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明清两朝总督、巡抚的区别

2017-05-19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1147
转发:0
评论:0
明清两朝总督、巡抚的区别,总督和巡抚是明清时期比较常见的官职名,是管理某一个片区的最高官职,在一些清朝古装

总督和巡抚是明清时期比较常见的官职名,是管理某一个片区的最高官职,在一些清朝古装剧中经常会看到。不过最早的总督、巡抚却和我们想象中有明显的差别。

督抚制度源于明朝。明初,官制承袭元制。在地方上设置中书省,但改行省丞相为承宣布政使。布政使的权力远比行省丞相的权力小,元朝的行省丞相凡是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大事无不统领,而明初的布政司只管民政和财政。司法、刑狱则由按察使负责,军事方面则由指挥使管理。

明朝的布政使、按察使、指挥使并称“三司”,彼此不相统属,省内的重大事务都需三人合议,上报朝廷请旨。明太祖朱元璋实行的这种地方分治制度,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出现内轻外重的局面。但是“三司”并列的制度由于权力分散,互相推诿,于是总领地方的督抚制度便应运而生了。

明朝最早派出“巡抚”是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派出太子朱标巡抚陕西,考察秦地山川形势,慰劳父老子弟,并考虑在那里建都。值得注意的是,朱标此行虽是“巡抚”地方,但他的使命只是考察建都,并非管理地方,这与后来的督抚制度没有任何联系。

到了建文和永乐年间,朝廷才派出以管理地方为目的的巡抚。永乐十九年(1421年),朱棣派吏部尚书蹇义、礼部尚书金纯等26人分赴各省,“安抚军民,询查利病”。但是蹇义等“巡抚”仍是临时差事,并不在地方长驻。

宣德年间(1426-1435年)巡抚才成为由中央派往地方的长官,真正成为了封疆大吏,于谦、周忱等都是这一时期的著名巡抚。总督的设置要比巡抚晚,景泰年间设置了长驻的两广总督,这也标志着总督制度的形成。

明代的总督、巡抚虽然是地方大员,但是在《明史》和《大明会典》中却不把他们列为封疆大吏,而是编入都察院系统,这是因为督抚是由中央派出的廷臣,并兼有都御史、副都御史的头衔,事实上长驻地方的督抚们已经是管理地方,定性为封疆大吏应该没有疑义。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官制,在地方上设总督和巡抚,督抚制度也更加成熟。总督是管理一省、两省或三省的地方长官,文武兼管,并带有右都御史衔。巡抚是管理一省的行政长官,带有副右都御史衔。不过这种情况只是大概说法,实际上,清朝的总督和巡抚在职权上是比较难以区别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清朝的总督与巡抚究竟哪个官大?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这就不难看出浙江事实上是归闽浙总督管的。李沛诚所著《中国历代改革者》一书中专门介绍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清朝时,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
· 巡抚、总督、提督、总兵,这些官职有何区别
巡抚、总督、提督、总兵这些明清两朝的官职,都是地方大员,然而这些官职名称相似,只能也类似,很容易叫人弄糊涂,我们作为现代人,怎么理清这些古代官职呢。巡抚,就是管一省军政、民政的大臣,相当于今省长,而总督,是监管几个省的大臣,比如湖广总督、江浙总督,总督比巡抚权力大,管辖范围更宽,然而总督并不能直接命令巡抚,清朝全国划分为二十三个省,每个省设置一个巡抚。然后各大区域设置了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两湖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两广总督和云贵总督,巡抚和总督一起,叫督抚,这是明清地方基本行政制度。而提督和总兵就是地方军事上的具体官职,提督是一方军事首领,一般都是由满八旗大臣担任,提督下面是总兵,负责各地方军事调度,提督和总兵就是满清统治者为了管理汉地省份,防止地方大员汉臣独揽大权而设立的。
· 清朝的总督、提督、巡抚,谁的权力大?
在古装清剧中,总督、提督、巡抚是大家比较常见的官职,比如两江总督、江苏巡抚等。那么,问题来了,在清朝这一历史阶段,总督、提督、巡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谁的权力更大、地位更高?首先,对总督、提督、巡抚三者的关系来说,一般是总督>巡抚>提督,也即总督一般可以监督巡抚,而巡抚又可以对提督进行节制。不过,对于清朝朝廷,通过官职品级的调整,促使总督、提督、巡抚三者之间不完全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让三者互相制约和平衡,进而确保清朝皇帝可以掌握大权。根据《清朝续文献通考》等史料的记载,清朝的巡抚为从二品,凡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巡抚也是按省设立的,是管理一省之封疆大吏,其地位仅次于总督。比如江苏巡抚、安徽巡抚、广东巡抚、江西巡抚、四川巡抚等。比如清朝康熙、雍正年间的大臣年羹尧,就曾是四川巡抚,而晚清时期的李鸿章曾担任江苏巡抚。在清朝时期,巡抚之上往往还设立了总督一职,与只掌握一省事务的巡抚不同...
· 清朝巡抚比总督官小,为什么不忌惮总督
巡抚,又称抚台,是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清朝巡抚品级为从二品。总督,又称督宪、制台,为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是地方最高级长官,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等等,品级为从一品。所以,从官衔上来看,总督要略高于巡抚,而从职务范围上来看,巡抚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兼掌军务,不过即便这样,但清朝巡抚却经常不买总督的账,这又是为何呢?主要原因在于清朝廷的一项规定,这项规定就是总督和巡抚必须互相监督,如果两人中有一人贪污而另一人不加以弹劾,就以私罪给予降职三级的惩处,所以总督跟巡抚的关系,在这种监督的环境下是平等共处的,而在实际的环境更是十分微妙。由于巡抚的品级终究还是比总督要小一点,所以虽然有参事奏报的权利,但难免会有以上犯下的嫌隙,因此在参奏前往往会顾虑很多,很少有真正上心的,并且即便参奏了,可能会连累到自身,也可能最...
· 总督与巡抚哪个官大?总督与巡抚分别是什么官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这就不难看出浙江事实上是归闽浙总督管的。李沛诚所著《中国历代改革者》一书中专门介绍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清朝时,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