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元朝的行省制度及11个行省

2017-05-19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1267
转发:0
评论:0
元朝的行省制度及11个行省,   金朝尚书省臣到地方直接统领军政,称“行尚书省事”。蒙古灭金过程中,曾派达鲁

    金朝尚书省臣到地方直接统领军政,称“行尚书省事”。蒙古灭金过程中,曾派达鲁花赤驻燕京,负责中原的刑名和财赋等事。汉人官员沿袭金制,称燕京行尚书省事。元朝建国以后,在中央立中书省,为了处理中央和地方事务,忽必烈相继在首都开平,燕京以及京兆,平阳等地建立“中书省”和“行中书省”的机构。这一时期的“行省”大都属於中书省的临时派出机构,在地方主持政治、经济、军事事务,因事而设,事已则罢,没有相对稳定的治所和辖区。如“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从公元1260年到1273年,先后在京兆、利州、兴元三地往返迁易治所,其管理地区有时包括四川、甘肃,有时则各自分出别立“行省”。 

   
  公元1273年,元军大举南下,不久灭宋。南宋旧疆尽归元朝版图,据《元史·地理志》说,当时元朝统辖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如此辽阔的地域,仅靠首都的中央机构及地方临时性行政机构来治理,便显得相当困难了。所以,“行省”开始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域固定的官府名称。忽必烈灭宋前后,陆续设立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云南、征东等十个“行省”。元成宗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又以原中央直辖的蒙古本部置“和林行省”。元仁宗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和林行省”改名为“岭北行省”。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治汴梁,统河南等12路7府1州。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治杭州,统杭州等30路1府2州。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治龙兴府、统龙兴等18路9州。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治鄂州,统鄂州等30路3府15安抚司3军13州。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治京兆,统京兆等4路5府27州。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治成都,统成都等9路3府。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治辽阳路,统辽阳等7路1府。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甘州,统甘州等7路2州。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治中庆路,统中庆等37路5府。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治王京,统耽罗等2府1司、庆尚等5道。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治和宁路,统北边等处。 
   
  以上十一个“行省”管辖着元王朝60%以上的国土。此外,邻近首都部分,包括大都等29路8州(即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以西之地)称为“腹里”,直属中书省管辖;吐蕃、畏兀儿地区,则分别归宣政院、大都护府统理。 
   
  “行省”的官员设置,名称、品衔大都同中书省。据《元史·百官志七》说:“每省置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掾史、蒙古必�^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设员有差。”其后怕地方权重,各“行省”多不设丞相。 
   
  在十一个“行省”中唯有“征东等处行中书省”的建制较为奇特,它的权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依附于元王朝之“属藩”高丽国;一是直接在元中央统治下的2府1司5道。其行省的丞相,元英宗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以后,例由高丽王兼领,并可自行选择官属。其下属行政机构与其他行省一致。 
   
  “行省”的权力相当大,它负责处理境内政治、经济,诸如刑律诉讼,官吏迁转,赋税征收,甚至还包括带有军事性质的屯田、驿�n等。不少行省因辖境过大,元王朝只好又在离“行省”首府偏远地区以及边境地区设置“宣慰司”、“宣抚司”等官府。宣慰司、宣抚司是介于“行省”与“路、府、州”之间,起上传下达作用。《元史·百官志七》说:“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有时,它还可以代表“行省”,单独处理军政事务。 
   
  元代“行省”界限的划分,并没有认真考虑过地理因素。例如归州,地处四川、河南二“行省”之间,却隶于�K不与之连界的湖广“行省”;同是处于汉水上游汉中盆地的兴元路和沔州,却分属四川、陕西二“行省”。这样,就使后代在行政区划分方面不得不作很大的调整。所以,尽管明、清两代乃至于现代的“省”最早起源於元代的行省,但各省的界限却很少是元代的旧貌。

  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以后,农民起义的烽火遍及大江南北。元顺帝为挽救其摇摇欲坠的统治,派出大量官员到地方主持军政。为了便于农民起义军,元王朝陆续把原有的“行省”进行分置,如分河南行省,别置“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分湖广行省,别置“广西等处行中书省”等等。但是,这些“行省”、“分省”的设立对于延续元王朝的政权已无济于事,在农民军的沉重打击下,“雄都巨镇,诸侯王之所封,藩臣臬司之所治;高城浚隍,长戟强弩之所守,环辄碎之,鲜有固其国者”
   
