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宋朝的刺配之刑
古代历朝历代的刑罚可谓五花八门,其残忍程度也是叫今人叹为观止,无法像。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揭秘,宋朝的刺配之刑,看看它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刑罚?
《水浒传》中,80万禁军教头林冲因为得罪权贵而遭人陷害,获罪“刺配沧州”。一路上,他屡遭暗算,几乎丧命,后来奋起反抗,终于被逼上梁山,成为英雄好汉之一。《水浒传》中被“刺配”的好汉,还有宋江、武松、杨志、卢俊义等。即使是从小说中,我们也可知“刺配”之刑在宋代运用之广泛了。
“刺配”开始于五代十国的后晋时期,起初“刺”和“配”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只是后来并用而合称了。夏商周时期,有“墨、劓(yì)、|(fèi)、宫、辟”这五刑,“刺”就源于其中的“墨刑”,秦朝时也称“黥(qíng)刑”,是一种在犯人的面额上刺字,并染上黑色的刑罚。隋唐后,多以“笞、杖、徒、流、死”这“新五刑”代替残酷的“旧五刑”。“新五刑”中的“流刑”,就是“配刑”的前身了。
古代有“徙”、“流”、“配”等名称不同性质相近的刑罚,都有将犯人送到边远地区服劳役或戍守的意思。“墨黥”之刑,本来是对轻罪者的惩罚,但到了后晋时期,统治者企图以严刑峻法维护社会秩序,他们将这一古老的刑罚开挖出来,又结合新近流行的“徙”、“流”,创造出了“刺配”之刑。宋代时,“刺配”仅次于死刑,被作为对死刑的宽宥来执行。虽则如此,当时的手段也是极其残酷的——“既杖其背,又配其人,且刺其面”,犯人要被杖责,被刺面,被流配,根本就是犯一事而受三种重罚。对于健硕英勇的梁山好汉来说,这“刺配”或许尚可忍受,但对于一般人而言,恐怕是生不如死,至于在挨了杖责在赶路的途中就呜呼哀哉了,也是不足为奇的。
山东诸城东汉墓出土描绘罪人被施行髡黥刑罚场面的画像石摹本《宋史》记载说,当时“刺配”之法有二百多条,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具体选择。在“刺配”范围上,当是有“刺配”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及沙门岛等不同等级;在两颊刺字上,有“大刺”和“小刺”之分,重罪者刺大字,罪行不同,环行、方形、圆形等字形不同;刺字的内容,除了“选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案件性质、服役种类、服刑年限等刺在脸上的。到达发配地点之后,所服劳役的种类很多,充当军役是最常见的一种,这也就是《水浒中》中“贼配军”这骂人的话的由来了。服役也有一定的期限,若遇朝廷大赦,其中犯罪情节较轻,或服役期间表现较好的可以释放回家,而罪行严重的,则可能要服役终生。北宋前期,刺配之罪仅四五十条。
到了南宋前期,已剧增到了五百多条。许多罪不至死的犯人也被“刺配”,直接造成了州郡牢城营中刺配犯人的超额。北宋末年,抗击金兵的草莽英雄中不少人就是曾被刺面的罪犯,这种用针刺后再染色的刺字难以消褪,南宋建立后,他们要到朝廷受赏,若不是宋高宗发诏特许,带着这样的刺字可是不得入朝的。元朝时,“刺配”之刑发展成了刺面、刺左右臂、刺项。明清时则更多的是刺左右臂,此后渐渐荒废,直至清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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