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旗制度的那些奇葩规矩
中国官场有一句话叫“官大一级压死人”,官员的级别高低注定了自身的地位,级别低的官员想级别高的官员要行礼的。
不过也有特殊,在清朝虽说主流也是这种行情,但有一种情况却是历代以来没有的,那就是无论你官职再高、权利再大,如果见到旗主,那怕对方落魄到了平民,也得低声下气,做出一副奴才样。
八旗是清代的户口制度,最初是满人。皇太极时,由于有大量的汉人和蒙古人归顺,又被编为“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由宗室担任旗主,下设各级管理者,下层旗民称之为“旗奴”。
旗奴是享有特权的。满清入关以后,曾以圈占明皇室和勋贵庄田的名义,把京城方圆250千米以内、16万多顷的田地全部圈占并分给了八旗将士。在清朝初期,旗人在社会上享有显赫的地位,不少汉人也主动加入到汉军旗中,成为旗奴,由此获得了经商上的便利。
旗奴是世代沿袭的,若是因公犯罪,只废除本人的旗籍,其子孙依然隶属旗谱之中;若是因私犯罪,则连同子孙一起被废除旗籍。八旗制度规定,不论旗奴日后如何显贵,依然是旗主名义上的奴仆,对旗主必须毕恭毕敬,不得有丝毫的悖逆。
到了清朝后期,有些旗主的家道中落,生活潦倒,只能做些粗贱的重体力活,诸如驾车、殡葬时抬棺、挑夫等。如果旗主在路上看到有发迹显达了的昔日旗奴,骑着高头大马,坐着装饰华丽的车,不免要心里不平衡,于是就会把旗奴叫下来,让他代替自己做苦工。
旗奴绝对不敢违抗,只得再三请安,说尽好话,又给些银子,以免代劳之苦。所以,旗奴中的富贵者是很害怕见到身份比自己卑微的旗主的。
有两个例子很好的说明这个问题。
道光年间,有旗人任两淮转运使,其妻子与扬州知府的妻子时常往来,关系非常好。有一天,知府的妻子想在家宴请转运使的妻子,由于不懂满人的礼仪,就想找一个满族的妇女作陪,免得到时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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