  与此同时,在农民起义军建立的政权里,“行省”也是地方最高的权力机构。如“汉”政权建立过江南、汴梁、陇蜀、江西四个行省;“宋”政权建立过江南、益都、淮安、辽阳、曹州五个行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行省制度的简介:什么叫行省制制度?
行省制是蒙古族统治者在中原地区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元代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其渊源可追溯到魏晋隋唐的行台和金代行尚书省。只不过此类两重性仅表现在云南等少数行省范围内,多数行省的性质仍然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大约在世祖末成宗初,...
· 元朝行省的设置
金朝尚书省臣到地方直接统领军政,称“行尚书省事”。蒙古灭金过程中,曾派达鲁花赤驻燕京,负责中原的刑名和财赋等事。汉人官员沿袭金制,称燕京行尚书省事。元朝建国以后,在中央立中书省,为了处理中央和地方事务,忽必烈相继在首都开平,燕京以及京兆,平阳等地建立“中书省”和“行中书省”的机构。这一时期的“行省”大都属於中书省的临时派出机构,在地方主持政治、经济、军事事务,因事而设,事已则罢,没有相对稳定的治所和辖区。如“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从公元1260年到1273年,先后在京兆、利州、兴元三地往返迁易治所,其管理地区有时包括四川、甘肃,有时则各自分出别立“行省”。公元1273年,元军大举南下,不久灭宋。南宋旧疆尽归元朝版图,据《元史・地理志》说,当时元朝统辖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如此辽阔的地域,仅靠首都的中央机构及地方临时性行政机构来治理,便显得相当困难了。所以,“行省”开...
· 细说元朝——行省
?元朝的所谓行省,便是中书省或尚书省的“行署”,与明清两代的所谓行省,迥不相同。明清两代的行省,区域的性质很重,虽则在理论上行省的长官也是“中央官”,亦即暂时驻在地方上的中央官,而不是纯粹的地方官。行省的规模,仿自中央的中书省或尚书省(都省),有右丞相或左丞相,虽则在元朝初年事实上是由都省的右丞相或左丞相,带了都省的官衔到“行省”去领导一切;元朝中叶不在行省设丞相,只有到末年才又如此。行省的真正主持人,是“平章政事”。平章政事之下有右丞、左丞与知政事。这些人,在都省的都被称为“宰相”。宰相这个名字在其他的朝代之中,和“丞相”二字同义。惟有在元朝,宰相是范围比丞相较广的名词。在宰相之中,只有右丞相与左丞相才是丞相。行省的右左丞相,当然仍是丞相,亦即地位最高的宰相,在名义上与中央的几位宰相地位相等,不过事实上当然要比都省丞相的权力低。至于,行省的平章政事等等,也是如此。成吉思可汗在蒙古帝国自身...
· 行省制度的演化:行省制明代继承发展清代完善
朱元璋在起义过程中,凡略定的地方,都沿袭元朝行中书省的制度,设置行中书省,或中书分省。行中书省的负责人叫参知政事和平章政事,省内设置的机构和官吏,大体上和中书省相同。明朝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改元朝之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仅主管民政,又设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都指挥使司掌军政,合称都、布、按三司,遇大事由三司会商。为防止布政使司长官专权,每一布政使司又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明布政使司的职掌虽与元行省有差异,但作为行政区划并无本质上的不同,所以,习惯上仍称布政使司为省。俗称为藩司,代称为薇垣;布政使则俗称为方伯。有明一代,除京师、南京(见明都城)外,计有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三个布政使司,京师又称北直隶,南京又称南直隶,此即两京(直隶)十三布政使司,俗称为十五省,为明直辖地区的行政区划。明代在改元行省为布政使司的过程中,除元岭北行省...
· 行省
行省一词的意义法国的省是由中央政权“决定”其组成的,其正当性来源于成文法;而行省则不同,它的存在借助的是习惯法,因而只是被国家所“承认”。一个行省也被称为一个国(pays),这个术语来源于拉丁语的“pagus”,在高卢-罗马时期专指属于一族高卢人的地域。行省的特点在于它自己拥有习惯法和各种特权,即所有特定于它的法律。一个行省本身也可以包含几个行省,比如勃艮第是一个行省,同时伯雷斯(Bresse)也是一个行省,但同时是前者的一部分。由于历史的更迭,以及行省的这种特性,建立一个完整的行省列表是不可能的。因此为了表现历史上的行政划分,常见的是法国大革命前夕财政区(généralité)或是“行政管辖区”(gouvernement)的列表,而后者是王国的旧行政区划。法国前行省列表下列为大革命时的法国主要行省(在革命中被废除)。括号内为行省首府。加粗的指代此地亦为司法和立法部门所在地;在其他情况下,...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