不能到岐以东的d县东北营邑。《史记•秦本纪》还记载:文公十年,在陈仓附近作~,祭白帝;十九年,得陈宝,建陈宝节来祠;二十七年,在陈仓南,伐南山大梓……。总之,《史记》中有关秦文公的记载多在陈仓附近。据此推测:文公的都邑应该在陈仓。

  *《辞 海》:宝鸡县 秦置陈仓、虢两县,唐改陈仓为宝鸡县;元时虢县(今虢镇)并入。 

  关于秦文公所葬之地: 

  高次若先生认为,秦文公、宁公所葬之西山,又叫秦陵山,在今宝鸡市斗鸡台东边的戴家湾村。
  陈平:“襄公都F,文公都F渭之会,但襄、文两代死后均归葬故都西垂。”(《浅谈礼县秦公墓地遗存与相关问题》《文物》1995年第6期。)。

  有些学者认为:“襄公、文公死后都归葬西垂。已为前些年甘肃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墓地的发现而被证实。”。若是果真如此,说明文公时虽然都邑已迁至F渭之会,但宗庙仍在西垂,秦人对故地一往情深,仍把西垂看作国都。 

  宪公作为世子,有可能护送文公灵柩回西垂,在西垂滞留期间,就在西新邑即位。第二年,徙居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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