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基本人权、自然权利及人类基本权利)是指“个人或群体因作为人类,而应享有的权利”人权的许多价值以强化人的能动性并以普世(或曰普适)原则要求所有人应享有此天赋权利。人权要求“把人当人”,是人的哲学。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人权是最核心的自然权利,没有人权,就没有自由、平等、民主、宪政和博爱。
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确立了维护和保障人权是普世基本道义原则。政府或社会是否保障人权的常成为宪法、国际法及国际社会评判的重要规范性价值标准。