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楚材对蒙古帝国政治和文化的影响
1、汉化的辽贵族
辽金在与宋朝的战战和和中先后被中原文化同化。蒙古人征服他们后起用了其贵族官僚,这些官僚是最先让蒙古贵族接触汉制的先驱,其中耶律楚材是最具代表性的。
耶律楚材是契丹皇族的后裔,辽朝东丹王耶律突欲的八世孙。耶律突欲是契丹皇族中最早接受汉文化的人之一,他治理东丹,一概采用汉法。他对中原文化十分推崇,有很厚的汉学功底,契丹贵族内部时他逃到中原度过了其后半生。他的后代有一段时间也是在中原生活的,后来才辗转回到辽并成为金朝的贵族。汉学的影响一直在这个家族延续下去。自耶律楚材的祖父起他们家世代为金朝的达官贵族,常居燕京。当时燕京是北方封建社会的经济文化中心,这里有深厚的汉文化的基础。这使得耶律氏世代受到汉文化熏陶,形成了读书知礼的家风。耶律楚材从小就受到了儒家思想的熏陶,他的理想是按照儒家的学说来治理天下。
耶律楚材还曾师从曹洞宗宗师行秀,受到佛法的影响。王国维在《耶律文正公年谱余记》中评价说:耶律楚材“虽洞达佛理,而其性格实与儒家近。其毅然以天下生民为己任,古之士大夫学佛者,从未见有此种气象”。他的一生在思想上一切以佛祖为归依,在行动上又遵循儒家的济世安民之道。他自己说:“以吾夫子之道治天下,以吾佛之教治一心,天下之能事毕矣。”这使得他的思想另有一番特色:他虽崇尚汉文化,却没有汉族士大夫的狭隘的民族情绪和偏见。在他看来,没有什么华夷之分和华夷之防,他的政治理想是华夷一统,共享太平。
2、对人才的保护
耶律楚材为了保持汉文化并使蒙古上层接受汉文化,利用蒙古贵族的实用主义思想,名为因俗而治之,主要从保护和任用儒才、传播儒家礼教的方面入手。
蒙古征服了中原地区后出现了一个问题:该如何治理这个文化先进的地区?耶律楚材上奏说:“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他深知要统治中原非用中原的制度不可,而熟知汉法统治之道的是汉儒士。于是他在得势之时大力保护汉儒士并引荐他们进入仕途。1230年耶律楚材在中原辖区设十路,每路都任命正副课税使,皆由儒士担任。详情如下:
路名 课税使人名
燕京 陈时可、赵肪
宣德 刘中、刘桓
周立和、王贞
太原 吕振、刘子振
平阳 杨简、高廷英真定 王晋、贾从 东平 张瑜、王锐
北京 王德亨、侯显
平州 夹谷永(女真人)、程泰
济南 田木西、李天翼(《元史·百官志》)
在蒙古灭金和征伐南宋时,许多名士如元好问、赵复、窦默、王磐等人都被保护并起用。这对于北方学风的兴盛有很大的影响。1237年,随着金朝的灭亡,统治地域的扩大,国家需要大量的人才来治国。耶律楚材上奏说:“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窝阔台听从了他的意见,“乃命宣德州宣课使刘中随郡考试,以经义、辞赋、论分为三科,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元史·耶律楚材传》)这次选中的有许多人才,如杨奂、张文谦、赵良弼、董文用等人,他们后来都是忽必烈时代的名臣,为完成蒙古国的汉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次考试使大批儒士得到身份的提高和课役上的优待,在文化、教育、政治、经济各领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耶律楚材还向蒙古贵族传授儒家思想。他先从尊孔开始,金灭亡后,他“遣人入城,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代孙元惜,奏袭封衍圣公,服役林庙地。”他还向统治集团讲经,“命收太常礼乐生,及召名儒梁陟、王万庆、赵著等,使直释九经,进讲东宫。又率大臣子孙,执经解义,俾知圣人之道。”于是讲学之风渐起,在京城还设置了国子学。
在文献方面他也做出了贡献,由于与论题的联系并非十分紧密所以下面只是简单叙述一下。耶律楚材在平阳设置经籍所,在燕京设置编修所,整理编辑经籍;保存了关于辽史的重要文献。
3、政治制度上的汉化
蒙古是个游牧民族,处于奴隶社会。他的各项制度和社会组织形式都是以部落酋长制为基础的。这种种制度对于统治先进的汉民族地区来说无疑是极为落后的,也无法适应当时的社会要求。耶律楚材看到了这一点,于是在各个方面开始了改革。
礼制:判断一个文化的先进程度,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看它的礼制是否完善与先进。1229年秋天,蒙古国的宗王和大臣们在曲绿连河曲雕阿兰地方举行忽邻勒塔(大会)。在大会上为了继承问题讨论了四十天,直到第四十一天,才得出了结果,由窝阔台即位。
在窝阔台即位时,耶律楚材依照中原王朝的传统,制定了册立仪礼。这种仪礼要求皇族尊长都就班列拜,这与蒙古的习俗是不大相合的。耶律楚材从亲王察合台入手做工作。他说:“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王深然之。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帐下,既退,王抚楚材曰:‘真社稷臣也。’国朝尊属有拜礼自此始。”(《元史·耶律楚材传》) 蒙古国以前并没有什么正式的君臣之礼。忽邻勒塔大会实际上是部落联盟的议事会议。大汗相当于部落联盟的首领,虽然拥有至高的军事权力,但在礼仪上与各部落酋长仍然以兄弟相称,不存在严格的君臣上下之分。拜汗礼的实施是对中原礼制的继承,它表现了大汗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不可超越的权力。这种制度即使是在元朝灭亡蒙古人退回草原后,也仍然保存着。
行政制度:自秦汉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存在着矛盾。要巩固一个地域广阔的封建王朝,必须有切实可行的行政制度以便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耶律楚材也不例外,他进行行革的一个最大目标是:削弱地方势力,加强中央集权。
1231年,耶律楚材被任命为中书令,受命全权筹设中书省(中书省在金朝没有,在唐朝只是专管颁发诏令文书的机构而无行政权。在金朝与唐朝,管行政的是尚书省。)蒙古帝国开始有了中央的行政机构。中书省虽然只是秘书处一类的班子,但因它关系到发放文书、处理文件等重要事务,实际权力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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