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制国用使司与尚书省

2017-05-26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674
转发:0
评论:0
制国用使司与尚书省,元朝制度,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但是又置尚书省,与中书省并立。尚书、中书、
  元朝制度,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但是又置尚书省,与中书省并立。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并立虽然是沿袭前朝旧制,但元代的中书、尚书二省的职掌则不同于前代。  

  宋朝制度,财赋官与行政官分立。元朝的财赋官与行政官则时合时分。中间经过多次变动,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在中书省之外,另设领中书左右部,总管财赋,由阿合马统领。中统五年(公元1264年)罢废领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省,阿合马为平章尚书省事。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又立制国用使司,管理财富,阿合马为制国用使。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罢制国用使司,立尚书省,这段史实,《元史・世祖纪》记载甚详,兹引如下: 

  至元七年春正月,立尚书省,罢制国用使司,以平章政事忽都答儿为中书左丞相,国子祭酒许衡为中书左丞,制国用使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同知制国用使司事张易同平章尚书省事,制国用使司副使张惠、佥制国用使司事李尧咨、麦术丁�K参知尚书省事……。二月甲申,置尚书省署。  

  从这段记载可知,尚书省只置平章政事、同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官,而无左右丞相。可见尚书省乃制国用使司罢废之后为代行其职而建立起来的官署:制国用使司为掌管财赋的机构,代行而置的尚书省,自然也是掌管财赋的官署。尚书省在有元一代时置时废,与中书并立前后共三次,其变动情况大致如下:  

  当阿合马领中书左右部,总理财政事务时,凡事不关白中书省而直奏皇帝,独揽财权,中书省诸官无可奈何。不久,阿合马又设制国用使司,自任该司之长官,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财政机构,以便于更自由行权。但是,这个机构的地位毕竟是在中书省之下,行动尚诸多不便。所以,就在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升制国用使司为一省,名为尚书省,想以此脱离中书省的控制而独立。在两省并立之后,世祖定制:“凡铨选名官,吏部拟定资品,呈尚书省,由尚书咨中书闻奏”。这个规定虽然把权力的重心移到尚书省,但是仍不能排脱中书省的制约。当时阿合马任平章尚书省事之职,以一省长官自居而渺视中书省,选官任人,既不经吏部也不咨中书。中书右丞相安童多次在世祖面前责备他。但阿合马固争不已,安童只好让步。於是,中书之权完全移到尚书省了。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世祖发现中书、尚书并立,弊端百出,便合两省为一,废尚书省,恢复中书一省之旧制。以阿合马与张易为中书平章政事,以张惠为左丞,李尧咨、麦术丁为参知政事。这样一来,机构虽然复旧,但掌握实权的仍然是原尚书省的一帮官员。加以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以后,不置右丞相,十五年(公元1278年)以后,左丞相也成虚位。事实上,阿合马成为中书省的长官,更加专横跋扈。因而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便被杀掉。 

  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诸大臣中多主张恢复尚书省,世祖许之,就于是年闰二月再置尚书省,并改天下之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改中书六部为尚书六部。中书省仍存在,以安童为中书右丞相,平章政事以下设官如旧,但只占虚位,并无实际职掌。十月,任命尚书平章政事桑哥为尚书右丞相。桑哥刚愎自用,任右丞相以后,更加专断,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正月被罢,同年五月废尚书省,再次恢复中书省总揽政柄的旧制。 

  元武宗之世,因滥赐诸王大臣,大兴土木而造成财政贫乏,钞法紊乱。为救财政困难之计,便於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八月特立尚书省,以皇太子为尚书令,发行至大银钞,并铸造铜钱,但终未能挽救经济穷困之僵局。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武宗死,仁宗立,又再废尚书省。 

  总之,元代三次设立尚书省,与中书并立,皆因互相争权,弊害百出,终被废除,而恢复中书一省之旧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通政使司
参考文献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左言冬:《中国政治制度史》,2009年,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二十一》
· 都指挥使司
简介明太祖洪武三年,升杭州等八卫为都卫。五年,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统诸亲王府护卫。八年,改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卫指挥使司,诸外都卫为都指挥使司,初设十三都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其后沿革,设废不一。都指挥使司初隶属于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丞相胡惟庸谋反,废中书省,因析大都督府为五,分统诸军司卫所。皇陵所在各置卫,不隶于都指挥使司。皇帝亲军上二十二卫,称亲军指挥使司(锦衣卫即其中之一),不隶五都督府。明初,都指挥使与布政使、按察使并称都布按三司,同为封疆大吏。明武宗正德年间,皇帝好大喜功,多聚宵小之徒,俱充以军职,遂为世所轻。清代保留了三司当中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与卫所一同废除。清张廷玉撰《明史》,称“内之部科,外之监军、督抚,叠相弹压,五军府如赘疣,弁帅如走卒。总兵领敕令于兵部,皆跽,间为长揖,即谓非礼。至于末季...
·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中国唐朝初年仿汉朝刺史制度设立,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近于御史。景云二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员。开元二十年(732年)改称采访使,乾元元年(758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之处亦兼带观察处置使衔。宋朝不设节度使,转运使初亦兼领提刑,后乃别设提点刑狱司(四监司之一),遂为后世按察使之前身,与唐朝的观察使性质不同。元朝改按察使为肃政廉访使,简称廉访使,因此按察使俗称“廉访”。明朝省级(其实明朝并不置行省,“省”只是民间对三司辖区继续使用的俗称,因为三司辖区起初实际沿袭元朝的各省管辖范围)之权力一分为三,由三司分掌,分别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刑名”,都指挥使则管“军事”。三司分别相当于现在的省长、省高等法院院长兼省政府政风处处长、省军区司令。清朝布政使不再是一省长官,是隶属于总督或(及)巡抚的首席省...
· 山西都指挥使司
下辖卫所太原左卫、太原右卫、太原前卫、振武卫、平阳卫、镇西卫、潞州卫、蒲州千户所、广昌千户所、沁州千户所、宁化千户所、雁门千户所后来改制:太原左卫、太原右卫、太原前卫、振武卫、平阳卫、镇西卫、潞州卫、沈阳中护卫后设、汾州卫后设、沁州千户所、宁化千户所、雁门千户所、保德州千户所,已下添设偏头关千户所、磁州千户所、宁武千户所、八角千户所、老营堡千户所(嘉靖十七年添设)、晋府仪卫司、沈府仪卫司、代府仪卫司、晋府群牧所、沈府群牧所、代府群牧所原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参考文献《明史·兵志》《明史·地理志》参见明朝都司卫所列表山西行都指挥使司
· 安徽布政使司
参考文献《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