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办婚姻的结合――胡适和江冬秀
文人自古多情,可多情自古以来都不是罪,倒常常成为风花雪月、烂漫花开故事的引子。胡适是文人,他也多情。一生所动心痴醉的女人不在少数。
与其说胡适与江东秀之间是以爱维系,倒不如说是由对母亲的孝顺演变为一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到后来则是出于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为什么说尊重呢?人人都笑传胡适先生怕老婆,可“怕”是一方面,尊重才是“怕”的缘由。江冬秀若真如封建社会那迂腐到底的悍妇一般,最擅长“反封建”的胡适先生也不会“怕”了。
胡适在与江冬秀订婚之后考取了庚子赔款留学生,去美国留学了十年,十年间思想观念更是有了一番新的面貌,也是再此期间结识了青年画家韦莲司小姐,胡适对于这位新时代欧洲女性的典范充满了欣赏与爱惜。胡适曾对韦莲司谈到过江冬秀:“她对我的思想全然一无所知,因为她连写封短短问候的信都有困难……我早已放弃让她来做我知识上的伴侣了。这当然不是没有遗憾的。”
想来,那是的胡适对自己的未婚妻是十分不满意的,可迫于无奈与母亲的压力还是回了国与江冬秀完婚。
胡适在与江冬秀的婚礼上邂逅了曹诚英,曹诚英是胡适三嫂的妹妹,被请来为江冬秀做伴娘的。可就是这机缘巧合下,注定了胡适与曹诚英的一段情缘。胡适与曹诚英在杭州烟霞洞同居期间,感情升温,曹诚英也怀孕了。胡适更称曹诚英是“驱不走的情魔”,是“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胡适回到家后便向江冬秀提出离婚要求,而江冬秀以杀死两个儿子相威胁,他便再不敢提离婚之事。
一个三寸金莲的小脚旧时代女人却有如此“新时代特征”的爆发力与勇气,实在讶异。若是换了封建社会里其他寻常妇人,或许只会哭哭啼啼然后一味妥协罢了。或许从那个时候,胡适便对这个女人生出了“怕”,更生出了“敬”。
江冬秀不仅对自己的婚姻如此,对于自己看不过去的事情也敢于一马当先。胡适的好友梁宗岱要和他的太太何氏离婚,和才女沉樱结婚。江冬秀看不过去,便跑到法庭为梁妻何氏辩护,最后竟使梁宗岱败诉,这件事在当时轰动了整个京都。为此,梁宗岱愤而离开了北大,带着女友沉樱出走了。
且不说这件事情对错与否,单单看江冬秀此举便可知她的大胆与果断,性子里是有与常人不同的地方的。如果只看到江冬秀野蛮悍妇的一面,实在是世人的误读和偏见。
江冬秀十分爱笑,对待邻里好友也总是笑嘻嘻的,并且十分善心。抗日战争时期,胡适在美国担任驻美大使,江冬秀与孩子在国内生活。有一回,胡适寄来一千多,她并没有只顾着自家的生活,而是请这些钱分给了生活同样窘迫的亲朋好友,送给罗尔纲150,吴晗100,借给毛子水100,又给仆人们发了140块钱的工资,借给同乡几百块,又捐给某学堂200块。
后来胡适知道这件事后,写信给她说道:
你在患难中还能记得家中贫困的人们,还能寄钱给他们,真是难得。我十分感激。你在这种地方,真不愧是你母亲的女儿,不愧是我母亲的媳妇。
若人人都说江冬秀是粗俗彪悍女子,我却看到了粗衣麻布下一颗玲珑剔透的聪明心。这个妇人懂得什么叫做收放自如,什么叫做轻重得失。若不是江冬秀,而换了另一个旧时代的女人,胡适倒也不见得能与她走过一辈子。
胡适在美国期间,请人修建祖坟,有江冬秀负责主持。落成之后,胡适撰写碑文:两世先莹,于今始就。谁成其功,吾妇冬秀。
江冬秀的能干,渐渐也被胡适所认可。
世人都只看到一个粗悍低俗的妇人高攀了一位风花雪月的文人,当真是无趣无奈极了!其实两人之间的相处并不像外人想的那般无趣,反倒是有趣极了。
江冬秀在纽约住的时候,有一次胡适出门未归,突然一个彪形大汉破窗而入,胡太太到不惊不慌,把大门打开,对着那盗贼叫了一声“GO!”,那个大汉竟也灰溜溜的吓跑了。后来,胡适听了也觉得十分逗趣,不免佩服她这种遇事不乱的勇气。
这种趣味不是才子与才女之间的惺惺相惜,而是夫妻间最真实的逗乐,是柴米油盐碰撞出的火花,谁说不比风花雪月的故事更加温暖?
夫妻二人之间也不乏温情。
1940年,胡适收到太太寄来的一件酱红色棉袄,他穿上后把手插到口袋里,触到一样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个小纸包,打开来,里面是七副象牙耳挖。胡适的心立刻柔软了,有点儿说不出的感情,他觉得,这样微小的细节,也只有太太才想得到。
胡适曾说过: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深。殊不知最浓的酒一直在家中,最深的情也长伴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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