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传师(777年-835年)字子言。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祖籍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唐书法家。
沈传师是沈齐家曾孙,沈既济之子。唐德宗贞元二十一年进士,登制科乙第,历官太子校书郎、转左拾遗、左补阙,元和十二年为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湖南观察使等职。宝历元年(825年)拜官至尚书右丞、吏部侍郎,“更二镇十年,无书贿入权家”。大和二年(828年),外放江西观察使、宣歙观察使。陈思称其“才行有余”。四年(830年)九月,至宣州,七年(833年)四月回京任职,终官吏部侍郎,九年(835年)去世,赠吏部尚书。有子沈询。
沈传师工书法,米芾推崇道:“如龙游天表,虎踞溪旁,精神自若,骨法清虚。”一日米芾游湘西道林岳麓寺时,将沈氏所书的《游道林岳麓寺诗》偷走,扬帆而去。寺僧急向官府告发,方得以追回。朱长文说他“正、行书皆至妙品。存于翠琰、爽快骞举,如许迈学仙,骨轻神健、飘飘然欲腾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