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如何疏解北京人口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姜涛
疏解城市人口,古已有之。为调控北京的城市人口规模,明清时期就曾采取过多项措施疏解人口,取得了一定成效,其疏解之策对于今天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据《北京志·人口志》记载:明初北京城市人口经过自发离散和明太祖强制迁徙,原元大都地区居民大量流失,只有9.6万。此后人口恢复和增长主要得益于军卫人口和塞外军民等新移民的大量迁入。到洪武八年(1375年)为14.3万。永乐十九年(1421年),朱棣自南京迁都北京后,依南京之例,将北京城按方位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城。随着移民政策的不断推进,北京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到嘉靖后期至万历初期,北京城市居民计约13.4万户,以每户5口人计,则明代中后期北京城总人口约68万人。如果加上驻京的军人及家眷以及居于皇城内外直接服务于宫廷的人员,万历六年(1578年)京城人口已达17.9万户、85万人。按照内外城62平方千米面积计算,城市人口密度大大增加,达13710人/平方千米。
清代建都北京,基本上沿袭了明代的城市管理制度,包括内城、外城和城属(京营四郊)三个地域单元,但顺治初定都北京即于内城“分八列旗,拱卫皇居”,并迁移内城汉人之官民商贾于外城,推行兵民分城居住。由于大量旗人内迁和北京内城被圈占,以及北京城市的发展,主要是内城八旗户口的迅速增殖,清初北京内外城人口约11.7万户,55.6万人,其中内城八旗人口计约8万户,40万人。随着政权的稳定,北京人口不断增加。据《北京志·人口志》记载:乾隆末年(1795年),北京内外城人口约15.74万户,74万人。至光绪八年(1882年)北京城市人口21.8万户,108万人,人口密度达17419人/平方千米,形成了“户口日繁,待食者众,无余财给之,京师亦无余地处之”的局面。
为缓解京城人口增长压力,明朝廷从弘治年间开始逐步疏解京城人口,隆庆、万历年间仍继续坚持实行调控北京人口的各项措施。清朝从雍正年间至乾隆年间先后采取多项措施疏解人口。
明弘治年间开始外迁驻军兵力,减轻京城人口供养压力
明代永乐至宣德年间,大量卫所军士迁居京师,导致北京城市人口剧增。为疏解城市军事人口,加强外围防御,弘治年间开始外迁京城及京畿卫所军士,实行边戍屯居。在长城沿线设置九个军事重镇(亦称“九边”),后又在北京西北增设了昌平镇和真保镇,统领大批卫、所的官兵保卫边防。他们大多亦兵亦农,战时打仗,平时从事种植和畜牧业生产。京郊及周边地区以“营”“堡”“卫”等而称的地名,相当一部分与当年的卫所军士迁离京师、戍边屯居有关。
清代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外迁八旗兵丁及家眷。一是逐步放松对京师旗下官兵严格集中聚居的管理,按镶黄、正黄、正白、正红、镶白、镶红、正蓝和镶蓝等旗分别建房于城郊,迁移部分内城兵丁携眷分驻。至乾隆中期,清政府于四郊建造营房累计达4.8万多间,派驻京师八旗子弟人口总计约8万余,连同家眷共约9万余人。如,乾隆十四年(1749年),于香山设立健锐营,常规编制2000多人,另有家眷等。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设蓝靛厂火器营,有各种营房、官房1700多间。
二是外迁闲散旗人移驻京畿或东北屯种。雍正二年(1724年),以京畿新城、固安官地341顷制为井田,令无业旗人屯种。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再次疏解闲散旗人,原定计划三千户,分为六旗,每年派遣一旗,每旗500户,仍是按旗摊派,而且规定要“择其族众,有眷属者拣派”,眷属一律不准留京。从《清实录》记载看,从北京迁往拉林(今黑龙江省五常市)、阿勒楚喀(今哈尔滨市阿城区)的京旗闲散人共有3000多户,以每户5口计,共1.5万人。
三是将部分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占籍州县。康熙后期,即已准许部分汉军旗下壮丁“出旗为民”,但数量较少。至乾隆初期,不仅汉军旗下壮丁,而且连同汉军八旗兵丁自身在内,均成为出旗为民、占籍州县的对象。清末,京师八旗人口的贫困化,迫使清政府进一步放松对京师旗人的禁锢,规定“八旗准出外贸易及在外寄籍”,且“准与该地方民人互相嫁娶”。对京师旗人“弛宽其禁,俾得各习四民之业,以资其生”的政策,不仅改变了京师旗人“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依赖国家粮饷生计的状况,而且也达到了疏散内城旗人,减轻清政府财政与经济压力的目的。
总体上看,这项措施为缓解明清时期京师人口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效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应是北京古代城市发展史上的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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